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安全責任狀

2021-03-04 02:20:54 字數 1473 閱讀 2537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以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崗位責任制要求,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簽訂豪山中心小學教師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積極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模範履行教師職業規範,提高自身修養。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規範停車,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的各種機動車輛,不酒後駕車,不無證駕駛。

3、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不酗酒、不參與賭博等不健康的活動,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護工作。

4、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二、維護學生安全工作職責

1、學校每位教師都有責任向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交通、消防、防震、飲食衛生、預防疾病、自救自護等)的教育,提高學生自救自護能力。

2、學校每位教師不管在什麼地方,發現學生有不安全的隱患,能自己解決的自己解決,不能自己解決的都要及時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

3、要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工作中每位教師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違背師德規範的行為,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給學生布置過量的懲罰性作業。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4、教師每節課上課時必須提前3分鐘到教室,上晚自習的教師須提前5分鐘到教室,維護管理學生的紀律安全。學前班的正副班主任上、下午上完課後要輪流監管學前班內宿生在校的紀律安全至放學。

5、任課教師上課前和上晚自習前要清點班級人數,並做好記錄,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或值日領導,及時與家長聯絡並妥善處理。凡學生到校後,任何教師未經學校批准不得讓學生離校。

6、任何教師不經教務處批准不得隨意調課,擅自調課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行調課的老師承擔。任課老師凡上課時間就為學生的第一責任人(包括活動課),必須盡到教師的職責。教師不准不經學校同意推遲教學時間。

7、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准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8、任課教師利用學科的教學適時都要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尤其是體育課和使用教具、學具的教師(比如剪紙課用剪刀、科學課用酒精燈等)授課前必須要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9、凡不在本班教室上課,學生的帶隊組織及安全問題由相應的任課教師負全責,如需要出校活動的必須向學校分管領導請示。

10、課間操、中午、晚放學時,任課教師是第一責任人,必須要認真組織好學生排隊、帶隊,隨同學生到指定地點。

11、做早操時和公升國旗時,正副班主任要共同加強學生的管理,組織學生認真規範地做好廣播操和公升國旗儀式,不能隨便離開班級隊伍。

15、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

17、教師要嚴格執行落實學校各項安全制度,遇到突發事件,嚴禁私自離開,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把學生安全放在首位。

教師簽字

2023年下期

小學教師安全責任狀

學校安全是一項重要工作,必須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為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工作,增強全體教師的責任感,確保我校各項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打造平安和諧校園,特簽訂東風小學教師安全責任書如下 1 學校每位教師都有責任向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 交通 消防 防震 飲食衛生 預防疾病 自救自護等 的教育,提高學生自...

小學教師安全責任狀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工作方針,以及 誰主管,誰負責 的崗位責任制要求,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 穩定 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簽訂教師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 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 積極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模範履行教...

教師用電安全責任狀

為了貫徹落實市教育局安全部門的檔案要求,本著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原則,杜絕在校園內發生用電事故,消除用電安全隱患,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及學校個人財產安全,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決定,與教師簽定用電安全責任狀 一 各室責任人 1 班級第一責任人為各班主任 2 各辦公室 教研組 功能室第一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