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賓館 飯店 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指導意見

2021-03-13 05:18:46 字數 5045 閱讀 9329

黑龍江省賓館(飯店)消防安全

標準化管理指導意見

為規範全省賓館(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國家有關消防技術標準,制定本指導意見。賓館(飯店)在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的同時,要參照執行本指導意見的要求。

一、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許可

賓館(飯店)所在建築應依法通過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抽查,投入使用、營業前必須依法申報,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營業。改建、擴建或進行內裝修應依法辦理消防許可或者備案手續。

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賓館(飯店)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3.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割槽、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定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3.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4.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賓館(飯店)應逐級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明確各類員工消防安全職責。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託經營、管理時,合同中應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兩個以上產權單位管理或兩個以上經營者的,應當明確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統一管理的責任單位。

三、完善消防安全制度

賓館(飯店)應根據本單位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至少包括:

1.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3.消防宣傳與培訓制度;

4.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5.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6.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7.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8.用火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9.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制度;

10.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11.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四、加強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賓館(飯店)安全出口的數量、疏散寬度和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標準。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不應有雜物堵塞,確保暢通;

2.按照相關消防技術要求設定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指示標誌;

3.位於商住樓內的賓館(飯店)應與住宅部分安全出口分開設定;

4.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且應採用平開門;常閉式防火門應經常保持關閉;疏散門不得設定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範圍內不應設定台階;不應採用推拉門、捲簾門、吊門、轉門等;

5.門窗不得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6.客房層應按照有關建築火災逃生器材及配備標準設定輔助疏散、逃生裝置,並有明顯的標誌;客房內和各樓層的明顯位置應設定醒目、耐久的樓層安全疏散示意圖;

7.高層旅館的客房內應配備應急手電筒、防煙面具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說明,其他旅館的客房內宜配備應急手電筒、防煙面具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說明。

五、加強消防設施維護管理

賓館(飯店)應加強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證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齊全,並能執行正常。

1.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場所,應當定期對建築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做好維護保養,並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每年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

2.室內消火栓系統的設定和配置應符合規範要求,壓力應滿足滅火需要;

3.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應定期重點巡查噴頭和報警閥組外觀、末端試水裝置壓力,消防供水設施應符合國家技術標準要求;

4.設有自動報警系統的應及時排除系統故障、誤報等狀況,確保聯動控制完好有效。

六、加強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

賓館(飯店)應將客房、廚房、餐廳、鍋爐房、消防控制室、配電房、消防水幫浦房等作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客房內應設定醒目、耐久的「請勿臥床吸菸」提示牌,嚴禁私自安裝使用電熱裝置;

2.客房出租作寫字間等辦公場所,出租方和承租方應當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3.賓館(飯店)內營業面積大於500㎡的餐飲場所,其烹飪操作間的排油煙罩其烹飪部位宜設定自動滅火裝置,並應在燃氣或燃油管道上設定緊急事故自動切斷裝置;

4. 應保持通道及出入口暢通、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應每日巡查一次,每月定期檢查,確保完備好用;

5. 廚房與餐廳之間的隔牆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h的不燃燒體,隔牆上的門窗應採用乙級防火門窗;

6. 廚房敷設的燃料管線、配置的灶具裝置等必須符合相關技術標準;

7. 廚房工作結束後,應當關閉所有燃料供給閥門,熄滅火源,切斷除冷凍裝置以外的一切電源;

8. 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9.餐廳內嚴禁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氣鋼瓶,餐廳內不應採用明火照明和取暖,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10.地下廚房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等甲乙類氣(液)體作為燃料;

11.消防控制室應當嚴格落實24h不間斷雙人值班制度;

12.鍋爐房、配電房、消防水幫浦房的設定應符合國家技術規範要求。

七、加強用電裝置消防安全管理

1.賓館(飯店)電氣、電熱裝置的採購,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要求;

2.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裝置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3.電氣裝置、線路和防雷、防靜電設施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技術檢測;

4.嚴禁違反規定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者改變保險裝置;

5.電器裝置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開關、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時,應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

6.發熱量大的電器裝置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裝修或可燃構件上,引入線應按規定作隔熱保護;

7.消防用電裝置應採用專用供電迴路,配電線路應滿足火災時連續供電的需要,其敷設應滿足相關規範的規定;

8.所有電氣裝置的接地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定期進行接地電阻測試,確保其處於正常工況;

9. 其配電裝置應有明顯標誌;當採用自備發電裝置應設定自動和手動啟動裝置,且自動啟動方式應能在30s內供電。

八、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1.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切實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賓館(飯店)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單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在管理層確定一名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應明確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賓館(飯店)應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發現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等行為應立即改正並做好記錄。

對巡查、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資金,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按期整改並落實防範措施。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或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積極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覆函送達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2.提高組織撲救初**災能力,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 賓館(飯店)應依法建立專職消防隊或志願、「保消合一」等多種形式的消防隊。

要結合賓館(飯店)人員集中、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實際情況,制訂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火情,員工能按職責分工及時到位、有效處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要持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上崗,熟悉消防裝置,並熟練掌握火警處置及啟動消防設施裝置的程式和方法。

3.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賓館(飯店)每半年至少應組織一次對從業人員的集中消防安全培訓,新上崗員工或有關從業人員上崗前應參加消防安全培訓。

員工應普遍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線和引導人員疏散程式。賓館(飯店)應逐個樓層明確疏散引導人員,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組織在場人員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切實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賓館(飯店)應在公共部位的醒目位置設定宣傳防火、滅火、應急逃生等常識的宣傳板,開展「三提示」消防主題宣傳活動(提示公眾所在場所火災危險性;提示公眾所在場所安全逃生路線、安全出口的具體位置,遇到火災等緊急情況如何正確逃生、自救;提示公眾所在場所內簡易防護面罩、手電筒、滅火器等滅火、逃生裝置器材具體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根據需要編印場所消防安全宣傳資料供公眾取閱。消防設施器材要設定規範、醒目的標識,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設定「提示」和「禁止」類消防標語。

利用單位廣播、**裝置**消防安全知識。要落實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員工普遍達到「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的要求。

九、達到火災處置「五個第一時間」要求

1.第一時間發現火情。賓館(飯店)營業期間應每2個小時至少組織一次防火巡查,夜間值班人員應開展不間斷的防火巡查,確保第一時間發現火情。

2.第一時間報警。賓館(飯店)任何人發現火災後都應當立即報告火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3.第一時間撲救初**災。賓館(飯店)發生火災後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力爭將火災控制、消滅在初起階段。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

4.第一時間啟動消防設施。賓館(飯店)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於正常工作狀態,執行符合公安部《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式》、黑龍江省地方標準《消防控制中心(室)執行管理規範》等要求,接到火災警報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火災確認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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