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專項管理基本制度

2021-06-18 01:48:45 字數 5171 閱讀 7653

二、安全生產專項管理基本制度

2·1 企業安全技術發展規劃和

安全技術措施計畫編制制度

1、礦在編制生產建設發展規劃的同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發展規劃和安全措施計畫。

2.礦每年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畫

(1)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必須按規定提取;

(2)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得挪作它用;

(3)安全技術措施工程按期施工,每季度檢查一次。

3.礦必須編制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畫

(1)每年編制一次,每季度補充修改;

(2)組織職工學習;

(3)每年組織一次救災演習。

2·2年度生產計畫編制審查制度

1、礦生技部門每年年底必須編制出次年生產作業計畫。

2、生技部門在編制次年生產作業計畫時,要結合礦井開採技術條件,礦井設計和核定生產能力編制。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安排生產作業計畫。

3、礦生產部門編制出來的生產作業計畫,必須交礦委集體討論,並要按討論結果進行修改完善,並交全面總經理審閱批准。

4、生產作業計畫批准後,礦井各科區隊必須嚴格執行。

5、礦生技部門要按批准後的年度生產作業計畫,每月下達各採掘隊具體生產作業計畫。

6、對年度作業計畫,要在實際生產中補充完善。

2·3 礦井生產能力核定制度

1、根據《煤炭法》、《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省級煤炭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以下統稱煤炭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負責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

3、煤礦生產能力核定以具有煤炭生產許可證的礦(井)為單位。

4、煤礦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生產能力變化的,須進行重新核定。

(1)採場、提公升、運輸、通風、排水、供電和地面等生產系統及環節發生變化;

(2)生產工藝改變;

(3)煤層賦存條件、儲量發生變化;

(4)實施改建、擴建、技術改造;

(5)其它條件發生變化。

5、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包括以下三個階段:

(1)煤礦企業組織核定;

(2)主管部門(單位)審查;

(3)煤炭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審查確認。

6、煤礦企業應在生產能力發生變化後六十日內,組織完成生產能力核定工作,並按照隸屬關係向主管部門(單位)報送核定報告。不具備自我核定生產能力條件的礦(井)可委託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或直接由主管部門(單位)組織核定。

7、主管部門(單位)接到所屬煤礦企業生產能力審查申請後,應在三十日內組織完成審查工作並簽署意見,連同企業申請材料,按照隸屬關係報煤炭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8、煤炭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自收到經主管部門(單位)審查的煤礦企業申請報告和有關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應當完成審查確認工作,並依法辦理煤炭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2·4 安全生產排程值班制度

1、礦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排程值班領導的責任制、並遵守礦的有關管理制度,排程員要協助值班領導組織指揮安全生產,值班領導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負責。

2、礦每天應安排領導值班,值班領導在當天24小時不能離開辦公地點,並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處理安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

3、值班領導每天要向礦主要領導匯報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內容要完整、準確、可靠,能夠反應出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

4、事故匯報必須及時按照規定的程式逐級匯報,並為搶險救災做好「人力、物力、財力」的準備工作。及時通知醫護人員和礦山救護人員趕赴現場搶險救災,要隨時跟蹤救災情況,防止事故漫延和擴大。

5、認真做好排程值班的交**工作,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因故不能值班的,要事先向排程主任請假並說明原因,有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的,要向排程室說明原因,並有代值班領導方可離開。

6、每天定時召開排程會議,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排程記錄,並向排程會議匯報值班的安全生產情況和事故處理情況。

7、雨季「三防」,停產檢修,節日放假應單獨安排相關領導值班,以保證「三防」期間和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保證停產檢修的順利進行。

2·5 班前會議制度

為了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使職工在作業過程中,遵章守紀按章作業,保證井下生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會議時間:早班6:30—7:00,中班14:30—15:00,夜班22:00—23:00。

2、會議內容:

