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質量監督工作標準和程式

2021-03-04 09:32:18 字數 4559 閱讀 2546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建設工程

質量監督工作程式及標準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局

二0一一年三月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

工作程式及標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全區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實現質量監督工作標準化、程式化、規範化,進一步提高工程質量,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規定》等法規、規章,制定本程式和標準。

第二條各地(州)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所屬的質量監督機構(以下簡稱「質量監督機構」)可參照本程式和標準對所負責監督的公路建設工程進行質量監督。

第三條質量監督機構主要以抽查的方式對已受理質量監督申請的公路建設工程實施質量監督檢查。質量監督檢查分為中間質量監督檢查和竣(交)工質量檢測、鑑定。

質量監督申請與受理是指建設單位(專案法人)在辦理施工許可或報備開工報告前依法向質量監督機構申請工程質量監督,質量監督機構對所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簽發《公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並建立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檔案的活動。

中間質量監督檢查是指質量監督機構,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有關責任主體的質量管理行為、施工工藝以及工程實體質量情況進行的除竣(交)工質量檢測鑑定之外的抽查活動。

竣(交)工質量檢測鑑定是指質量監督機構在建設工程竣(交)工驗收環節進行的質量檢測和鑑定評分。

第四條本程式和標準適用於自治區境內新建、改(擴)建公路工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竣(交)工質量檢測鑑定具體程式和標準按交通運輸部、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質量監督申請與受理程式

第五條建設單位(專案法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申請辦理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一)建設單位(專案法人)應當在完成開工前各項準備工作之後,辦理施工許可或報備開工報告之前30日內申請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二)建設單位(專案法人)在向質量監督機構提交《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申請書》(格式見附件1)書面申請時,必須同時在質監局**(進行網上申請,並提供專案工可、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建設程式批復檔案影印件;監理合同及監理單位資質證書影印件;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影印件等工程相關資料,提交材料的具體內容見附件1。

第六條質量監督機構在收到《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申請書》和相關材料後,應當及時對申請資料進行符合性審查,對審查通過的專案,質量監督機構應當自收到質量監督申請資料20日之內,出具《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格式見附件2)。

對審查不通過的專案,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其申請不予受理的理由,並出具《質量監督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格式見附件3),完整返還申請資料。建設單位(專案法人)應當對申請資料進行補充和完善,重新到質量監督機構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第七條 《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由質監監督機構相關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中監督計畫部分由專案監督負責人撰寫,並經質量監督機構相關負責人審核、簽發後送達建設單位(專案法人)。《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一式兩份,乙份由建設單位存檔,另乙份由現場專案管理機構存檔備查。《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明確專案監督負責人,確定監督小組組**員,各監督小組成員不得少於3人。

(二)明確監督檢查計畫、監督內容、監督重點、監督方式等。

第八條 《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印發後,該專案質量監督小組應當在專案開工後,盡快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現場質量監督交底,解讀《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主要內容。監督交底工作結束後,應及時填報《公路工程質量監督交底告知書》(格式見附件4),並存檔。

第九條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期為出具《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之日止。

第三章中間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要求

第十條中間質量監督檢查的目的是掌握工程質量安全狀況和參建單位的質量安全工作狀況;糾正和處理施工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安全管理問題及質量缺陷;為竣(交)質量檢測鑑定積累部分資料。

第十一條中間質量監督檢查的重點是質量薄弱環節,涉及工程結構安全性、耐久性、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指標或關鍵部位。根據對質量狀況判定的需要,進行驗證性試驗檢測。

第十二條中間質量監督檢查分為施工準備階段監督檢查、專項檢查和綜合性監督檢查三種形式。

(一)施工準備階段監督檢查是為掌握續建專案(含新建專案)開工後施工準備階段工作情況的檢查活動,主要檢查各從業單位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建立運**況、抽查合同履約狀況,有必要時可進行施工工藝和工程實體抽檢。施工準備階段監督檢查須提前通知專案建設單位(專案法人)。

(二)施工準備階段質量管理行為檢查,對「現場監理駐地辦」和「合同段專案部」檢查採用抽查的方式進行:即「現場監理駐地辦」抽檢數量不少於該專案現場監理駐地辦總數的30%,且不少於乙個1個;「合同段專案部」抽檢數量不少於該專案合同段總數的40%,且不少於乙個2個。對現場專案管理機構和總監辦必須100%檢查。

(三)專項檢查是為深入掌握建設專案的特定環節、關鍵工序、重要部位的質量狀況或質量安全舉報採取的有針對性檢查。專項檢查主要檢查施工工藝、工程實體和整改問題的落實情況,通過查驗質量保證資料或抽樣檢測等方式進行。具體抽查標段和內容由各督查小組負責人按照監督檢查計畫內容確定,專項檢查可事先不通知受檢專案而對其實施工現場突擊檢查。

(四)綜合性監督檢查是為掌握工程專案整體質量狀況,對各從業單位質量安全管理行為、施工工藝和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的全面檢查,並對「三個關鍵人」工作質量進行考核評價。綜合性監督檢查採取現場檢視、查閱質量保證資料、對工程實體及原材料質量抽樣檢測等方式進行。檢查前須提前通知專案建設單位(專案法人),綜合督查應當檢查所有在建專案的所有標段。

