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責任制及管理制度

2021-05-24 22:08:25 字數 5276 閱讀 9127

1、負責井下現場水文、地質資料的收集、編錄整理,水文、地質分析,**預報工作。

2、負責井下鑽探、探放水、注漿方案的設計與實施

3、負責井下各施工地點中腰線的控制,各導線點的複測核實上圖及測量成果台賬的建立等。

4、負責井下各採掘工作面地質說明書的編制並及時作出**預報工作。

5、進行礦井地質工作,查明礦井地質構造,煤層賦存條件及影響生產建設的其它地質因素,提供礦井水平、採區工作面和掘進巷道地質資料。

6、進行水文地質工作,查明影響礦井生產的各種充水因素,分析研究並掌握地下水的規律,負責或協助有關部門編制防治水工程設計。

7、結合生產實際組織地測專業人員開展科學研究工作,針對生產中的實際問題提出相應的科研課題開展活動,並組織編寫科研技術報告。

測量專業人員崗位責任制

1、在部長的領導下,努力學習《煤礦測量規程》、《煤礦地質測量圖例》等測量規範相關規定,對測量專業工作全面負責,實現測量業務保安。

2、負責巷道採區控制測量、貫通測量等方案制定和實施;糾正巷道掘進過程中的測量偏差,參與測量事故分析。

3、負責對施工專案部的施工測量、延掛中腰線的日常監督管理,並和施工專案部進行定時的業務聯絡,及時傳送巷道開門、過路、調線、變坡、貫通預透書面通知單。

4、負責測量原始記錄的整理,內業資料的編制工作,儲存測量記錄,與專案部做好測量工作的技術交底簽字、複核手續。

5、負責對採掘生產圖紙每旬一次的填繪工作,做到填繪及時,準確無誤。

6、參加礦總工程師組織的定期技術例會,提出礦井生產建設中的測量技術問題,共同研究解決生產中的測量技術問題。

7、定期向部長匯報測量工作情況、存在問題,研究解決的辦法。

地質專業人員崗位責任制

負責建井期間系統編錄所揭露的一切地質資料,及時預報並研究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地質問題,編制建井地質報告和移交生產的全部地質資料。

1、負責開展新井開工前的地質工作:

(1)熟悉提交設計井田的最終地質報告,掌握井田地質特徵及其與區域地質的關係;

(2)調查、核實勘探地質資料的可靠程度;

(3)了解礦井設計,分析與之有關的其它技術資料,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4)編制主要井巷工程預想地質資料;

(5)複查井筒檢查孔資料。

2、負責調查、核實以下勘探地質資料:

(1)鑽孔位置和封孔質量;

(2)煤層露頭、老窯、生產小井情況及其地面塌陷範圍等;

(3)地表水體;

(4)鄰近礦井有關的地質、水文地質和工程地質資料等;

(5)火區、高溫區、陷落柱、構造破碎帶、老窯積水區等情況。

3、負責施工中的地質工作:

(1)井巷掘進時,及時進行觀測、編錄和綜合分析,並根據分析的結果,隨時補充、修改原有的地質資料。

(2)建進時期取得的各種原始觀測資料、標本以及編錄整理的臺帳、卡片等,都必須妥善保管,作為編寫建井地質報告的基礎資料。

4、負責提交新建礦井必須具備的圖紙資料:

1)、圖紙:

(1)井田地形地質圖,1:2000~1:5000;

(2)通過首採區的勘探線剖面圖,1:500~1:1000;

(3)主要井巷地質素描圖,1:200~1:500;

(4)煤層底板等高線及儲量計算圖1:2000;1:5000

(5)礦井充水性圖,1:2000~1:5000;

(6)回風及運輸水平地質切面圖,1:1000~1:2000;

(7)施工鑽孔鑽柱狀圖,1:200~1:500;

2)卡片、臺帳:

(1)構造素描卡片或**;

(2)煤厚實測(探)卡片;

(3)礦井日排水量、井巷探放水、湧水量和井上下長期水文動態觀測台帳。

(4)煤質、水質、瓦期及有益礦產化驗成果台賬;

(5)地溫、水溫、煤層自然發火記錄台賬;

(6)預注漿、探放瓦期、煤(巖)層突出觀測記錄台賬。

3)各種原始觀測記錄。

防治水專業人員崗位責任制

負責建井期間系統編錄所揭露的一切水文地質資料,及時預報並研究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水文地質問題,編制建井地質報告和移交生產的全部水文地質資料。

1、負責組織開展地表水體、老窯及相鄰礦井的調查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湧水量觀測工作,並將觀測結果建立湧水量觀測成果臺帳。

2、負責對礦井各採掘生產頭面進行水害分析的**預報,對存在水害威脅的頭面提出整改意見。

3、負責編制探放水設計工作,並根據情況進行現場技術指導,記錄放水量,編制施工總結。

4、負責做好水文地質補充勘探設計工作。

5、負責編制礦井防治水基本圖件:

(1)礦井充水性圖1:2000;

(2)礦井湧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圖;

(3)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1:2000;

(4)礦井綜合水文地質柱狀圖1:500;

(5)礦井水文地質剖面圖1:2000。

6、負責建立礦井防治水基礎台賬:

(1)礦井湧水量觀測成果台賬;

(2)氣象資料台賬;

(3)地表水文觀測成果台賬;

(4)鑽孔水位、井泉動態觀測成果及河流滲漏台賬;

(5)抽(放)水試驗成果台賬;

(6)礦井突水點台賬;

(7)井田地質鑽孔綜合成果台賬;

(8)井下水文地質鑽孔成果台賬;

(9)水質分析成果台賬;

(10)水源水質受汙染觀測資料台賬;

