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2021-03-27 11:31:02 字數 1484 閱讀 8594

勞動者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用人單位應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一、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以下標準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一)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6個月的,由用人單位發給本人工資70%的病假工資;

(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超過6個月的,發給本人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

(三)超過醫療期,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組織勞動能力鑑定的,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疾病救濟費。

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最高不超過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以上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勞動者本人患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月數的月平均工資計算。

二、短期病假的工資計算基數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按以上原則計算的病假工資基數, 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連續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一)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病假工資(又稱疾病休假工資)是按照連續工齡分別確定的:

(1)連續工齡不滿兩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60%;

(2)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70%;

(3)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80%;

(4)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90%;

(5)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100%。

(二)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病假工資(又稱疾病救濟費)也是按照連續工齡分別確定的:

(1)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疾病救濟費為本人工資的40%;

(2)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疾病救濟費為本人工資的50%;

(3)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濟費為本人工資的60%。

上述提及的「本人工資」均指按《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的原則所確定的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

四、病假工資的計算公式

月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日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當月計薪日×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五、病假天數的確定

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應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 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計薪日概念,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單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週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單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統一的國家規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數。

病假工資規定及病假工資計算

三 連續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1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病假工資 又稱疾病休假工資 是按照連續工齡分別確定的 1 連續工齡不滿兩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60 2 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70 3 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80 4 連續工...

病假工資規定

一 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 職位 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 工資集體協議 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 工資集體協 標準確定。二 勞動合同 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三 用人單...

病假工資計算

2.全月病假,1 非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基本工資 70 應扣工資基數 基本工資 30 當月所得工資 基本工資 應扣病假工資 2 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1000 70 應扣工資基數 1000 30 當月所得工資 1000 應扣病假工資 若員工當月所得工資低於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 則以上海市最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