第十三條年度中間質量監督檢查工作頻次要求

施工準備階段檢查1次/專案年,原則上安排在每年3月至5月;專項檢查1~2次/專案年,安排在每年6月至8月,綜合督查1次/專案年,安排在每年9月至11月。9月前完工專案綜合性檢查時間可視具體情況安排。邊防公路和口岸公路等施工環境惡劣、施工條件艱苦的專案,中間質量監督檢查工作頻次,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四條中間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的內容及標準

(一)中間質量監督檢查主要包括從業單位質量管理行為、施工工藝、工程實體質量三個方面內容。

(二)中間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標準:

1、質量管理行為:①施工準備階段檢查根據檢查時的現場施工進度、可供檢測內容等實際情況,逐項對照《施工準備階段質量管理行為檢查情況表》(格式見附件5)中所列檢查內容對各從業單位進行檢查,並詳細記錄檢查資料文件號及檢查情況;②綜合性檢查根據檢查時的現場施工進度、可供檢測內容等實際情況,逐項對照《專案執行機構工作質量檢查評價表》、《現場監理機構工作質量檢查評價表》、《專案經理部工程質量檢查評價表》 (格式見附件6)中所列檢查內容進行檢查評價。

2、施工工藝:根據實施檢查時的現場施工進度、可供檢測內容等實際情況,逐項對照《施工工藝檢查情況表》(格式見附件7)中所列檢查內容進行檢查,並詳細記錄檢查位置及檢查情況。

3、工程實體:根據實施檢查時的現場施工進度、可供檢測內容等實際情況,對照《工程實體質量抽檢專案彙總表》(格式見附件8)中所列檢查專案和檢查頻率進行抽查。各指標的抽查數量應當相對平衡,重點專案(帶*號專案)的抽查總點數應當不少於每次抽查總點數的30%。

根據專案、合同段實際情況,監督小組可相應增加實測專案和抽查數量,但實測專案數量不得低於附件8表中要求。

第四章中間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程式

第十五條監督檢查前準備工作(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程式可適當簡化)

1、了解專案基本情況。質量監督機構職能部門應當對所有監督工程專案進行摸底並了解相關基本情況,聯絡建設單位(專案法人)了解現場各專案可供檢查的專案工程進展情況。

2、安排監督檢查工作。各專案監督小組應當向質量監督機構有關職能部門提交建議檢查的重點內容,及上次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

3、監督小組應當由3名以上質量監督機構工作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根據監督檢查的內容和時間,現場劃分專業檢查組。

4、發文通知受檢單位監督檢查的時間、內容、監督檢查人員和注意事項等。

5、根據監督檢查內容通知相關檢測單位配合。

第十六條現場監督檢查

1、監督小組在工地現場召開第一次監督檢查工作會議(宣讀檢查通知、聽取從業單位工作匯報、安排監督檢查工作並進行分組);

2、各專業檢查組開展檢查工作;

3、各專業檢查組檢查工作完成後,召開監督小組會議討論檢查考核評定結果,形成統一意見,完成《抽查意見通知書》(格式見附件9),並將《抽查意見通知書》和有關資料上傳質量監督機構**;

4、監督小組在工地現場召開第二次監督檢查工作會議,通報監督檢查結果,並將《抽查意見通知書》及電子版文件送達現場專案執行機構,並抄送有關部門;

5、監督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應當按規定實施檢查並做好相應檢查資料上傳工作,並以***形式向各從業單位進行意見反饋。

6、監督檢查過程發現問題處理。

對一般質量缺陷,監督小組應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及時發出《抽查意見通知書》,《抽查意見通知書》應當載明工程名稱、問題存在部位、問題描述、處理時限及要求等。

對重大質量隱患或者質量缺陷,監督小組應當責令相關單位立即進行整改或返修,並依法進行調查取證。經調查取證,認定應當暫停施工的,經報質量監督機構核准,由監督小組對具體作業點(面)或同類性質的問題印發《停工通知書》(格式見附件10),並報相應交通主管部門對責任單位予以處罰。

第十七條監督檢查結果處理

1、監督檢查工作結束後,應當在7日內以質量監督機構發文形式印發《第*監督小組****年第*次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情況通報》(以下簡稱《檢查通報》),有特殊試驗要求的,可適當延長。

2、對檢查發現相關設計、施工、監理、試驗檢測等單位有失信行為的,質量監督機構應當要求建設單位在其信用等級評價中予以扣分,並抄送相應信用等級評價管理機構。

環境監測中心質量監督工作程式

1 目的 對監測人員包括在培人員進行經常性的足夠的監督,解決過程控制中的弊病,確保監測工作質量。2 適用範圍 適用於與監測質量有關的監督工作。3 職責 3.1 質量負責人負責監測質量監督工作的總體管理 3.2 質量監督員負責本科室 或主管專案 的監督工作。4 程式 4.1 監督的內容 4.1.1 人...

衛生監督工作考核標準

前言為提高我省衛生執法水平,確保衛生執法工作的公正和效率,建設高素質衛生執法隊伍,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按照2006年全省衛生法制與監督工作總體部署,制定本辦法。對各市工作採取日常督導檢查和年終專門考核相結合的辦法綜合評定。本考核辦法總分400分,其中 綜合管理100分,食品衛生監督60分,醫療與傳染...

建築工程安全監督工作程式

一 施工許可條件審查 一 審核建設單位提供的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重點檢查其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必要時可赴現場實地勘查。建設單位應提供的資料有 1 中標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影印件 2 施工組織設計 方案 措施 3 施工進度計畫 4 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 5 臨時設施規劃方案和已搭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