(11)水源井(孔)資料台賬;

(12)封孔不良鑽孔資料台賬;

(13)礦井和周邊煤礦採空區相關資料台賬;

(14)水閘門(牆)觀測資料台賬;

7、負責編制提交以下必須的主要圖件:

(1)水文地質觀測台賬和成果;

(2)突水點台賬、記錄和有關防治水的技術總結,以及注漿堵水記錄和有關資料;

(3)井筒及主要巷道水文地質實測剖面;

(4)建井水文地質補充勘探成果;

(5)建井水文地質報告(可與建井地質報告合在一起)

地測技術審批制度

1、礦井技術改造、擴建、水平延伸等設計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由礦建部地測組提供,所提供地質資料需逐級審批,由主管領導、分管副總簽字審核,報礦總工程師批准。

2、地質、水情水害預報由礦建部地測組負責編制,由礦建、機電、安監、排程、監理部門各主管領導及分管副總審核,經礦總工程審批後,方可下發到相關業務部門落實實施,同時,地測組跟蹤落實實施情況。

3、地質「三書」:採區地質說明書、回採工作面地質說明書、掘進工作面地質說明書的委託書由專案部施工單位提出委託,礦建部地質專業人員負責編制,專業組長、部長審核後報分管副總、礦工程師批准後,下發到機電、安監、排程、監理、專案部部門,由專案部根據地質「三書」進行相關規程、措施的編制。

3、地質鑽探、探放水設計、注漿方案設計由礦建部地質、水文專業人員編制,礦建部專業組長、部長審核,報分管副總、總工程師批准後,下發礦建、機電、安監、排程、監理部門監督落實,由專案部根據方案設計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礦建、機電、安監、排程、監理部門會審簽字,分管副總、總工程師審核批准後由專案部具體執行。

4、巷道開門、過路、調線、變坡、貫通預透書面通知單由礦建部測量專業人員負責編制,專案部、機電部、安監部、礦建部、監理公司負責人會審並簽字,分管副總、總工程師批准後下發礦建、機電、安監、排程、監理部門監督落實,由專案部根據通知單的具體要求編制施工措施並落實執行。

5、重大工程測量方案設計由礦建部測量專業人員編制,專業組長組織礦建部相關業務人員會審,由礦分管副總、總工程師審核後,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審批,由礦建部組織落實。

測量管理制度

1、嚴格按照國家和上級規定做好測量管理工作,切實為礦井安全生產服務。

2、認真做好礦井井下及地面日常測量工作,做到及時準確,測點標記要清楚,確保工程質量。

3、進行巷道貫通時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把測量資料及時反饋到相關安全管理部門,由礦建部測量組及時下達通知書,同時跟蹤落實通知書執**況。

4、認真做好礦井周邊的測量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把井田內小窯開採情況搞清楚,防止越界開採,濫採亂挖,破壞保安煤柱。對於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及領導匯報。

5、填繪專門的礦井測量圖紙,資料要準確,填繪要及時,為礦井安全生產的指揮提供可靠依據。

6、建立相關測量臺帳,做好各種圖紙、資料的存檔、保管和保密工作,不經礦主管領導批准不得外借。

7、愛護測量儀器、工具,定期檢查、維護、校正,確保測量儀器的精確性。

地測工作聯絡制度

1、地質測量月設計、施工、回採等相關專業要互相協作,互相配合,有關業務聯絡需通過各類通知書、委託書、會議等制度進行。

2、礦井技術改造、擴建、水平延伸等設計所需地質測量資料,應在設計前半年通知地測組,地質測量資料在正式設計前三個月交付。

3、採區設計所需地質測量資料至少應在設計前三個月通知地測組,地測資料在正式設計前乙個月交付。

4、回採工作面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應在採面形成後五天內交付。

5、零星小型設計所需地質測量資料可臨時聯絡,商定提交時間。

6、重要井巷貫通工程,設計組應提前向地測組提交設計圖,並在總工程師主持下,通過業務會議共同商定允許貫通偏差,保證地測組有足夠的測量方案設計時間。

7、各類巷道的開口需提前三天填寫委託書,並由地測組進行施工放線,停掘或復工應及時通知地測組。

8、各單位在施工井巷活動中發現煤層變化或中腰線有疑問時及時通知技術部門地測組。

9、巷道或採面進入各類危險區域時,地測組應及時下發各類通知書至相關施工單位。

地測資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根據煤礦生產不同階段的需要,按地質測量相關管理規定提供各種地質測量資料,為煤礦正常生產當好參謀。

2、及時解決和預報生產中遇到的地質問題,測設井巷施工的位置和方向,指導生產,施工按設計要求正確進行。

3、在本礦區內尋找煤炭資源,增加可採儲量,保證礦井正常生產和改擴建有足夠的資源儲量。

4、對煤炭資源的合理開採和井巷施工進行業務監督。

5、在地測工作中,凡因違反技術操作規程而出現的影響工程施工的行為及用途的均屬於工程質量事故。

6、出現地測工作質量事故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分析,對地測工作質量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進行分析,並提出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拿出整改措施。

7、在事故分析中,主要分析事故生產的過程及結果,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者、事故的教訓等,並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8、在查清事故的原因及性質的前提下,按責任大小進行嚴肅處理,對主要責任者,視其後果輕重給予經濟處罰。

9、根據層次管理的原則,每次出現地測工作質量事故均應追究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10、地測工作應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對有突出貢獻的相關人員給予一定獎勵。

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

為更好地防治礦井生產中水災事故的發生,對礦井水患進行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我礦礦井水害防治技術管理有關制度,保證我礦煤炭工業安全有序地發展,掌握礦井水害規律,研究解決礦井生產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專案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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