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管理制度 修訂

2021-06-27 20:22:54 字數 4888 閱讀 3605

(修訂)

1、總則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公司缺陷的管理,使裝置缺陷得到有效、及時地發現和消除,從而不斷提高裝置的健康水平,保證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狀態。結合我公司目前裝置缺陷管理狀況,在原有《裝置缺陷管理制度》基礎上,進行修定和改進,加強和細化裝置缺陷管理工作。

2、範圍

本制度對我公司生產系統所屬裝置、系統的缺陷管理進行統一和規範,同時對裝置、系統的滲漏、照明、保溫、廠房門窗等非生產設施的工作進行規範管理,適用於同和熱電公司的所有裝置設施的缺陷管理工作。

3、術語和分類

3.1裝置缺陷:影響機組主輔裝置和公用系統安全經濟執行及危及人身安全的異常現象。

如震動、位移、磨擦、卡澀、鬆動、斷裂、變色、過熱、變形、變音、滲漏、缺油、不准、失靈、安全消防和防洪設施損壞,以及由於裝置異常引起的引數不正常等等。

3.2分類:裝置缺陷根據消缺條件可以劃分為四種型別。

3.2.1一類缺陷:指危及機組安全執行且必須停機、停爐、髮變組解列停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3.2.2二類缺陷:指影響機組安全執行,必須且能夠申請降負荷、解除主機主要保護或變更公用系統執行方式,解列公用系統才能消除的缺陷;需停用主要輔機對機組安全構成威脅的缺陷。

3.2.3三類缺陷:隨時可以消除或變換執行方式,調整執行工況,切換裝置系統進行處理的缺陷。

3.2.4四類缺陷:裝置、系統、管道、閥門等的滲漏,照明系統,裝置、管道等處的保溫,廠房門窗等生產輔助設施。

4、管理職能

4.1職能

4.1.1 安技部是全廠裝置缺陷的管理監督部門,負責檢查、監督、考核裝置缺陷的處理,保證裝置缺陷管理程式的正常運轉。

4.1.2 各執行部門、檢修部門是分管裝置缺陷處理的責任單位,對裝置缺陷要從發現到驗收進行全過程處理,保證裝置完好。

4.1.3其他各相關部門要為裝置缺陷處理和管理做好服務工作。

4.2 職責與分工

4.2.1總經理

4.2.1.1 每週生產排程會聽取各部門對生產情況的匯報,掌握全廠機組運**況及

一、二類裝置缺陷情況,及時協調消缺。

4.2.1.2 定期召集有關部門研究裝置執行狀況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門消缺。

4.2.1.3 組織總結、研究裝置缺陷管理工作經驗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導性意見。

4.2.1.4 負責組織對影響機組安全經濟執行缺陷的診斷,對一類或重大缺陷決定是否停機、停爐處理,對重大或特殊裝置缺陷的措施進行審批。

4.2.2 安技部

4.2.2.1 是全廠裝置缺陷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檢查、監督裝置缺陷的處理及考核等管理工作。

4.2.2.

2 掌握全廠生產裝置缺陷的處理情況,對頻發性和重大缺陷,會同檢修、執行部門進行原因分析,及時採取安全技術措施予以消除,對暫不能消除的要制定臨時措施,指導執行監視,並匯報有關領導。

4.2.2.3 審核和補充檢修部提出的消缺計畫及相關措施。

4.2.2.4 確定

一、二類裝置缺陷的驗收方式並參加缺陷消除後的驗收工作。

4.2.2.5安技部部長全面了解各機組執行狀況,掌握

一、二類缺陷的發現、消除和發展情況,協調各部門做好消缺工作。負責審核停機消缺工作計畫和質量驗收標準。負責裝置消缺考核與獎勵的審批。

4.2.2.

