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申請制度及申請表

2021-06-24 22:48:51 字數 1466 閱讀 764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預防因高空作業造成的傷害事故,根洗煤廠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高空作業的範圍及劃分

第三條高空作業是指凡在距基準面2公尺以上(含2公尺)有可能墜落的高空進行作業。

第四條高空作業的劃分依據

1、一級高空作業:高空作業高度在2—5公尺;

2、二級高空作業:高空作業高度在5公尺以上至15公尺;

3、**高空作業:高空作業高度在15公尺以上至30公尺;

4、四級高空作業:高空作業高度在30公尺以上。

第三章高空作業安全要求

第五條高空作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如腳手架、吊架、靠梯、跳板、安全帶、安全帽等。高空作業時不准穿拖鞋、硬底鞋,應穿軟底鞋。

2、高空作業使用的安全設施、裝置及工具應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查,做到安全可靠。

3、對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高空作業安全生產基本要求及安全操作規程教育。

4、從事有毒有害區交叉作業、雙層作業等高空作業應遵守相應的安全規定。

5、高空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要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內,嚴禁向下拋物。

6、在靠近電源線路的作業施工前,應先與電工聯絡停電,確認停電後,方可進行作業。

7、作業人員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年老體弱、過度疲勞、酒後、女工懷孕、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嚴重近視及其它不適合高空作業的病症。

第四章高空作業審批原則

第六條高空作業應由實施單位填寫高空作業申請表(見附表),報洗煤廠審批後,方可實施,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落實負責人在現場進行安全監督。

如遇突發情況來不及審批的,應由作業現場負責人採取緊急措施後,及時向相應的主管領導(部門)報告,然後審批並補齊手續。

第七條已審批的高空作業在執行過程中,如出現新的隱患時,應立即向相應審批部門和領導報告,並及時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後,方可繼續作業。

第八條高空作業應在審批的期限內完成。如確需延期的,應重新申報審批。

第五章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第九條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1、各級責任人和操作人員均應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程,並在業務範圍內對高空作業申請表中的要求負責。

2、凡高空作業現場責任人應盡職盡責,堅守崗位,認真監督執行已制定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3、廠長和班組長及管理人員有權制止違章作業,並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考核。若造成事故,洗煤廠將對從事高空作業的班組長和責任人進行經濟責任制考核。

第六章附則

第十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洗煤廠2023年1月1日

級高空作業申報表

申報班組(單位申報時間: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兩份,分別由申報單位和審批單位存檔備查

高空作業的劃分依據

1、一級高空作業:高空作業高度在2—5公尺;

2、二級高空作業:高空作業高度在5公尺以上至15公尺;

3、**高空作業:高空作業高度在15公尺以上至30公尺;

4、四級高空作業:高空作業高度在30公尺以上。

高空作業制度

1.0 目的 為了保障員工和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防止高空墜落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0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員工及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範圍內進行的所有高處作業。3.0 職責 本制度的實施由人事行政部門監管,各部門單位負責技術驗證和現場指揮。4.0工作程式 4.1 高處作業分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

動火作業申請表

飯店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動火安全管理規定 動火作業的 八不 四要 和 一清 1 動火中 八不 防火 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措施不動火。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 管道,未經洗涮乾淨 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 危險的容器...

高空作業安全制度

15 不論任何情況,不得在牆頂上工作或通行。16 腳手架的負荷量 每平方公尺不能超過270公斤,如負荷量必須加大,架子應適當加固。17 超過3公尺長的鋪板不能同時站兩人工作。18 進行高空焊接 氧割作業時,必須事先清除火星飛濺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器。19 腳手板斜道板 跳板和交通運輸道,應隨時清掃。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