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1-06-28 17:08:59 字數 3732 閱讀 2911

一、目的

為了全面了解、評估公司員工的工作績效,加強和提公升其工作效率,強化企業活力,促進績效的持續改進,確保公司戰略及經營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職能及基層管理人員。

三、考核原則

1.以實際績效為準繩的原則,考核必須以可量化指標達成情況或工作表現為依據,進行準確而客觀的評價,不得憑主觀印象下判斷。

2.考核所依據的事實必須與所承擔的工作有關,員工的非職務行為,不能作為考核的依據。

3.考評者在進行考核時,應嚴格按照制度、原則和程式進行考核,公平公正,客觀評價被考評者,排除好惡感,親善關係,同情心以及偏好等個人因素的干擾,減少人為的考核偏差。

四、考核宗旨

1.作為職能人員及基層管理人員績效獎金發放、薪酬等級調整及工作調整之依據;

2.考察管理人員工作效率;

3.了解、評估職能及基層管理人員工作態度與能力;

4.作為職能及基層管理人員培訓與發展的參考;

5.促進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和改進工作績效的方法。

五、 內容

(一) 考核類別

績效考核是公司績效管理的組成部份,是公司績效、個人績效提高的動力。適合所有考核物件,主要從業績、效率、質量、態度、忠誠度、領導力等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直接與個人當月績效獎金掛鉤。考核週期以月為單位:

月度考核:每月底對各被考核人員進行考核,作為其當月績效獎金發放的依據。

(二) 考核形式

績效考核實行縱向考核的方式,不採取全方位考核,具體實施方案:

1、車間個人計件的崗位操作人員由所屬班長考評,科長複評,部長審批。

2、班組長、職能人員由本科室科長考評,本部門部長複評,副總經理審批。

5、評分方法:

以各部門統計的有效資料作為評分的依據。

(三) 考核指標及內容

1.月度考核指標

1.1可量化性指標:指可以用科學資料統計或某項任務完成與否作以判定的指標;即可用資料直接判定合格與否及任務完成與否進行評價。

1.1.1工作質量目標

公司根據經營策略,每年擬定各部門工作質量目標,各被考核單位或個人以月為單位進行目標達成情況的統計,對其統計結果進行評價。

1.1.2工作完成指標

指各被考核單位或個人當月工作計畫任務、會議安排任務及臨時交辦工作任務的達成情況統計。

1.1.2.1當月工作任務:各單位或個人根據當月的生產任務狀況,統計生產過程卡按時完成的達成情況。

1.1.2.2會議安排工作任務。以某種會議的形式,下達被考評單位或個人的工作任務,有明確任務完成的時間,對此項任務的達成情況進行評價。

1.1.2.3臨時交辦任務,因工作的需要,公司、上級領導或相關部門給予的臨時交待或請辦完成的任務,有明確的任務完成時間,對此項任務的達成情況進行評價。

1.2管理性指標:是指不能量化的指標,只能從某種行為上判定對某項事情的執行狀況。

1.2.1生產安全管理。對被考評單位就生產安全管理的推行、執行、預防等執行狀況進行評價。

1.2.2裝置保養管理。對被考評單位就裝置保養管理的推行、執行、實施等執行狀況進行評價。

1.2.3 7s現場管理。對被考評單位或個人就公司7s管理制度的推行、執行、維護等執行狀況進行評價。

1.2.4執行力。被考評單位或個人就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規定、規程在本單位(崗位)的執行或運作狀況進行評價。

1.2.5協調能力。對被考評單位或個人相互之間的協調溝通,讓工作有效開展,問題有效解決。

1.3行為性指標:是指不能量化的指標,只能從管理者個人的行為、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等方面進行評價。

1.3.1服從性。聽從公司或領導的工作安排與排程,接受工作錯誤的責任處罰。

1.3.2責任感。做好每一項工作,認真負責,遇有問題不推卸責任,力爭尋求解決方案

1.4考核指標權重分配

(四)月度績效考核評分標準

1.分制:考核實行評分制,即滿分為100分:只作扣分,不作加分。

2.評分:考核評分分為三個等級,考評人對被考評人的所有考核專案進行評價,給予相應的考評分。

a(滿意)100分b(合格)65分 c(不合格)35分

3.評分細則:

