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養護工》國家職業標準新

2021-03-03 22:55:02 字數 4003 閱讀 2522

1.職業概況

1.1 職業名稱

公路養護工

1.2 職業定義

使用工具、機械裝置對公路及其設施進行養護和維修的人員。

1.3 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階(國家職業資格**)、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階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1.4 職業環境條件

室內、外,常溫。

1.5 職業能力特徵

動作靈活、協調;具備學習能力、色覺和空間感。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畢業。

1.7 培訓要求

1.7.1 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畫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於600標準學時;中級不少於500標準學時;高階不少於320標準學時;技師不少於200標準學時;高階技師不少於120標準學時。

1.7.2 培訓教師

培訓初、中、高階人員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本專業(相近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階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本專業(相近專業)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階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階技師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或本專業(相近專業)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 培訓場地裝置

理論培訓場地應具有可容納20名以上學員的標準教室,配備投影儀、電腦、**裝置和常規的土工、建材實驗室。實際操作培訓場地具有相應裝置和儀器的公路養護實習基地。

1.8 鑑定要求

1.8.1 適用物件

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 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累計見習工作2年以上。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階(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階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階技工學校或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階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階職業資格證書的高階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2年。

(4)累計從事本職業(工種)滿10年以上,能解決本職業高難度技術操作和工藝難題,在技術改造、工藝革新、技術攻關等方面有較大突破或較大成果(創造直接經濟效益20萬元以上,須有地市級以上權威機構或技術評審機構的鑑定證書或有效證明)的主要參與者;

(5)獲得省級技術能手稱號的。

——高階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階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累計從事本職業(工種)滿15年以上,能解決本職業高難度技術操作和工藝難題,在技術改造、工藝革新、技術攻關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創造直接經濟效益50萬元以上,須有地市級以上權威機構或技術評審機構的鑑定證書或有效證明)的主要參與者。

1.8.3 鑑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現場實際操作和口試等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到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

技師、高階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獲得評審委員簡單多數為通過。

1.8.4 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15,每個標準教室不少於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5,且不少於3名考評員;綜合評審委員不少於5人。

1.8.5鑑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為不少於90分鐘;技能操作考核時間:初級不少於60分鐘,中級不少於90分鐘,高階不少於120分鐘,技師不少於120分鐘,高階技師不少於120分鐘;綜合評審時間不少於30分鐘。

1.8.6鑑定場所裝置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公路養護現場,須提供必要的工具、機械、儀器和材料等,並符合交通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的培訓工作站相關要求。

2.基本要求

2.1 職業道德

2.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1.2 職業守則

(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2)愛崗敬業,忠於職守,自覺履行各項職責。

(3)工作認真負責,嚴於律已。

(4)刻苦學習,鑽研業務,提高文化素質。

(5)謙虛謹慎,團結協作,主動配合。

(6)嚴格執行工程檔案,保證質量。

(7)重視安全、環保,堅持文明生產。

2.2 基礎知識

2.2.1 公路組成

(1)路基的組成結構和作用。

(2)路面的分類、組成結構和功能。

(3)橋梁、涵洞的分類、組成結構和作用。

(4)防護工程和附屬設施的分類、組成結構和作用。

(5)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的分類、組成和作用。

2.2.2 公路常用材料

(1)填築路基常用岩土的種類和工程性質。

(2)砂石材料的技術性質、技術要求及其檢驗和應用。

(3)水泥、石灰的技術性質、技術要求及其檢驗和應用。

(4)水泥混凝土和砂漿的技術性質、技術要求及其檢驗和應用。

(5)瀝青的技術性質、技術要求及其檢驗和應用。

(6)瀝青混合料的技術性質、技術要求及其檢驗和應用。

(7)鋼材和木材的技術性質、技術要求及其檢驗和應用。

(8)路用工業廢料的技術性質、技術要求及其檢驗和應用。

2.2.3 公路測量的基本知識

(1)距離丈量和直線定向的方法和要求。

(2)角度測量的方法和要求。

(3)水準測量的方法和要求。

(4)公路中線測量的方法和要求。

(5)橫斷面測量的方法和要求。

(6)工程放樣的方法和要求。

2.2.4 工程識圖

(1)道路工程製圖的國家標準。

(2)識讀簡單道路工程圖紙。

(3)簡單繪圖知識。

2.2.5班組生產與管理

(1)班組管理工作。

(2)定額與作業計畫、生產圖表繪製。

(3)公路養護質量檢查與評定。

(4)資料整理。

(5)計算機操作知識。

2.2.6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知識

(1)公路養護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公路養護環保知識。

(3)安全用電知識。

(4)安全防火知識。

(5)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應急知識。

(6)急救知識。

2.2.7公路工程養護的技術標準、法規和規定

(1)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基本知識。

(2)公路工程養護技術的基本知識。

(3)公路養護的方針、政策和規定。

(4)公路養護的目的和職責。

2.2.8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知識。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相關知識。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知識。

3.工作要求

本標準對初級、中級、高階、技師和高階技師的技能要求依次遞進,高階別涵蓋低階別的要求。

3.1 初級

3.2 中級

農藝工國家職業標準

農藝工新的國家職業標準正在制訂之中,培訓與鑑定現參照農業部工人技術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編的工人技術培訓統編教材 農藝工 南方本 1994年11月第1版執行。一 鑑定基本要求 根據 農藝工 工種工作受地理 氣候條件影響,我國各地差異相當大的特點,以及農作物品種繁多的實際情況,現對本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提出如...

鋼筋工國家職業標準

鋼筋工崗位技能標準 1.職業概況 1.1 職業名稱 鋼筋工。1.2 職業定義 使用工具及機械,對鋼筋進行除鏽 調直 連線 切斷 成型 安裝鋼筋骨架的人員。1.3 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 初級 國家職業資格五級 中級 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高階 國家職業資格 技師 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1.4 ...

鑄造工國家職業標準

國家職業標準 鑄造工 一 職業描述 操作鑄造裝置,使用工具,進行金屬熔化和鑄造成型加工的人員。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 配製並處理鑄造型砂和其他工藝材質 2 對型砂進行烘乾 篩配並製造鑄型,對鑄型進行烘乾 3 使用熔爐熔煉金屬並進行澆鑄 4 使用裝置或工具,進行鑄件的清砂和修補 5 維護保養金屬熔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