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2021-06-30 11:15:23 字數 3388 閱讀 19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許可權及人事管理程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按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許可權及職責

第四條:員工由各部門按工作需要聘用。由任職崗位及工作能力決定其待遇。

第五條:人事行政部工作職責:

1、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2、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3、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4、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5、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6、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7、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8、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公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9、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10、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11、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定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12、負責勞動合同的簽訂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三章員工的招聘和錄用

第六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增加人員。

第七條:招聘和錄用基本條件

1、品行端正,沒有不良記錄;

2、知識水平,符合各崗位要求;

3、工作經驗,符合各崗位要求;

4、儀表儀容精神、談吐領悟得體;

5、身體健康,符合各崗位要求;

6、就業證件齊全。

第八條:招聘程式

1、主管部門根據部門人員需求展開招聘工作,搜尋簡歷並進行初步篩選;

2、主管部門對應聘者進行初試,考察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合格者通知第二次面試,並將面試時間提前告之招人部門負責人;

3、部門負責人對應聘者的業務及專業技術能力進行全面考察;

4、行政部門對應聘合格者下發錄用通知並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第九條:公司與新入職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確定試用期。

第四章調職與晉公升

第十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意願,可對員工進行調任。

第十一條:公司對所有崗位和員工,實行動態管理和競爭上崗,能者上,庸者下。

第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者,員工將獲得職位或薪金晉公升

1、品德優秀者;

2、業績和工作能力突出者;

3、組織能力、團隊精神強者;

4、創新能力強者;

5、服務態度好廣獲客戶信賴者。

第五章離職

第十三條:員工離職分為:自動辭職、辭退、合同到期、開除。

一、員工自動辭職,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書面知會公司;在合同期內應提前三十天書面知會公司,員工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辦理離職手續,否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二、公司辭退員工,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書面知會員工;在合同期內應提前三十天書面知會員工,員工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辦理離職手續,否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合同到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如有嚴重過失或觸犯法紀,公司將予開除,並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十四條:離職程式

1、員工向上級主管提出辭職請求,公司向員工發出辭退通知;

2、員工填寫《離職表》,經有管理許可權的主管批准離職日期;

3、辦理交接手續後,到財務結算工資;

4、人力資源部門出具《離職證明》,終止相關社保手續。

第六章考勤與請假

第十五條:公司作息安排與休息

1、本公司員工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實行輪休制,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好工作日程;

2、凡請假未經程式批准而未上班者,視為曠工。

第十九條:請假及出外開展業務

1、如因私事不能正常上下班,必須填寫「請假單」,由相關負責人批准;

2、請假兩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准;請假兩天以上,由總經理室批准;

3、需要調班的,需提前一天填寫換班申請單,經審批後方可換班。

第七章薪資及福利

第十六條:員工薪酬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十七條:員工工資發放日期:每月工資的發放日為次月5日,逢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八條:福利政策

1、公司為簽定合同的員工交納各項社會保險;

2、為優秀員工提供培訓機會;

3、為優秀員工提供發展平台;

4、員工按規定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

第八章員工守則

第十九條:員工應具有基本的職業素養,在上班期間應保持良好形象。

第二十條:所有員工應自覺維護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言辭。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嚴格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二十二條: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範和文明管理,養成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菸頭、雜物,保持現場整潔。

第九章獎懲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對員工獎勵分類:表彰、獎金、加薪、公升職。

第二十四條:公司對達到以下條件之一者,予以獎勵:

1、保護公司財產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

2、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3、對公司發展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給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4、其他制度規定應予獎勵行為。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對員工懲罰分類:警告、記過、辭退、開除。

一、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1、無故遲到、早退者;

2、因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3、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者;

4、未及時完成上級交付的相關工作內容;

二、嚴重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嚴重警告:

1、無故曠工者;

2、一年內受到三次警告者;

3、在上班時間酗酒滋事,影響工作者;

4、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製造事端者;

5、拒不服從上司或其他管理人員的合理指揮、監督者;

三、記過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

1、一年內受到三次嚴重警告者;

2、不執行公司安全、財務制度,造成公司安全財產損失者;

3、不經許可擅自越權做主,造成公司損失者;

4、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者;

6、拒不執行上司調派工作,公然侮辱上司者;

四、辭退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辭退,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並保留追究經濟、法律責任:

1、**挪用**,證據確鑿者;

2、在公司內部打架鬥毆者;

3、洩露公司商業秘密、客戶資訊,證據確鑿者;

4、故意破壞或損毀公司財產者;

5、不執行公司安全、財務制度,造成公司安全財產重大損失者;

6、不經許可擅自越權做主,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7、違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責任者。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制度條款做出修改及補充,任何修改及補充公司會通知各員工。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經公司全體員工表決通過之日起施行。

人事管理制度

總則本制度根據行政人力資源管理核心職能進行劃分為 人力資源許可權管理 招聘管理 薪酬管理 福利管理 培訓管理 休假管理。第一章公司架構及部門職責 公司的組織架構 定編定崗及崗位職責的制訂和重大調整,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定編 定崗見附表 公司所有中層及以下管理人員的任免,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公司高管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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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勞動人事管理,本制度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和深圳市有關勞動人事法規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全體員工。第三條結合 勞動法 有關規定,公司員工將一律採取聘任制。1 對被聘用人員要求必須是經驗豐富 公正廉潔,具有高度事業心 責任心的人員。2 出於優先解決本市富餘人員考慮,...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促進公司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勞動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外企業人事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公司突出企業管理以人為本,強調尊重人格 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職員素質,建立起和諧 團結 共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