⑴學習作業規程、操作規程以及安全技術措施。

⑵在班前會上落實各作業點負責人,明確職責。

⑶強調各工種、各作業人員的安全注意事項,針對井下情況及上一班存在的問題,對本班安全工作要交待清楚。

3、每個入井作業人員必須參加班前會,遲到早退者,每次罰款5元。不參加當班班前會的作業人員不得入井。

4、會議主持:由當班礦級領導主持召開,當班井下所有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包括當班安全員、電工、絞車司機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

5、在召開班前會時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安排入井:

⑴酗酒者

⑵睡眠不足或精神狀態不振者。

⑶思想情緒煩燥不安,精力不集中者。

⑷回家返礦休息不好者。

⑸作業地點不明確,安全責任不明確,任務不明確者。

⑹違章、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被責令停工者。

6、跟班安全員或班組長認真作好班前會記錄,做到字跡清楚,內容整齊完整。交排程室保管。

2·6 交**制度

為強化管理,搞好安全。根據上級有關安全規定和要求,制訂本制度:

1、各級值班領導,各部門值班人員,現場跟班領導、排程員、班(組)長、機房、硐室執行司機、採區電鉗工、瓦檢員必須實行現場交**制度。

2、交**的主要內容:

⑴當班安全生產完成情況、工程質量、裝置運**況。

⑵上班移交問題的處理情況。

⑶事故和影響因素及排查情況。

⑷移交問題及下班安全注意事項和建議意見。

3、按規定建立交**記錄。

4、交**人都有相互監督的權利和義務。堅持上不清下不接,下不來上不走的原則。

5、交**時間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有利於班前會的組織,有利於工作銜接等情況進行規定。

6、交**地點一律在工作現場規定區域內進行,否則一律按脫崗處理。

7、特殊工種人員一律不准串崗、離崗和脫崗,否則按違章處理(特殊情況外)。

8、特殊工種人員**人員未到,當班離開了工作現場、一律按脫崗處理。

2·7 井巷維修制度

為切實加強井巷的維護與文明生產管理,明確採煤、掘進、運輸和維修等各隊(組)的責任,經常保持巷道支護良好和必需的斷面,保持巷道整潔,保證通風、運輸暢通和行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井巷維護與文明生產管理區域責任劃分

⑴施工巷道(含開口處附近20公尺的其它巷道)由掘進施工單位負責維護與文明生產管理。

⑵回採巷道(含採後巷道和超前支護距離內的其它巷道)由採煤隊負責維護與文明生產管理。

⑶機電隊負責機電裝置硐室的文明生產。

2、維修組負責區域:

⑴礦井總進回風道、主要進回風道、採區進回風道、機電裝置硐室以及採區內各車場的維護管理;

⑵已驗收接管的竣工巷道、回採巷道的維護管理;

⑶除採煤、掘進、機電硐室的文明生產區域外的巷道文明生產。

3、遇特殊情況由礦指定責任單位。

4、維護管理規定

⑴掘進施工巷道按設計、作業規程及措施要求施工,斷面規格與支護符合規定,巷道工程執行竣工驗收制度和質量責任追究制度。

⑵回採巷道超前支護嚴格按作業規程及措施執行,加強巷道的維護管理。

⑶施工巷道及回採巷道實行班班檢查,發現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

⑷其它通風、行人巷道由維修組負責實行旬檢制,對有垮塌危險或威脅而影響運輸、行人安全的巷道,維修組必須派人檢查處理。

⑸對於失修巷道必須及時進行維修支護,確保通風、行人和運輸安全。

⑹維修巷道應有安全技術措施,井巷大修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措施,維修時,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執行。

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做到文明生產,工完場地清。凡因自身原因造成巷內留有流砂雜物或造成淤泥積水,必須進行處罰,並及時整改。

