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涉密人員責任

2021-03-03 23:26:20 字數 799 閱讀 4862

1.目的

明確0各崗位涉密人員對保密工作負的直接責任

2.範圍

適用於0所有涉密人員

3.引用檔案

3.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2023年5月25日國家保密局令第1號發布);

3.2《中共**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保密局關於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規定》(廳字200058號);

3.3《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八號(2023年4月29日)。

4.術語和定義

無5.職責

5.1熟悉本崗的工作要求;

5.2按照規定履行保密工作職責。

6.具體內容

6.1保密委員會定期組織所有涉密人員學習保密制度,各組織成員了應解本崗位的工作職責;

6.2明確各成員在崗位工作中,崗位業務的保密事項;

6.3定期對保密工作進行自查,並寫出書面報告。

7.保障措施

7.1保密委員會組織監督所有涉密成員進行自查,形成書面記錄,報法定代表人確認;

7.2保密委員會落實各項保密措施,使所屬人員知悉與其工作有關的保密範圍和各項保密制度。

8.支援性表單

8.1《涉密人員保密責任書》

8.2《涉密人員調查表》

8.3《保密工作部署記錄表》

8.4《保密指責說明書》

8.5《涉密人員保密自查表》

9.附則

9.1本制度由保密委員會成員起草,僅限保密委員會成員查閱。

9.2制度的修訂由保密委員會負責人提出,報董事長裁決,保密委員會專人修訂。

9.3 制度自簽發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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