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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供參考制度名制度名員工打卡管理規定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均依照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內勤員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應打卡;住在市區內的業務人員,上午及
下午到公司時打進卡,外出工作時打退卡。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時間不必打卡,待加班完畢才予打卡。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離開公司,且當天不再返回公司者,應打退卡後
才能離開公司。
第五條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給予記大過一次
處分。第六條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須向主管領導或指定人員提出外出申請
單,經核准後轉交前台文員,前台文員將其出入時間填妥,於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備
查。工廠員工因事外出者,經直屬主管核准,外出申請單轉交門衛,門衛將出入時
間填入,於次日早晨交工廠管理部門轉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第七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持記錄卡請直屬主管領導證明上下班時間,簽名後, 卡片放
回原處。
第八條本公司上下班時間,由前台文員(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況及調整打卡鐘,工
廠由門衛負責。
第九條在公司人員用餐時,內勤人員中午可免打卡(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時,
則按規定每日打卡4次:
1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依本細則行之;
2 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3 上班時間3分鐘後15分鐘內為遲到,15分鐘後列為曠職(工);早退者一律
作曠職( 工)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職(工)半日論;
簽發人簽發人
責任人簽名責任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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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供參考制度名制度名
員工打卡管理規定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4 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1)遲到次數的計算,以當月為限;
(2)遲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處理;
(3)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2小時計,第三次以4小時計,以後
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4)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
5 曠職(工)按下列規定處理:
(1)曠職(工)不發當日薪資;
(2)連續曠職(工)3天或1個月內累計6天,均予開除;
6 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衛,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 違者將被處分;
7 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於規定的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後打卡,不得於上
班打卡後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2)下班者應先打卡後外出;
(3)下班鈴聲響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等候打卡;如有故意違反者,
查實後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責任;
(4)下班時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於下
班前返回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8 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打,否則除予曠職(工)半日論處
外, 代人打卡者也受同等處分;
9 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者
均予以懲處;
10 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倘**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
不得擅自離去;
11 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持有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衛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
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式卡上簽證;
12 本細則由經理級會議研討通過並呈總經理核定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簽發人簽發人
責任人簽名責任人簽名
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辦法辦理。第二條本公司內勤員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應打卡,住在市區內的業務人員,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打進卡,外出工作時打退卡。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時間不必打卡,待加班完畢才予打卡。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離開公司,且當天不再返回公司者,應打...
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按下列要求對 員工打卡規定 進行設定。1 員工打卡規定 樣式為 標題 2 每段前面的編號,即 第一條 第二條 等字型為華文新魏,加粗。其他正文本型為宋體,五號。3 段落格式為 首行縮排,行間距為1.5倍 4 公司名稱及日期的格式為右對齊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辦法辦理。第二條本公司內勤...
員工考勤打卡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維護工作秩序,保證公司各項業務的正常執行,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第三條員工正常上下班時間為白班08 00 16 00 小夜班16 00 00 00 大夜班00 00 08 00,每班工作八小時,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補休,輪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