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制度

2021-06-08 21:02:53 字數 3677 閱讀 7994

為創造乙個有序的工作環境、規範員工的行為、明確工資核算辦法,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一、考勤工作組織與程式:

1、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到達自己的工作崗位,不得遲到早退。

2、辦公室負責全體員工考勤及彙總工作,並有權隨時對各部門確認考勤情況進行檢查。每月考勤從上月的1日截止到上月31日(休息日不納入薪酬日),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資,遇國家法定假日或週末則順延。

3、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須先到公司打卡後並填寫外出人員去向登記,並確保情況屬實,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准,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

4、員工因公出差,須先填寫《出差登記表》,經批准後方可辦理出差手續,違者按曠工論處。

二、工作時間:

1、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經總經理批准,特殊工種可實行彈性工作時間,

2、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營銷部門員工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具體休息時間以部門輪休表為準),營銷部門以外員工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周

六、週日為正常休息時間)。

3、遲到早退規定:員工晚於上班時間到崗為遲到,早於下班時間下班為早退。員工上、下班時間以公司時間為準,上、下班期間必須打卡(代打卡者,一經查核屬實,公司將對雙方責任人按100元/次進行處罰)。

員工上班時間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者,按5元/次計算;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以上者(含三次),除了按5元/次計算外,另折合事假一天計算;超過30分鐘以上者一律按曠工一天論處。

4、加班:原則上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須加班的,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前向辦公室提出申請,並填寫《加班申請單》報批總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按加班處理。應在正常工作日內完成的工作,因個人或部門原因造成未按時完成工作計畫而加班者,不予以計算加班。

5、曠工:公司員工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按日工資三倍扣罰,超過三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1)用不正當手段騙取、塗改、偽造休假證明者;(2)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擅自不上班者;(3)不服從工作安排,經教育執意不到崗者;(4)打架鬥毆致傷造成病休者;(5)辭職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

6、員工在上、下班過程中忘記打卡的,須在當天(最遲不超過第二天上午)填寫《補刷卡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報辦公室審批後,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當天按曠工半天論處。

三、各類假期的規定:

(一)法定節假日休假:

公司全體員工均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休假(元旦節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三天、清明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

(二)年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年假五天。

2、連續工齡每滿1年增給年假1天,以此類推,但最高不超過七天。

3、年假可以分開休(最小單位為一天,不能以休小時來計算),年假當年內必須休完,不休的作自動放棄處理,不計發工資。

4、凡當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年假:

a、病假或其他各種假期全年累計10天以上(含10天);

b、受到公司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公司形象、經濟損失的。

5、凡休年假員工,部門負責人必須安排好其相關工作代替人;部門負責人休年假必須安排妥當休假期間部門內部工作安排及突發事件處理方案,否則因此而造成工作上出現問題,須承擔相應責任。所有休假員工都必須按公司程式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方可休假。

(三)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憑省市級醫院病歷和病休證明辦理,經直屬上級及部門負責人簽字,辦公室批准後方可按病休情況處理,否則按事假處理。工齡一年內最長病假30天,工齡一年以上不滿三年最長60天,工齡三年以上不滿五年最長病假90天,病假證明不齊或超過規定期限的一律按事假論處。

2、請病假者,病假當日工資按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四)事假:

1、員工請事假,須提前1天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辦公室及總經理批准後方為有效;部門負責請假必須書面經辦公室批准及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准假,否則作曠工處理。不得以**、口頭轉達等非書面方式請假,緊急情況的,須在銷假當日補交假條,否則視為曠工。

2、試用期內員工因故必須請假的,則按請假時間順延試用期。

3、請事假者,扣除當日全部工資。員工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15天者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公司有權給予除名處理。

(五)補休:

1、員工加班安排補休,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當月補休,特殊情況可在一季度之內使用,超過本季度的不予再考慮補休,如因工作量太大,經辦公室及總經理批准後可推延休假時間,最長時間不得超過乙個年度。

2、員工補休須填寫補休假條,補休時間以半天為最小單位。不足一日按半日計算。員工不能連續補休,最長時間不能超過1天。

3、員工補休,須提前一天徵得部門領導同意,未經批准者,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婚假:

員工在試用期滿後,符合法定結婚條件者,可按規定享受帶薪婚假,具體規定如下:

1、工齡滿1年以上(含1年)且符合國家晚婚(男性25周歲以上,女性23周歲以上)規定者,可享受有薪婚假7天(含節假日)。

2、工齡未滿1年或不屬於晚婚規定者,可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節假日)。

3、結婚者配偶如在外地工作,可按路途遠近,適當增加往返路程假;如配偶雙方均為公司內部員工,婚假天數按「就低不就高」原則進行審批。

4、請婚假須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到綜合部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再辦理相關手續。

(七)產假:

休產假必須符合貴陽市計畫生育條例,須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准生證、病歷和病休證明,產假含週末。

1、女員工工作滿一年方可享受產假。未按規定生育者,不享受計畫生育的各種待遇。

2、女員工分娩時,須呈交醫院簽發的證明。符合計畫生育規定者可給予產假90天(含節假日),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3、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者,給予15天產假;滿4個月給產假20天。

4、員工施行計畫生育手術(放環、**、絕育),按醫院證明給予休息時間,最長不超過3天。

5、產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其它任何福利均不享受。

6、配偶分娩可享受三天帶薪陪產假。

(八)喪假:

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時,經領導批准可給予3天帶薪假期。如員工料理直系親屬喪事需去外地,可按路途遠近,另給往返路程假。

(九)培訓:

公司安排的培訓,受訓員工必須按時到場簽到,遲到按5元/次進行處罰,如果沒有簽到視為缺勤按10元/次進行處罰。請假的員工必須有部門負責人簽字的請假單。指定的培訓老師必須準備好培訓資料按時趕到培訓地點給予授課,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必須提前申請並與辦公室協調調整培訓時間,如果有培訓老師缺勤的,按20元/次進行處罰。

(十)會議:

通知開會人員必須準時到會簽到,遲到按5元/次進行處罰,沒有簽到視為缺勤按10元/次進行處罰。公出和請假的員工必須有相關記錄。

四、請假及審批許可權:

1、請假:各種假期不論時間長短(病假除外)一律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按規定的批准許可權報批後生效。員工請假須有充分理由,請假須事先辦理並報上級批准,所有事後請假和未經批准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2、請假天數審批許可權:一般員工病假、事假3天內必須逐級經直屬上級、部門負責人、辦公室主任批准方為有效,否則作曠工處理。超過3天的,辦公室批准後須經總經理審批方為有效,否則一旦查處則作曠工處理,同時相關負責人承擔連帶責任。

3、部門負責人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單》,經辦公室批准及總經理審批後方可休假,否則作曠工處理。

五、附則:

1、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如本制度與公司其它相關制度產生衝突,則一律以本制度為準。

2、本制度修改和最終解釋權歸屬辦公室,經公司領導簽署生效後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醫院管理,規範全體醫護及工作人員工作秩序,加強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考勤制度適用於醫院全體員工。第三條本考勤制度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第四條醫院考勤實行指紋打卡制度,員工上 下班均需打卡 共計每日2次 第五條主管負責制 1 各部門負責人 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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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員工行為,加強公司管理,特制訂此規定,請公司員工共同遵守 1 所有員工上 下班必須打卡,每人每月三次簽卡機會,僅限於因卡鐘故障 忘記打卡而又確屬未遲到早退 因公外出無法按時打卡的原因才可簽卡,超出限數每次扣10元。簽卡一律由部門主管簽卡,組長 主管考勤卡由店長簽卡方為有效。2 私自塗改考勤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