6專業專工全面負責本專業消缺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對本專業所發生的裝置缺陷進行統計、分析、總結、考核,及時將更換部件情況記入本專業裝置臺帳,並且在每月26日前將本專業的月度裝置缺陷的統計分析、總結及各項保護投入情況的統計結果以書面形式交裝置專責工程師。全面了解裝置運**況,協助督促檢修部做好日常消缺工作。

掌握缺陷未消除的原因,做好記錄並匯報領導,以備計畫消缺之用;對未能及時消除的缺陷和緩消缺陷,審核並督促檢修部門和生產部門做好防範措施,以避免缺陷進一步擴大,影響機組安全翁定執行。負責本專業裝置的消缺質量驗收、檢查、監督的管理工作。協調、指導解決消缺中存在的技術問題。

及時對本專業所屬裝置滲漏情況檢查、統計、跟蹤考核。

4.2.2.7 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對裝置缺陷情況進行分析,編制裝置缺陷統計分析報告。

4.2.2.8負責監督缺陷處理工作中所需安全措施、安全作業檔案的制訂與落實。

4.2.2.9負責因裝置缺陷本身或缺陷蔓延擴大而造成後果的認定和考核。

4.2.3 檢修部及各段

4.2.3.1 檢修部各段是分管裝置缺陷處理的責任單位。檢修部應積極組織、協調各段消缺,保證裝置完好。

4.2.3.2 檢修部領導及各段段長是負責組織消除所管轄裝置缺陷的主要負責人。

4.2.3.3 對所轄裝置的缺陷,由檢修各段段長組織鑑定診斷,及時拿出處理意見及措施並通報安技部相應專業。

4.2.3.4 檢修部各段段長每天應巡視現場裝置,查閱執行值班記錄、缺陷記錄,對新發生的缺陷提出處理意見,對處理不及時的缺陷督促消除。

4.2.3.5 檢修部各段段長負責檢查、指導、批准班組提出的監視和消除缺陷的措施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對主要裝置缺陷消除後進行驗收。

4.2.3.6 針對頻發性裝置缺陷,檢修部領導組織相關人員開展分析,避免缺陷重**生,提高裝置的健康水平。

4.2.3.7 對重大裝置缺陷的處理過程、安全技術措施及處理後的效果等應寫出專題總結,並詳細記入裝置台賬。

4.2.3.8 負責組織所屬裝置的技術指標效能狀況全面分析,探索缺陷發生規律,找出薄弱環節,提出對策,並做好裝置評級管理工作。

4.2.3.9檢修部安全員負責《裝置缺陷處理單登記表》填寫、《缺陷處理通知單》收集、傳遞、整理、存檔工作,並隨時將缺陷情況向部長匯報。

4.2.3.

10檢修部安全員負責月度對所有檢修部處理的缺陷的統計分析、總結,記錄未消除的裝置缺陷及原因,並且在每月26日前將月度裝置缺陷的統計分析、總結以書面形式交安技部裝置專責工程師。包括生產部的《缺陷處理通知單》的專案和檢修部各班組發現並處理的缺陷、值長臨時通知處理的缺陷專案等全部消缺專案。

4.2.4 檢修班組

4.2.4.1 檢修班長應掌握本班管轄範圍內的裝置缺陷,負責安排及時消除。

4.2.4.2班組工作人員,負責對所分工管轄裝置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巡迴檢查,對發現的缺陷除匯報班長外還應記錄在班組裝置缺陷記錄簿內。

