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田鄉中心學校財務管理制度2019

2021-06-05 05:01:07 字數 3554 閱讀 2595

為保證學校經費的合理使用。增收節支,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佳的效益,經中心學校召開鄉屬各校行政人員會議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和勤儉辦學的方針,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包括預算內、外資金),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利用率,是學校財務、財產管理的根本任務。

第二條學校領導要以身作則,模範執行國家法令,教育教職員工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發揚主人翁態度,參與學校財務管理工作,財務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學校的財務、財產管理。

第三條學校財務、財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分工負責、權責結合,由各校校長審批,報中心校報賬點審核,各校報賬員辦理收支業務。

第四條各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財政部門的撥款收入及承包收入、其他收入等,都必須及時入賬,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搞賬外資金私設「小金庫」。

1.財政撥款收入(含各項經費撥款、離退休人員經費、大額基建撥款),應做到專款專用。

2.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各學校小賣部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各校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賬,不得拖欠、滯納。

3.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各種考務費、學校財產變價收入、贊助費、罰款收入、採購物品返還費用等應屬學校的收入。

第五條加強財務的計畫管理,各學校要通過集體調查研究制訂預算,並將預算方案報中心學校報賬點。實行有計畫地控制使用,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變更計畫、盲目開支。每年年終結算,公布收支情況。

第六條健全財務指揮和監督系統,堅持實行財務會審制度。財務會審小組成員組成方式為學校廉政副校長、教職工代表、財務人員;由學校廉政副校長任組長,管理財務會審章及發票報銷章。並向教職工報告財務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各校報賬員每學期末應向教職工大會公布財務收支情況,並在各校公示欄公示。

第七條嚴格執行一支筆審財務制度,未經校長審批,報賬員不得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手續要齊全,發票上應有經手人或證明人,財務會審小組審核,校長審批方能生效。

第八條財務人員應熟練掌握各種收費標準和各種經費支出範圍和標準。嚴格把關。對隨意改變收支範圍和標準的現象應予在抵制。

1.基建支出:是指學校因事業發展和保證正常的教學、行政和後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擴建校舍或教學設施等專案,包括學校的房屋、建築物、裝修、添置大型的教學設施等方面的支出,應嚴格執行基建財務制度,做到專款專用,保證學校資金能辦實事、辦好事。

2.修繕費支出:是指學校小型、簡單的修繕、安裝等專案的支出,應事先簽定協議,經驗收合格的專案,可憑正式發票、驗收人簽名及校領導批示方能辦理付款手續。修繕支出計畫、合同、結算單應交報賬員留存,並送乙份給中心校報賬點存查。

3.招待費支出:招待外單位來校人員,一般由各系統歸口主管校領導按許可權審批,特殊情況由校長批准。招待有關主管部門業務、公務人員餐費支出一般由學校有關分管校領導陪同、簽字註明,特殊情況由校長批准。

4.交通費支出:教職工因公出差,原則上不得租車,如確係趕時間等需要需租車,必須報各校校長同意,並由車主開好**,方能報銷,並在填報差旅費報銷表時不得再填報交通費。

5.工會經費支出:是指學校工會組織的文娛、體育、旅遊、參觀等各項活動所需的經費支出,包括因上級工會組織、安排的有關活動所需要的支出。校工會應於期初擬定活動計畫及經費預算,經工會主席和校領導核准後執行。

6.水、電費支出:是指學校內及教工住宿區的公用水、電費支出,按國家供水、供電部門的收費標準及金額,經學校校長簽字核實後支付。

7.辦公費支出:指學校因辦公需要購置各種辦公用品而發生的費用。

8、助學金、獎學金:助學金指學校對特困學生的扶助開支,獎學金指學校對學生的獎勵支出。

9、工資福利支出:基本工資指學校代課教師的工資支出;獎金指根據學校規章制度,對學校教師進行獎勵肯定的支出;津補貼指學校對教師的各種生產生活性補助;教師誤工開支根據誤工的性質填報至辦公、維修等相應科目。

10、個別事項的特殊支出,視具體情況另作處理。

第九條借款是指各學校因辦公、教學、後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裝置、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維修等,請求中心校報賬點給予的借款或預付款。

