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管理工作規範試行

2021-03-04 08:01:33 字數 4898 閱讀 9268

為了加強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管理,提高報告質量,為免疫規劃工作管理和決策提供及時、準確的資訊,依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範。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鄉級防保組織和接種單位在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職責: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

1.負責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工作的管理,建設和完善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並為系統正常執行提供保障條件。

2.結合本轄區具體情況,組織制定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工作方案,落實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工作。

3.定期組織開展對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1)負責全國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國家資訊管理平台(以下簡稱國家資訊管理平台)的管理和維護,國家接種點客戶端軟體的公升級和發布。

(2)負責全國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業務管理、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協助衛生部制定相關標準和方案;開展考核和評估工作。

(3)負責全國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的收集、分析、評價、報告和反饋。

(4)負責全國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的資料備份,確保報告資料安全。

2.省、市(地)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制定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管理系統技術方案,建立健全資訊管理制度,承擔系統使用者和許可權管理工作,提供相關技術支援。

(2)負責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業務管理、技術培訓和督導;開展考核和評估工作。

(3)負責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的收集、分析、評價、報告和反饋。

(4)負責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的資料備份,確保報告資料安全。

3.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制定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管理系統具體實施計畫,指導鄉級防保組織和接種單位開展資訊系統實施工作,提供相關技術支援。

(2)負責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業務管理、技術培訓、督導和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的質量控制,開展考核和評估工作。

(3)負責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的收集、分析、評價、報告和反饋。

(4)負責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的資料備份,確保報告資料安全。

(5)承擔本轄區尚未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的預防接種統計資訊錄入和上報。

(三)鄉級防保組織或接種單位。

1.建立健全預防接種證(卡)登記管理制度和預防接種資訊報告制度。

2.負責對本單位和村級接種單位預防接種服務人員進行兒童預防接種資訊報告培訓。

3.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或接種單位,負責資訊管理系統的使用管理。

鄉級接種單位負責兒童預防接種個案資訊的收集、登記、錄入和網路報告;負責資訊管理系統的日常維護和資料備份,確保系統和資料安全。

設有村級接種單位的鄉級防保組織,還需承擔轄區內村級接種單位兒童預防接種個案資訊的錄入和網路報告。

4.尚未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或接種單位,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的有關規定開展接種率報告。

(四)村級接種單位。

1.建立健全預防接種證(卡)登記管理制度和預防接種報告制度。

2.負責向鄉級防保組織提交兒童預防接種登記資料。

二、資訊登記與報告

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及其實施兒童預防接種服務和管理人員為預防接種資訊登記報告的責任人。

(一)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或接種單位。

1.登記報告資訊內容

登記報告資訊內容見表1(兒童預防接種個案資訊登記表),包括兒童的基本資訊和疫苗接種資訊兩部分。

(1)基本資訊:兒童編碼、身份證號、出生證號、兒童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醫院、監護人姓名、聯絡**、家庭住址、戶籍位址、兒童傳染病患病情況、兒童過敏史、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史、接種禁忌證、遷入日期、遷出日期、遷出原因、建卡日期、建卡單位和建卡人。

(2)疫苗接種資訊:疫苗名稱、劑次、免疫型別、接種日期、疫苗批號、疫苗規格、接種劑量、疫苗效期、疫苗廠家、接種單位和接種者。預防接種資訊包括兒童所有一類疫苗和二類疫苗的接種資訊。

2.工作程式與方式

(1)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通過接種點客戶端軟體建立兒童預防接種資訊檔案,及時錄入和更新每次接種的相關資訊,並及時將兒童預防接種個案資訊上傳國家資訊管理平台。

(2)鄉級接種單位在每次預防接種過程中,利用接種點客戶端軟體從國家資訊管理平台資料庫中獲得流動兒童的接種資訊,實現流動兒童的接種與資訊共享。

3.登記報告與時限

(1)預防接種資訊的登記與錄入

基本資訊檔案建立:兒童出生1個月內,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通過接種點客戶端軟體錄入兒童預防接種基本資訊,建立兒童的預防接種基本資訊電子檔案。

疫苗接種資訊的錄入: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須在每次接種完成後5天內完成疫苗接種資訊的錄入;採用電子介質(如條形碼或磁卡等)的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在每次接種實施過程中及時進行資訊錄入。

以村為單位接種的地區,村級接種單位在每次接種完成後5天內將預防接種記錄提交鄉級防保組織,由鄉級防保組織在5天內完成疫苗接種資訊的錄入。

(2)預防接種資訊的上報

上報內容:兒童編碼、身份證號、出生證號、兒童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監護人姓名、建檔縣國標、接種縣國標、接種單位編碼、建卡日期、接種資訊(包括接種疫苗的編碼、劑次、接種日期和疫苗生產企業編碼)、上傳時間和資料狀態。