4.2.4.3 班長應每天重點巡視專責範圍內裝置狀況,向執行人員了解執行狀況,及時認領處理裝置缺陷。

4.2.4.4 當接到執行人員聯絡消缺通知後應立即組織消缺,做到白天15分鐘、夜間30分鐘到現場;夜間消缺檢修人員應服從值長的組織排程,及時到位消缺。

4.2.4.5 對暫時不能消除的缺陷除列入檢修計畫外,要採取適當措施防止缺陷擴大發展,並認真執行部門和公司制定的監視措施。

4.2.4.6 裝置缺陷消除後,自檢合格後申請驗收,生產部或安技部驗收合格後辦理驗收終結。

4.2.4.7 對頻發性或重大的裝置缺陷處理情況應記錄於裝置臺帳中,以便分析總結。

4.2.4.8 每週安全活動日時,班長應帶領全班人員對管轄範圍的裝置進行技術及健康狀況的分析,特別是對因檢修質量不良造成的缺陷要認真查詢分析原因,接受教訓。

4.2.4.9對每月處理的全部消缺專案進行統計,25日前報段長和部門安全員。

4.2.5 生產部部長

4.2.5.1每日應查閱值班記錄及缺陷管理的缺陷記錄。每週在排程會上匯報,聽取領導安排。會後盡快布置協助消缺工作。

4.2.5.2對現場較大裝置缺陷應親臨現場診斷鑑定,採取措施,防止任其蔓延擴大。

4.2.6 生產部值長

4.2.6.1 在值班期間,應監督執行人員對其專責裝置進行定期檢查,並將發現的裝置缺陷及時分析判斷,做好缺陷記錄,重大缺陷要記錄在值班記錄上。

4.2.6.

2 負責現場缺陷的類別劃分,根據《檢修裝置劃分規程》指派缺陷處理檢修班組,有權責令檢修部立即進行消缺。根據缺陷的嚴重性和發展情況,應親臨現場指揮採取防止蔓延擴大的措施,必要時立即向總經理匯報並做好記錄。

4.2.6.3 在職權範圍內,創造一切可能的條件,排程當值所有在崗人員,協助、督促檢修人員及時消除裝置缺陷。

4.2.6.4 負責檢查、督促執行人員認真執行臨時防止缺陷蔓延擴大的監視和操作措施。

4.2.6.5 負責全廠裝置缺陷緩消申請的審批。

4.2.6.

6負責《裝置缺陷登記表》填寫、《缺陷處理通知單》收集、傳遞、整理、存檔工作。裝置缺陷逐條登記、逐條填寫缺陷通知單,每項缺陷一套缺陷單(一式兩份)不得合併輸入,不得重複輸入,表達應清晰明了。

4.2.7生產部安全員

4.2.7.1每日應查閱值班記錄及缺陷管理的缺陷記錄。每日向部長匯報缺陷情況,聽取領導安排。

4.2.7.2對現場較大裝置缺陷應親臨現場協助部長、值長診斷鑑定,採取措施,防止任其蔓延擴大。

4.2.7.3每天檢查、指導、督促執行人員對所管轄的裝置進行定期巡視檢查,及時發現裝置缺陷,並指導、督促執行人員正確進行缺陷記錄和正確填寫缺陷通知單。

4.2.7.4 協助部長、值長具體負責與檢修部(班組)的消缺聯絡工作,並創造有利條件積極協助消缺工作。

4.2.7.5 參加三類以上缺陷的處理過程,旁站監督檢查消缺過程的各項安全措施。

4.2.7.6參加裝置缺陷消除後的驗收工作。

4.2.7.7機組大、小修前應提出所屬裝置檢修時必須消除的裝置缺陷清單報安技部。

4.2.7.8負責開展本部門執行分析,研究異常問題,為檢修人員處理缺陷提供依據。

4.2.7.9 負責月度裝置缺陷的統計分析、總結,記錄未消除的裝置缺陷及原因,並且在每月26日前將月度裝置缺陷的統計分析、總結,以書面形式交安技部裝置專責工程師。

4.2.8 執行班組

4.2.8.1 執行各班組是生產裝置缺陷具體管理的基層單位,應全面掌握所管轄裝置運**況和所存在的缺陷情況。

4.2.8.2 各級執行人員,在巡迴檢查中發現的裝置缺陷應在缺陷本中進行登記並匯報當值值長、由當值值長填寫缺陷通知單。

4.2.8.3 當發現

一、二類缺陷時,應立即採取臨時監護措施,匯報值長及分管領導。

4.2.8.4 對於需要停用裝置才能處理的缺陷,班長有權或經值長批准後可停用及倒換備用裝置創造條件協助檢修盡快消缺。

4.2.8.5 已經消除的缺陷,應由裝置執行值班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並在消缺通知單中驗收簽字,並詳細填寫驗收日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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