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單位生產事故隱患問責制度

2021-06-04 15:18:42 字數 4932 閱讀 4121

關於印發《潞安集團地面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問責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地面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事故隱患,預防各類事故發生。根據國家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潞安集團公司2023年安全1號檔案等精神以及相關管理規定,集團公司制定了《潞安集團地面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問責制度》,現予以下發,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潞安集團地面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問責制度

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潞安集團地面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問責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地面單位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事故隱患,預防各類事故發生。根據國家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潞安集團公司2023年安全1號檔案等精神以及相關管理規定,特制定事故隱患問責制度。

一、問責形式

本制度所指的問責及處分種類包括罰款、責令檢查、通報批評、免職、行政處分、黨紀處分等。

行政處分種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

黨紀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本問責制度主要以罰款、通報批評、責令檢查、免職、行政處分為主,涉及到黨員需要給予黨紀處分的參照行政處分給予相應處分。

問責期限參照執行國家相關檔案規定。

二、隱患問責

安監二局每月定期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通報,對於未按期按要求整改的、或重複出現相同b級以上隱患的、或安全基礎管理不到位的,實行問責。

(一)隱患未按期、按要求整改的

1、c級隱患未按期、按要求整改的,視隱患的嚴重程度,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處罰100-300元/條,並給予責令檢查或通報批評。

2、b級隱患未按期、按要求整改的,視隱患的嚴重程度,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罰款500-1000元/條,給予責令檢查、通報批評,或同時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

3、a級隱患未按期、按要求整改的,視隱患的嚴重程度,對相關單位責

任領導,罰款1000-2000元/條,給予責令檢查、通報批評,或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行政處分。視隱患嚴重程度,對集團公司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處罰500-1000元/條。

(二)重複出現相同b級以上隱患

對於重複出現相同b級以上隱患,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罰款1000-2000元/條,情節嚴重的,給予責令檢查、通報批評、免職或警告處分。

(三)安全基礎管理問責

對於在安全基礎管理方面,有下列之一的,視嚴重程度,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給予以下罰款,並給予通報批評、責令檢查、免職或行政處分。

1、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不健全的

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管理無序的,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處罰2000元;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處罰500-1000元/項。

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的

未按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處罰2000元;未按國家要求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處罰1000-2000元。

3、安全生產投入保障不到位的

未能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有效實施的、未制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處罰2000元;未能保證足額提取專款專用的,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處罰1000-2000元。

4、重大危險源辨識及應急管理不到位的

未按要求對重大危險源設定安全監控報警系統的,或未按規定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的,或未按規定組織編制、評審與備案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的,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處罰3000元。

5、工藝技術管理不到位的

開、停車方案、施工方案、操作規程、技術措施等未按規定進行編制,或內容存在安全技術缺陷的,或未按規定執行審批程式的,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或因工藝技術管理不到位導致的安全隱患,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處罰1000-2000元。

6、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的

未按規定建立企業內部自查機制的,或未按規定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進行跟蹤監督的,或未按規定對特殊時段、重點單位、薄弱環節、重點工程和關鍵工序進行重點關注的,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處罰1000-2000元。

7、隱患整改未按要求閉合的

對在隱患閉合反饋管理工作中,未按期進行反饋的,第一次處罰相關單位責任領導300元/條,以後每次加罰200元/條。對於隱患整改情況謊報、瞞報的,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處罰1000元。

8、企業主要負責人、安管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不到位的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管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三種人」未按要求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上崗的,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罰款500元/人。

9、集團公司重要會議、檔案精神落實不到位的

落實執行集團公司會議、檔案精神不到位,檔案未傳達下去的,對相關責任領導處罰2000元;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處罰2000元。

三、紅線問責

對於觸碰以下安全生產紅線,可能導致較大以上事故、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行為,免去相關單位責任領導職務,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直至撤職行政處分,處罰款5000-10000元;給予分管業務處室負責人責令檢查或通報批評,或同時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處罰款2000-5000元。由各業務處室查出

的觸犯紅線問題,不追究業務處室責任。

(一)通用部分

1、發現重大安全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不及時向公司相關部門及分管領導匯報,強行組織生產作業的。

2、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明火作業或因特殊情況需要作業時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擅自組織作業的。

