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車輛管理辦法

2021-10-01 03:22:44 字數 1118 閱讀 1753

昌都地區審計局車輛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的使用管理,搞好服務工作,逐步實現車輛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根據審計實際,制定本局車輛管理辦法。

第一條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派。並實行每週輪流值班制度。

第二條派車本著急事優先的原則。首先保證領導辦公和業務用車;到機場的派車,由分管領導和辦公室掌握;本局幹部職工及家屬因病等特殊情況需用車的,由個人提出,辦公室安排。

第三條駕駛員應遵守交通法規和規章,嚴禁酒後開車、違章駕駛,不得將車輛轉借他人,做到安全行駛。自覺服從安排、聽從指揮,不斷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技能,愛護車輛,搞好日常保養,保持車輛乾淨整潔,樹立對外良好形象。

第四條駕駛員沒有出車任務時,駕駛員應遵守機關工作制度,遵守正常上下班制度和參加機關學習及有關會議,並協助辦理機關的一些日常事務,有事離開單位,應與辦公室說明或辦理請假手續。

第五條油料發放標準及結算辦法。每週值班車輛核報油料50公升;機場核報80公升;長途用車按道路起止里程28公升/百公里核報,途中臨時用車的應從嚴控制,由隨車領導簽署報銷意見。油料結算採取每週結算制度,愈期後果自負。

第六條車輛維修。實行不定點修理,應選擇**合理,質量高,技術好的廠家。駕駛員應事先請示,做好費用預算報辦公室及分管領導,由辦公室與駕駛員共同做好具體事項的落實;並堅持候車監修制度,特別對車輛隱蔽部位維修,駕駛員必須監修。

修復後由駕駛員檢查試車,在修理單上核對所修專案、費用並簽字。修理費用2000元以下由分管局長批准,2000--3000元由主管局長批准,3000元以上由局務會議研究決定,出差在外的修車由隨車領導批准,並簽署意見履行報銷手續。

第七條養路費、運管費及年審等手續由駕駛員本人按照要求及時辦理,並憑票據報銷費用。

第八條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發生違章行為和交通事故的,由單位發給年度安全獎;發生交通事故除扣發全年安全獎、年度獎和取消當年先進評選資格外,憑據監理部門的裁決書,並按下列情況分別給予處理:

(一)屬私自開車外出、酒後開車、擅自將所駕車輛交給非駕駛員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的,由駕駛員承擔其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並調離駕駛崗位待崗。

(二)發生事故並造成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10%,負主要責任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5%。

(三)駕駛員因違反交通法規被執法部門處罰的各種罰款,一律由駕駛員自己承擔;

機關車輛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機關車輛管理,規範用車制度,保障工作需要,消除事故隱患,保證車輛行駛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根據相關檔案規定,結合中心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中心全體工作人員。第二章使用原則 第三條機關車輛實行統一管理的原則,由綜合科根據工作需要統一調配出車。第四條公務用車結...

機關車輛管理規定

一 車輛管理 1 局機關車輛由局辦公室統一管理,除局主要領導外,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排程用車。辦公室負責人要從嚴把關,確保工作用車 優先保證局領導公務用車 2 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私用。職工如遇特殊情況需用公車時,可酌情安排。在本市內用車時間半天內的,由辦公室主任報經局機關負責人決定 用車時間1天以上 含...

機關車輛管理制度

臨邑縣國稅局車輛管理制度 為全面加強車輛管理,確保安全,提高實效,明確駕駛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建立科學 規範 有序 高效的車輛管理機制,以便更好地服務於全域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 車輛管理原則 1 機關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排程 局領導用車與所分管部門的用車相結合 部門和個人用車均須履行派車手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