第十條借款手續規定

1、借款時,須填製統一印製的「借款單」,先由各校校長簽署意見,再報中心學校報賬點相關人員審批,方能借款。

2.借款後,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結賬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3.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第十一條大校庫存現金限額5000元,小校庫存現金限額500元左右,多餘的應及時存入銀行。對各校教職工個人的績效工資等應直接打卡,不得發放現金,儘量減少現金的使用量。

第十二條各校收取大額現金時,出納人員須於當天安排送存銀行,不得滯留在財務室或存放其他地方。特殊情況無法送存銀行,應報告財務主管落實好安全措施,但最遲第二天必須送存開戶銀行。

第十三條中心校報賬點要加強對銀行存款的管理,做好與開戶銀行的對賬工作。每個月應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一次,賬賬不符時應及時查明原因,保證銀行存款的安全。

第十四條發票是學校支付的合法依據。應加強發票管理工作,由會計人員專人負責到稅務機關購買並妥善保管,財務人員使用時應先領用、登記,使用完畢後應及時核銷。

第十五條財務印鑑應按規定分別由會計、出納保管、使用。其中,法人印章由會計負責管理、使用,財務專用章、出納員印鑑由出納保管使用。嚴禁交叉借用財務印鑑。

提取現金、填製支票時,會計人員須認真審核其用途及審批手續,確認無誤後方可加蓋印章。

第十六條如本制度與國家財會法規或上級檔案精神有牴觸,則以國家法規、上級檔案規定為準。

第十七條本制度中未包括的財務事項,待後完善、補充,並經學校討論通過後執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由報賬點負責解釋。

豐田鄉中心學校

二○一三年九月

豐田鄉中心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1、凡價值在5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均屬於學校固定資產。

2、凡屬學校固定資產均由各校後勤人員統一管理。各校後勤人員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新增、報損、調拔、賬冊、報表,並檢查固定資產使用和賬物是否相符。

3、凡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必須由使用部門填寫申請,說明原因,報經校領導批准後方可消賬,並報後勤處乙份記賬。

4、加強對各班級、辦公室及儀器室的財產管理工作,自然損壞應及時維修,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對保管使用較好者可給予表揚和獎勵。

5、發揚勤儉辦學精神。自已動手,精打細算,物盡其用。

6、班級財產實行管理承包責任制,由班主任及學生幹部組織落實,檢查監督,責任到人,誰用誰負責,誰損壞誰賠償,並把班級財產管理作來文明班級評比、班級考核條件之一。

7、校舍、校產均屬國家的公共財產,應該經常對師生進行愛護公共財產安全教育,經常保持學校環境的整齊潔淨。

8、校內各處電器裝置未經總務處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換線路、電燈的走向;公升、降電燈高度;另裝插座、開頭等。

9、校內的公共財物,不得隨意挪動。各校要妥善保管好本校的財物、設施,如有自然損壞,及時通知總務處修理。

10、凡屬個人所借財物,要妥善儲存,備加愛護,一旦學校需要,應及時歸還。若調離、退休、離休必須交還一切學校財產,方可辦理手續。不得以任何藉口,佔據或變相佔據學校財物。

11、因教學使用而損壞的儀器等,必須將已壞原物交有關保管人員登記並報告學校,經總務處同意後方可登出,價值在200元以上的由校長同意後方可登出,需要調換的要得到保管人員的許可。

12、如發現故意損壞公物者,處以1—3倍的賠款。

豐田鄉中心學校

二○一三年九月

20 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計畫管理 公司財務計畫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爭取達到的目標利潤,是計畫實現的收入 支出 利潤 融資 投資以及資本投入等目標的組合。財務計畫為企業運作的管理與控制提供了依據。公司財務計畫一般以年度為單位,半年度進行一次考核與調整。1.1 目的 財務計畫為公司實現營業收入,保證工程進度,控制工程成本...

常莊鄉中心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四 綜合檔案室要做到有專室 專櫃 專 兼 職人員負責,切實做好防火 防盜 防蟲蛀 防鼠 防潮等 五防 工作。五 借閱制度 1 外單位人員查閱本校檔案必須持組織介紹信。2 嚴守檔案材料機密,不准隨便轉借檔案。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摘錄和複製。3 愛護檔案,不得拆卷 塗改 撕毀 圈點 劃道 拆疊等。4 經批准...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一 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畫 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畫的完成。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 算帳 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