3、嚴重違反作業程式(規程),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強令組織生產的。

(二)化工類

1、對涉及****監管總局《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公布的危險化工工藝,其聯鎖控制、自動報警、緊急停車、自動洩壓等安全控制措施不完備而投入執行的。

2、對關鍵裝置、關鍵部位的保護措施失靈或檢測報警設施有兩處及以上失效、失靈而繼續使用的。

3、擅自調寬易燃易爆工藝指標(溫度、濃度、壓力)控制上下限的,或工藝條件及過程的更改未按規定嚴格審批的。

(三)電廠

1、主機裝置主保護裝置不按規定整定、試驗或擅自退出執行的。

2、主裝置異常執行,達到緊急停運規定而未停運的。

(四)建築行業

單位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施工單位未按期整改、擅自復工的,或發包單位強令施工單位復工的,或建築單位施工現場經安全評定確定不合格的,未限期整改繼續施工的。

(五)鐵路行業

違反《鐵路技術管理規程》中「禁止」技術標準條款的,或發現訊號聯鎖異常未及時停用的。

四、事故問責

(一)重傷、死亡事故的

按照事故責任,根據事故等級,依據事故情節、性質、類別,按照年度1號檔案及相關有效檔案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給予通報批評、免職、行政處分、黨紀處分等處分,同時給予以下處罰。

1、一次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重傷的,對責任單位分管領導、黨政主要負責人,處罰1000-5000元。對集團公司業務保安部門負責人處罰1000元。

2、一次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的,對責任單位分管領導、黨政主要負責人,處罰10000元。對集團公司業務保安部門負責人處罰3000元。

(二)非人身**事故的

對發生非人身**事故(非人身**事故分類按各行業有關標準規定執行)的,視情節嚴重程度,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給予責令檢查、通報批評、免職等處分,處罰1000-10000元。對集團公司業務保安部門負責人,處罰1000-3000元。

(三)重大未遂事故的

重大未遂事故是指雖然造成的危害程度、直接經濟損失等較小,但性質嚴重,可能造成重大間接經濟損失、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發生重大未遂事故,視情節嚴重程度,對相關單位責任領導,給予責令檢查、通報批評、免職,或警告直至撤職處分,罰款2000-10000元。對集團公司業務保安部門負責人,給予責令檢查、通報批評、免職,或警告、記過等行政處分,罰款2000-5000元。

(四)發生事故瞞報的

對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瞞報的,視事故嚴重程度和性質,對單位正職領導、分管領導免去單位領導職務,或給予警告直至開除處分,並對相關單位責任分管領導處罰2000-5000元,黨政正職領導處罰5000-10000元。

五、其它規定

1、本辦法規定的處罰處分物件為各相關單位責任領導,受到處分的黨政領導幹部,取消當年年度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

2、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地面單位及相關處室。各單位要根據本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問責制度。

3、本辦法未規定的條款執行集團公司原有相關規定,原集團公司有關事故隱患問責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同的,執行本辦法規定要求。

4、本辦法解釋權歸潞安集團公司安監二局。

隱患定義和分級管理

1、定義

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或導致事故後果擴大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業場所、裝置設施,人的行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相關規章制度規定的情況。

(2)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相關制度未做明確規定,但企業危害識別過程中識別出作業場所、裝置設施、人的行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2、隱患分級管理

集團公司根據事故隱患處理的難易程度將隱患分為a類、b類以及c類。

a級隱患:是指隱患整改需要集團公司領導及相關處室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協調安排解決的隱患。

b級隱患:是指隱患整改需要本公司及公司內部相關部門(或科室)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協調解決的隱患,或者是重複出現兩次及兩次以上,需要進行制度性整改的隱患。

c級隱患:是指本車間或隊組能力範圍內能夠解決的,或通過加強管理、提公升操作水平等手段能解決的個性問題。

隱患管理問責通知單

單位:被問責人:職務:問責時間:隱患內容

整改措施

隱患分類限期整改完成時間

責任人業務處室責任人

隱患問責的主觀原因

隱患問責的客觀原因

按規定應該如何問責

問責結果

事故管理問責通知單

單位:被問責人:職務:問責時間:事故內容

事故經過

事故分類事故危害或損失

單位負責人業務處室責任人

事故問責的主觀原因

事故問責的客觀原因

按規定應該如何問責

問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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