3.1 在「可量化指標」考核專案中,根據當月統計資料給予相應評分。

3.1.1在部門質量目標考核專案中,如當月單位因加工質量問題造成公司損失金額超過200元及以上的,該考核專案評分為65分,如發生1次中型質量事故(損失金額超過800元的質量事故)或損失總金額超過800元的,該考核專案評分為35分,發生1次重大質量事故(損失金額超過2000元的質量事故)或損失總金額超過2000元的,該考核專案不作評分。

注:反繩輪的加工報廢不算作此專案的評分依據。

3.1.2在部門工作指標考核專案中,如當月生產達成統計率低於95%的,該考核對專案評分為65分,低於88%的,該考核評分為35%。

每項會議安排工作任務及臨時交辦任務算作2%的完成率。

3.2在「執行力、協調能力」考核專案中,如在當月考核內容中有1次出現部門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未執行或執行不到位,或因溝通協調不好導致問題發生的,該考核專案評分為65分,當有2次及以上時,該考核專案評分為35分。

3.2在生產安全管理專案中,如當月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但沒有產生安全事故有2次時,該考核專案評分為65分,當有3次及以上時,該考核分為35分,當超過5次時,此專案不作評分且扣除50%的執行力分數【每次小型安全事故(輕傷,不需要請工傷假期的)算作違反1次安全操規程,中型安全事故(輕傷,需要請工傷假期的)算作違反3次安全操作規程,發生重大事故(重傷,需要住院或做手術的),此專案不作評分】。

3.3在裝置保養管理專案中,如當月單位經過「裝置保養檢查小組」確定,向該單位發出2次以上的警告通知,該評分為65分,處罰該單位1次時,該評為分35分,處罰該單位超過3次時,該專案不作評分且扣除50%的執行力分值。

3.3在「7s現場管理」考核專案中,如當月單位按7s管理辦法規定評分在94分以下時,單位負責人考核專案評分為65分,如當月單位按7s管理辦法規定評分在88分以下時,單位負責人考核專案評分為35分;個人崗位區域當月審核有1次不合格者為65分,當月有2次以上不合格的為35分。

3.4在「自律性、責任感」考核專案中,如當月個人行為出現一次違規時,該考核專案評分為65分,出現二次及以上違規時,該考核專案評分為35分,

3.5在「服從性」 考核專案中,如當月個人有一次及以上不服從公司或上級領導工作安排、排程時,該考核專案不作評價。

(五)加分指標

1.當月工作中具有表率性行為的,可給予加分。

1.1生產工藝(工夾模具)改進改善為可量化指標,根據改善前後的效率對照進行考評。

1.2及時處理責任外險情和職責外維護公司利益為不可量化指標,根據當月表率性事蹟的具體情況進行綜合考評。

2. 加分分值:根據當月表率性事蹟情況進行加分,分為3個等級,分別為加10分、加20分、加30分,此項直接加入總分值核算績效工資。

(六)考評分的計算方法

每項評分=(考評分×評分權重+復評分×評分權重)×考核專案權重

總分=每項考評分之和

(七)分值與績效工資的關係確定,

理論績效工資×總分值= 實發績效工資

(八)月度考核時程安排

1.每月第1工作日前,各考評人完成對被考評人員的上月考評,並彙總至複評處。

2.每月第3工作日前,由復人員完成上月考核複評,並彙總至考評審批處。

3.每月第5工作日前,由考評審批人員完成上月的考評審批,併發還至對應工資結算部門。

4.工資結算部門根據審批後的考核表彙總出考核統計表,並根據對應分值核算工資。

附: 1.操作員工績效考核表

2.職能人員績效考核表

3.車間班長績效考核表

4.中層管理績效考核表

5.員工考核統計表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1章總則 第一條考核目的 1 通過對員工工作績效進行管理和評估,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績效,從而提高組織整體的工作效能,最終實現公司發展戰略目標。2 評估和提公升公司各部門員工的工作績效,確保公司績效考核的順利實施和日常工作的規範管理。第二條本考核制度可作為各部門員工轉崗 培訓 晉公升 調薪 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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