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義工協會團體會員管理辦法

2021-03-04 09:52:02 字數 522 閱讀 1751

第十二條台州市義工協會團體會員應制定可行的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每年6月、12月底,各團體會員應向市義工協會上報半年和年終工作總結。

第十三條台州市義工協會團體會員可以自主吸收本單位(社群)志願參與義務服務的人士加入本團體組織,也可以自主決定對違反本會章程或調離本單位(社群)的人除名。

第十四條台州市義工協會團體會員應做好本團體內義工的服務記錄,並定期向市義工協會上報,由市義工協會根據星級義工表彰辦法進行表彰。

第十五條台州市義工協會定期評選表彰一次先進團體會員單位。

第十六條台州市義工協會團體會員負責人調離本單位或不再負責義務工作時,應向本單位領導申請確定新的團體會員負責人。新任團體會員負責人,應盡快熟悉工作,並將變動情況及時上報市義工協會。

第十七條台州市義工協會團體會員應及時向市義工協會反饋本團的活動情況。

第十八條台州市義工協會團體會員的活動經費原則上由其所在單位支付或自籌解決。

第十九條台州市義工協會各直屬服務隊團體會員的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台州市義工協會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台州市人事局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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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專 2007 22號 關於 公布葉志強等471位同志 具有中學高階教師資格的通知 各縣 市 區 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接浙江省人事廳2006年12月31日文 關於公布葉志強等471位同志具有中學高階教師資格的通知 浙人專 2006 377號 經台州市中學教師高階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2006年12...

台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指南

一貸款物件 凡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建自住住房,因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積金餘額不足時,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二貸款條件 1 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 2 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且當前正常繳存公積金 4 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 在台州市區域內購建自住住房 6 借款人及配偶在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