上報時限: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在每次接種兒童預防接種資訊錄入完成後,立即通過接種點客戶端軟體將預防接種個案資訊上傳國家資訊管理平台。

(二)尚未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或接種單位。

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的要求,每月5日前彙總上乙個月兒童預防接種統計報表(見表2,即《預防接種工作規範》表3-1-1),並上報屬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然後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過國家資訊管理平台於每月10日前錄入上報。

三、資料管理

(一)資料審核。

1.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應在每次接種前對接種兒童的既往接種資訊進行審核,每週對所有管理兒童接種資訊進行審核,檢查資料有無錯項、漏項和邏輯錯誤,對有疑問的錄入資訊及時向相關人員核實,確保錄入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2.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每週通過國家資訊管理平台審核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上傳的兒童預防接種個案資訊,檢查資料有無錯項、漏項和邏輯錯誤。

3.市(地)、接種單位報告的兒童預防接種統計報表。

4.省、市(地)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每月通過國家資訊管理平台審核以市(地)、縣為單位兒童預防接種資料的完整性、及時性和準確性。

(二)資料訂正。

1.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系統管理的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和縣、市(地)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資料審核過程中如果發現有錯項、漏項和邏輯錯誤的資料,須告知相關責任填報人對資料予以訂正,並及時將訂正資料上傳到國家資訊管理平台。

2.兒童的疫苗接種資訊(疫苗編碼、劑次、接種日期和疫苗生產企業編碼),應在資料上傳後7天內完成訂正;上傳超過7天以後,疫苗接種資訊不再允許訂正。

(三)資料補報。

1.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發現未建立預防接種電子檔案的適齡兒童,應及時將兒童的基本資訊和疫苗接種資訊錄入到接種點客戶端軟體系統,並及時補充上傳到國家資訊管理平台。

對於已經建立了預防接種電子檔案、但未將資料上傳到國家資訊管理平台的適齡兒童,尤其是流動兒童,需及時補充上傳到國家資訊管理平台。

2.發現尚未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缺報兒童預防接種統計報表時,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督促其進行補報,並通過國家資訊管理平台及時錄入上報。

(四)資料查重。

1.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應在每次上傳資料之前通過接種點客戶端軟體對兒童預防接種個案資訊進行查重,並及時向相關人員核實,刪除錯誤的重覆記錄。

2.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每月通過國家資訊管理平台,對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上傳的兒童預防接種個案資訊進行查重,督促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對資料進一步核實,刪除錯誤的重覆記錄。

四、質量控制

(一)資料質控。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每月通過國家資訊管理平台,對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上報的個案資料質量進行分析,分析指標包括資訊管理系統覆蓋率、上傳資訊及時率、上傳完整率等。督促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鄉級防保組織和接種單位提高預防接種資訊錄入和上報的質量,擴大資訊管理系統覆蓋率。

(二)管理質控。

省、市(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經常開展資料的檢查複核工作,檢查轄區內兒童預防接種證記錄或預防接種統計報表與國家資訊管理平台的相應資料是否一致。

五、分析利用

(一)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每月利用國家資訊管理平台對本轄區的兒童預防接種資料進行統計分析;每年1月份對上年度全年的預防接種實施情況進行總結。

(二)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同時撰寫兒童預防接種情況分析報告,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進行反饋。

(三)鄉級防保組織、接種單位應每月利用接種點客戶端軟體對本轄區兒童預防接種資料進行統計分析;每年1月份對上年度全年的預防接種實施情況進行總結。

(四)各級可根據具體情況按地區、時間(月、雙月和年)、年齡(<12月齡和≥12月齡)、出生年度、兒童狀況(本地兒童和流動兒童)等屬性對兒童預防接種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分析的主要指標包括:①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疹和B肝疫苗)各劑次基礎免疫應種人數、受種人數和接種率;②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脊灰、百白破、白破和麻疹疫苗)加強免疫應種人數、受種人數和接種率;③省級增加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流腦、乙腦、風疹和腮腺炎疫苗)各劑次基礎免疫和加強免疫應種人數、受種人數和接種率。

實施兒童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的地區,可以進一步分析以下指標:①各種疫苗(包括一類疫苗和二類疫苗)的接種人次數;②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各劑次基礎免疫合格接種人數、合格接種率;③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基礎免疫的單苗全程和五苗全程的合格接種人數、合格接種率;④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各劑次基礎免疫和加強免疫的不合格接種原因和接種人數;⑤不同年齡組的建卡兒童數、流動兒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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