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東方能源股份****
規章制度發布通知
(2014版第38號)
《石家莊東方能源股份****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已於2023年9月4日通過公司制度建設領導組審批,現予發布,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簽發人:郭守國
2023年9月4日
規章制度控制表
石家莊東方能源股份****
(政工【2014】第8號)
1 目的
健全黨內組織生活,加強各級領導班子思想建設,督促黨員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增強黨性觀念。
2 適用範圍
公司本部及所屬各單位。
3 職責
3.1 政工部(工會辦)
負責公司本部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的實施,並督導基層企業黨委嚴格執行本制度。
3.2 各單位黨委(支部)
負責做好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的具體實施工作。
4 管理內容和程式
4.1 黨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會是指黨員領導幹部既要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召開的組織生活會,又要參加黨委召開的民主生活會。
4.2 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的人員範圍,包括黨委委員和處級黨員領導幹部、各支部(總支)的委員和本支部(總支)的行政中層黨員幹部。
4.3 雙重組織生活會的基本要求
4.3.1 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自覺參加黨支部和黨小組的組織生活,遵守有關規定,積極發表意見,如實匯報思想,為其他黨員作出榜樣。
4.3.2 黨員領導幹部因故不能參加組織生活,必須事先向支部或小組請假並說明原因。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組織生活,不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
4.3.3 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嚴格執行黨委、支部大會通過的決議,努力完成黨委、黨支部和黨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4.3.4 黨員領導幹部參加組織生活會,要進行詳實登記。
4.4 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
要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緊緊圍繞黨委的中心任務,聯絡工作實際,重點從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議,加強領導班子團結,實行民主集中制,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密切聯絡群眾,改進工作作風,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來確定。
4.5 召開民主生活會的基本原則,要以統一思想,增進團結,互相監督,共同提高為目的,要遵循團結——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增強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則性。
4.6 民主生活會召開時間和確定議題的要求
4.6.1 黨委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1至2次。黨支部和黨小組的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1至2次。
4.6.2 民主生活會召開的時間和主要議題,須提前通知參會人員,讓其做好準備。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黨委要認真填寫《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報告單》,並提前10天分別報告公司黨委和政工部(工會辦)。
4.7 民主生活會的具體操作
4.7.1 會前準備:
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徵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和領導班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時反饋班子成員;領導成員之間要互相談心,誠懇交換意見,溝通情況,根據民主生活會的主題和徵求到的意見,擬好發言材料。
4.7.2 會上運作
4.7.2.
1 要嚴格遵循:黨員思想認識不到位不召開、徵求意見不到位不召開、談心活動不廣泛不召開、參加會議黨員達不到規定人數不召開、黨性分析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召開、黨組織負責人不能到會不召開;沒有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重開、問題找不准的重開、整改措施不具體的重開。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班子成員要切實防止和克服以總結工作代替自我批評等不良傾向。
對群眾反映的領導幹部個人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問題,本人在會上必須自查自糾,做出說明,以利於監督改進。
4.7.2.
2 在民主生活會上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本單位黨組織要積極制定整改措施,切實加以解決,解決不了的要及時上報上級黨組織。屬於違反黨紀、政紀情節較重的或違法的,要報請上級黨組織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分別由黨的紀檢部門、行政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查處。
4.7.3 會後工作:
民主生活會後十天,要向上級黨組織報送會議情況報告和會議記錄。報告的主要內容是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情況,查出來的主要問題和整改措施。對於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及生活會上提出的整改措施要認真解決落實,並將整改落實情況向群眾公布,向下級黨組織通報。
4.7.4 雙重組織生活會的檢查考核
4.7.4.
1 紀委、黨群(綜合)部門要建立對黨委和黨(總)支部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情況通報制度。未經上級黨組織同意而不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的,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凡不按規定的程式召開、質量不高的民主生活會要重新召開。
4.7.4.2 黨委和黨(總)支部要分別開好民主生活會,切實解決領導幹部自身和班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4.7.4.。
5 主要風險與關鍵控制
5.1 主要風險
黨員領導幹部不能按時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
5.2 關鍵控制
5.2.1黨員領導幹部從思想上要高度重視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內外群眾的監督。
5.2.2黨群工作部或政治工作部每年檢查一次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情況。
6 附則
6.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6.2 本制度由政工部負責解釋。
7 附件
7.1 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流程圖
7.2 雙重組織生活會流程圖
附件1: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流程圖附件
附件2:雙重組織生活會流程圖
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制度
為加強局領導班子建設,督促局黨員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增強黨性觀念,特制定本制度。1 局黨組成員既要參加黨組組織生活,又要參加局黨支部日常組織生活。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組織生活 不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黨員領導幹部要自覺做到 1 以普通黨員身份自覺參加黨支部和黨小組活動,遵守有關...
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制度
一 為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督促黨員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增強黨性觀念,制定本制度。二 黨員領導幹部在參加班子民主生活會的同時,還要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 三 黨員領導幹部必須編入黨支部,按時參加組織生活。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組織生活,不接受 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黨員...
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
1 黨員領導幹部要按期參加黨員領導幹部班子定期召開的民主生活會,同時又要以普遍黨員身份,編入黨的支部 小組,按期參加所在黨支部 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監督。2 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和黨支部 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在召開之前,都應提前通知黨員領導幹部,以便黨員領導幹部能夠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