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西城小學學籍管理制度

2021-10-07 03:32:54 字數 926 閱讀 1797

一、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進一步規範學校管理,全面提高辦學質量,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學生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小學學籍由學校審核、編制、管理,並對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學籍管理工作由學校教導處指定專人負責,與班科任建立責任制,設立學籍檔案,嚴格管理,妥善儲存。

二、入學

第三條嚴格招收適齡兒童入學,一般情況下,學校不招收不及齡兒童入學。殘疾適齡兒童為正常招生物件,同步實施義務教育,完成規定的年限教育。

第四條新生註冊後便取得學籍,編列學號。學生學號由九位數字編制組成。按從左到右的順序:前兩個數字代表入學年度,第

三、四兩個數字代表鄉鎮,第

五、六個數字代表學校,最後三個數字代表學生號碼。學生學號長期不變。

第五條非服務區域的適齡兒童,應辦理借讀手續後方準就讀,並建立正式的學籍。

第六條新生入學後,學校要填寫好新生花名冊,並教導處儲存。

第七條學校必須為每個學生建立接受義務教育情況登記卡和學籍卡片,不得出現生、籍分離或不符的現象。接受義務教育情況登記卡和學籍卡由班主任負責填寫完整,填寫應實事求是,如實反映學生真實情況。

三、轉學

第八條學生因特殊原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學校負責審查。鄉鎮內轉學的,由中心審批;跨鎮或跨縣級以上轉學的,需經教育局初教科審批備案後,由所在學校發給轉學證明書,並同接受務義教育情況登記卡和學籍卡一起轉出。

轉學手續一般在學期結束前或開學十五天內辦理。

第九條接收學校根據轉出學校的轉學證明、學籍卡和接受義務教育情況登記卡,經審核完整,即可編入相銜接的班級學習,並在學籍卡中註明。

四、休學

第十條學生因病(鎮級或鎮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無法繼續學習的,由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學校查證屬實後,報中心批准,並由學校發給休學證明書。小學畢業班的學生一般不辦理休學手續。

小學學籍管理制度

一 總則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保障教育法的實施,規範學校的學籍管理,特制定本校學籍管理制度。二 新生入學 1 我校實行秋季招生,小學教育階段為六年。2 一年級新生的入學年齡為六周歲。本著就近原則,凡是轄區內適齡兒童,一律免試入學。3 報名時需帶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證件。4 新生報...

小學學籍管理制度

一 入學 一年級新生入學,按上級劃定的本校招收範圍內的時齡兒童入學,並按規定時間班裡報名註冊手續,新生按學校規定編班,不得挑選班級。二 轉學 轉入學生,因戶口遷移到本校的服務範圍或父母在本地區工作或投親的並具有本地區正式戶口的學生,有正式的轉學四聯單,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可轉入本校就讀。轉出學生,因戶...

小學學籍管理制度

褚集中心小學 小學學籍管理制度 學籍管理是學校管理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根據相關檔案精神,統一實施學籍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務於教育教學,現就作如下規定 一 全面落實工作責任。學校要高度重視學籍管理工作,進一步全面落實工作責任。落實學籍管理工作責任,校長要強化對學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