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竹灣廣場臨時配電箱採購合同定稿已改

2021-03-04 03:03:00 字數 4358 閱讀 9502

成套配電櫃裝置購銷合同

工程名稱:紫竹灣商業廣場及紫金苑小區施工用電配電櫃專案

需方單位(甲方): 三河市東風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供方單位(乙方): 三河市旭日電子儀器廠

2013 年 06 月日

需方單位(甲方):三河市東風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供方單位(乙方): 三河市旭日電子儀器廠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購銷產品的標的及計量方法

1. 合同總價(固定總價大寫乙方開具正式行業發票)。

本合同總價款包括的具體內容為圖紙招標範圍內成套配電箱、櫃製作及組裝和甲供計量電表的安裝費、包裝、運輸、運輸過程保險、裝卸並落地到施工現場指定地點、根據河北省和三河市等相關部門要求的檢測費用、稅金等全部費用。即使合同總價款中有錯項、漏項,乙方在**中也已充分考慮到,不得對其進行調整

2. 計量方法: 按套計量。

(1) 按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計量方法執行;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約定。

(2) 成套**產品的範圍成套配電箱、櫃 ;並向甲方提出**全新成套配電箱、櫃及維修清單詳見附件3。乙方提供**裝置清單,作為合同附件3。

第二條產品質量標準與技術要求

1. 產品技術標準按下列 (1) 、(2)項執行:

(1) 執行國家標準2) 執行行業標準3) 執行地方標準4) 執行企業標準

2. 技術要求:在符合國家規範的同時,要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規範的要求,在與所採用的技術規範不同時,按較高要求的技術規範執行。

3. 甲方其它要求:

(1) 附表3中的裝置材料清單作為簽訂合同金額的依據。乙方應按甲方的分批進貨清單加工,不允許提前或延遲加工出來,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 裝置除錯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除錯合格後方可交由甲方的專案負責人簽認。

(3) 乙方保證按合同的規定提供優質的、全新的、未曾使用過的產品,產品除符合企業和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外,還應符合本合同的技術規格及本合同產品樣本所列之標準和具備相應功能。

(4) 乙方提供所供產品的進冀手續、合格證、材質證明、成套裝置的檢測報告、產品樣本。

(5) 乙方所供物資若發生質量或重大質量事故,經相關質量監督部門確認,甲方緩付或停付乙方物資款,並保留索賠的權利。

(6) 乙方在質量、工期上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必要時追究其法律責任。

4.產品質量保修期:2年。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2年。(見附表1)

第三條產品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與**:

1. 產品包裝標準:

(1).產品包裝執行國家規定標準

(2).行業規定標準

(3).甲乙雙方約定軟包裝 ;

2. 產品包裝物的**:產品包裝物按國家規定應由乙方**。

3. 包裝物的**:對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包裝物**辦法執行;對無規定的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不** 。

4. 產品包裝費用執行第(1)項:

(1) 包裝費用含在產品**內。

第四條產品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 產品交貨單位

2. 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 2 ) 項執行:

(1) 甲方自提自運。

(2) 乙方送貨,運費承擔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承擔 。

3. 運輸方式汽運 。

4. 到貨地點和接收單位:

(1) 到貨地點: 燕郊紫竹灣商業廣場專案地點及紫金苑小區專案地點 ;接收單位(或接收人

(2) 到貨地點和接收單位的變更,甲方變更到貨地點或接收人,在合同規定交貨期限內,提前 2 天通知乙方。

(3) 甲方派人押運

第五條產品交(提)貨期限

1. 乙方送貨代運產品,交貨日期: 按本合同供貨清單附表內所列裝置材料要求交貨。乙方供貨週期為天 ,甲方應提前天通知乙方。

2.乙方按甲方要求分批次供貨,表箱待接到甲方確認的電表型號、規格尺寸後方可加工製作。

第六條產品**與貨款結算

1.產品**按合同約定的**執行,合同執行期內不管**漲降均不再調整。

2.以實際到貨數量結算,增減項部分的結算按合同附件**單**執行。

產品貨款結算期限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無預付款,貨到工地驗收合格後支付本次供貨金額的80%;工程竣工驗收裝置除錯合格後支付到合同款的95%;總價款的5%為保修金,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為二年,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如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無息支付)。

2.產品驗收方法

(1). 驗收時間按實際供貨日期分批驗收 ;

(2). 驗收手段監理單位、甲方雙方按合同清單樣品現場驗收 ;

(3). 驗收標準合格 ;

(4). 驗收、試驗和專案負責人

第七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 甲方在驗收中,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質量或與樣品不符合和不符合規定,甲方有權要求退回重做。對已經驗收貨物要單獨存放,妥善保管,並在 5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尚未付款的,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已付款的乙方應及時退還甲方。

2. 乙方在接到通知或書面異議後,應在 2 天內負責處理,逾期視為認可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不能交貨時,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合同總額5% ,並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2. 乙方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承擔所有費用,對造成貨物的損失自行負責。

3. 乙方逾期交貨,應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違約金為合同總額的 5% ,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 乙方提前交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乙方應承擔施工單位在代保管期內所支付的費用,因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費用除外。

5. 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乙方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還應承擔甲方已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違約金為合同總額的5%。

6. 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按合同規定交貨時間付款。

7.保修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維修、更換。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1小時內答覆,2小時內派人修理,最長不得超過12小時。甲方有權另行委託其它單位進行維修、更換,發生的費用自乙方的質量保修金直接扣除,質量保修金不足的由乙方負責補齊。

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8.乙方供貨產品與合同、招標檔案約定、封樣不一致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重做,直至達到甲方要求並對乙方處罰2萬元(每發現一次),直至解除合同。

第九條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交乙方的技術資料,交貨日期順延。

2.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應承擔造成的損失。

3. 甲方錯填到貨地點或接收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一十條合同變更與調整

甲方因改變設計方案和工程特殊要求,需要變更、調整原合同約定的標的或部分標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尚未供貨的應予以調整,需解除合同的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對已供貨的,應以實際收發貨(料)單為依據予以確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補償。

第一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就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視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合同

第一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三河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一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一十五條合同份數

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2. 合同訂立時間: 2013 年 06 月日;合同訂立地點:三河東風房地產辦公室 。

3.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工程質量保修書

附件2:技術要求與說明

附件3:裝置清單(品種、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委託**人

位址位址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

附件1:工程質量保修書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三河市東風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承包人(全稱): 三河市旭日電子儀器廠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紫竹灣商業廣場及紫金苑小區施工用電配電櫃 (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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