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小學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

2021-06-25 00:50:57 字數 700 閱讀 1020

根據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設部、交通部、文化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制定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告知其監護人。」的規定,學校特制訂《葛店小學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

一、嚴格執行課程標準,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張貼在班級內並設法讓所有學生家長清楚。

二、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時間,必須按時放學,如要對個別學生輔導的,須徵得學生本人同意並**通知家長後才能進行。

三、堅決杜絕讓學生在節假日來校補課的現象。

四、放學後不得隨意留學生在學校做類似像出黑板報、班級布置等事務,特殊情況必須**通知家長並徵得其同意方可。

五、嚴格執行點名制度,發現學生非正常缺席的要立即與家長聯絡。

六、學生在校期間中途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的批條,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七、學生在校期間如出現身體不適情況,班主任必須立即匯報學校、通知家長,並作好情況記錄。

八、學生在校期間如出現心理異常情況,班主任和相關老師必須盡量了解情況、分析原因並做好細緻耐心的心理疏導,同時及時告知家長。

九、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其他不良嗜好行為的學生,學校和班主任要做好安全資訊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

本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 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殊體質 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 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資訊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學校...

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

本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 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殊體質 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 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資訊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學校...

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

本安全資訊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 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殊體質 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 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資訊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學校對已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