⑻凡人為造成巷道失修、支架垮塌的,按礦有關辦法處罰,並賠償維修施工所發生的一切人工費用和材料消耗;影響生產的,必須賠償損失。

⑼維修人員必須是身體素質和操作技能較好的人員擔任,做到巷修隊伍穩定。不能經常更換人員。

2·8 礦井水害防治責任制度

1、業主或總經理:是礦井防治水害事故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礦井防治水害事故的全面工作。負責水害防治工作安排布置、檢查與人、財物的保障。

2、安全、生產副總經理:負責現場監管、方案實施的責任。

3、礦技術負責人:對防治水害事故負技術責任。負責礦井防治水方案的編制、探放水措施的編制、水文地質資料的收集等。

4、生技科

(1)、負責編制礦井年、月採掘作業計畫和年度水害防治計畫及預案。

(2)、負責礦井日常水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安排。

(3)、根據編制的年度水害防治計畫,督促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4)、根據採掘作業規程、措施的要求,組織落實好有關防治水、探放水裝置,並落實專人運到使用地點。

(5)、檢查、督促生產班組和作業人員,嚴禁按採掘作業規程的要求搞好探放水工作。

(5)、搞好礦井水文地質資料的收集。

(6)、與相鄰礦井搞好聯合測量工作。

5、安監科

(1)、負責督促檢查各生產班組是否按作業規程規定的要求,嚴格執行探放水措施。對不按作業規程規定進行探放水的行為,進行懲罰。

(2)、督促礦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年度水害防治計畫,並按規定時間完成防治水設施、安裝完成防治水裝置。

(3)、組織不定期的防排水工作專項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按「四定」原則組織整改好。

(4)、對地面防雷電、防洪、防垮塌設施和裝置,也應組織不定期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也按「四定」原則組織整改好。

6、採掘隊、生產班組

(1)、不定期開展對職工進行水害防治知識的學習。

(2)、負責督促檢查各頭面操作人員是否嚴格按作業規程和措施規定的要求,開工作前打好探水眼。對不按作業規程規定進行探放水工作的行為,進行懲罰。

(3)、加強現場跟班,督促生產班提高打探水眼質量。

(4)、為各作業頭面準備好探放水裝置,並保證有備用。

(5)、愛護好探放水裝置。

(6)、對各掘進頭面實行探水「允掘掛牌」管理,嚴防超掘行為發生。

7、生產作業人員

(1)、積極參加礦、隊組織的水害事故防治安全知識培訓。

(2)、嚴格按作業規程及措施要求搞好作業頭面探水工作,並努力提高打探水眼質量。

(3)、愛護好探放水裝置。

(4)、認真實行探水「允掘掛牌」管理,嚴防超掘行為發生。

(5)、搞好生產中作業中的「自保、互保」工作,發現個別職工有違章冒險行為,必須立即制止,並向礦領導報。

2·9 礦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礦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煤礦班前 班後會交 制度 一 段隊長 班長 放炮員 瓦檢員必須嚴格執行井下交 制度,人在班前會上布置完生產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後及時入井 人必須留在工作面等待 人 交待好工作面的情況後方準離開。二 交 人必須認真對待交 必須做到工作面情況交待不清不交接 安全隱患處理不清不交接 工程質量不合格不交接 工...

煤礦班組安全管理基本規章制度

織金縣城關鎮七公里煤礦 二 一三年 目錄一 班前 班後會制度 3 二 交 制度 3 三 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4 四 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5 五 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6 六 事故報告和處置制度 6 七 學習培訓制度 7 八 安全承諾制度 8 九 班組學習培訓制度 9 十 民主管理制度 10 十一 ...

煤礦班組安全管理基本規章制度

一 班前 班後會制度 1 班前會是現場管理的第一道程式,每班必須按時召開班前會。2 班前會由班組長主持,隊領導要分頭參加各班組班前會,全體班組成員要準時參加班前會,遲到的必須處罰,不參加班前會的不准上班。3 隊領導和班組長要注意觀察每名員工的安全思想狀態,對有情緒波動 精神疲倦 喝酒等不安全情節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