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協議書修改

2021-03-04 01:38:47 字數 1549 閱讀 3996

甲方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在上海所簽署的關於乙方租賃甲方位於路號號樓單元(以下簡稱「該單元」)的租賃合同(編號現乙方因自身原因無法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約定,於20 年月日向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根據《租賃合同》第條約定,乙方提出終止《租賃合同》的,甲方可沒收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乙方同意本協議書生效後,甲方沒收乙方已交納的保證金,計人民幣元整;若該保證金低於《租賃合同》違約責任第條約定的違約金,乙方還須補足其中的差額。

2、甲方同意乙方於20 年月日提前結束該單元的租賃,雙方的租賃合同到 20 年月日終止。

3、乙方應在本協議書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年月日至房屋退還之日所產生的水電費及其他費用、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物業管理費元、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房屋租賃費元。前述水電及其他費用應首先結算至本協議生效之日,同時乙方須另行支付押金元,根據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至房屋退還之日實際產生的水電及其他費用,該押金多退少補(不計息)。

4、乙方承諾,於20 年月日前根據《租賃合同》第條約定返還符合正常使用後狀態的該單元,並將該單元內的所有物品全部搬清、登出乙方註冊於該單元內相關資訊(如有,乙方須簽署承諾函),與甲方辦理該單元的交房手續(雙方特別約定:如乙方註冊於該單元的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等資訊,乙方須於前述時間內辦理相關登出手續,並及時提供相關登出辦理證明。若未能在前述時間提供出相關登出證明的,則每遲延一日,視作延期交房一日,超過協議生效30日還未登出掉相關資訊的,應當另外賠償甲方相當於第一年3個月月租金的違約金)。

20 年月日後,乙方遺留在該單元內的物品視為遺棄物,甲方可搬離、丟棄或處理。如乙方延期返還、清空房屋或延期登出相關註冊資訊,則每延期一日,應按每日30元/平方公尺收取房屋占用使用費直至甲方占有該單元並清空掉該單元的註冊資訊為止。

5、雙方約定,乙方返還該單元時,應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狀態。在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持該單元正常使用狀態的保證金元,在乙方返還該單元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狀態時,甲方退還該保證金(不計息);在乙方返還該單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狀態時,甲方有權沒收該保證金,乙方對此無異議。

6、乙方自行承擔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甲方對此概不負責。

7、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附件一:承諾函

本頁為簽章頁

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日期: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日期:附件一

承諾函致工商局

****

我方於20 年月日承租位於市區路號室房屋(簡稱該房屋),並將該房屋登記為公司的住所(營業位址)。

現我方承諾,一旦我方發出退租通知、或者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或者停止營業,則於退租通知發出之日、或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有關協議生效之日、或停止營業之日,我方即放棄在該房屋上註冊登記住所(營業位址)的權利,工商部門可將公司住所(營業位址)的登記登出,並可將該房屋登記為其他第三方的住所(營業位址),我方無任何異議,一切後果我方自願承擔。

特此承諾!

承諾人(蓋章

日期: 年月日

解除租賃合同協議書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 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 店面租賃合同 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 下稱 該商鋪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現因乙方於年月日提出要求解除合同,甲 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合同的解除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 甲 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自于年月日起解除,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篇一 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 提前終止 租賃協議 協議書 甲方 原出租方 乙方 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於2006年6月21日簽訂了 租賃協議 約定由甲方將位於貴崑路709號 原阿拉鄉阿拉村寶恩儲貨場 房屋及場地整體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時間從200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7月1日止。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

甲方 原房屋出租方 乙方 原房屋承租方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 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本著誠信相待,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同意解除2013年8月20日簽訂的 房屋租賃合同 及其它相關協議。自本協議解除之日起,甲乙雙方彼此之間的權利 義務關係自行終止 甲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