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小學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2021-06-06 19:48:50 字數 804 閱讀 3593

巫山縣龍泉希望小學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學校整個管理工作的乙個部分,通過加強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為學校創造乙個良好的育人環境,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學校總務處統管,並實行使用班級及各功能室分管責任制,班級教室由班主任負責,各功能室由各功能室主任負責。分配給教職工居住的宿舍,屬學校固定資產,居住期間由入住教職工負責,調離時無條件完好歸還學校。未具體分配使用的校舍,由總務處統籌負責。

對於校舍的使用,任何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換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動內部裝修和結構等。

2.建立健全校舍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施工後的各幢樓房圖紙,要按各幢進行整理歸檔、裝妥,以便日後查閱。如校舍產權變動、大修、拆遷、改建,需由學校校長室研究決定,並按有關程式,呈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3.校舍的修繕維護:

(1)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維修、改造,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門窗地板注意保養維護,牆壁地面要乾淨無汙潰,保持完好狀態。

(2)經常檢查各處室內網路、水、電、窗簾等設施裝置,建立健全報修制度,確保正常運轉,使用。

(3)對各幢建築物大面層,保持經常清理,排水管道要暢通不被堵塞,無積水:要及時發現大面層有無裂紋滲漏滴水情況,並及時組織修補。

(4)設立定期檢查制度,特別是在每年颱風雨季來臨之前,應及時組織檢查,做好準備應對。

(5)每學期末,都要進行全面徹底總檢,利用假期時間,徹底維修,保持校舍完好。

4.按上級指示要求,在一定時段對每幢建築物定期請市防雷檢測所進行防雷檢測,檢查避雷線路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排除隱患,確保師生人身及裝置安全。

二0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小學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是為了規範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生的不安全事故。下面是小學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參閱。為了規範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 學校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組長 雷爾定副組長 蘇立明成員 董希金李少慧陳維鋆沈世斌黃陳蘋,做到目標明確...

普安小學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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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校舍校產管理制度

一 校舍校產均屬於集體財產,人人都要關心愛護,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侵占 偷盜或毀壞,校舍和校產的轉讓或變賣,須經市教育主管部門批准。二 學校用地要得到保證,校園四至範圍要有明顯地界,不得侵占,不准堆放雜物,不准放牲畜,家禽,嚴禁在校園內取土建設墳塋和從事有毒有害汙染環境的生活經營活動,校內和大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