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基礎施工方案

2021-10-16 09:03:50 字數 4738 閱讀 9897

1編制範圍

適用於湘桂鐵路柳州至南寧段擴能改造工程i標合同段第一專案部明挖基礎施工。

2編制依據及編制目的

2.1編制依據

(1)根據湘桂線柳州至南寧段擴能改造工程柳州至黎塘段站前及部分站後工程施工總價承包招標檔案、指導性施工組織。

(2)我單位現場踏勘、調查、採集和諮詢所獲取的資料。

(3)我單位擁有的科技工法成果和現有的企業管理水平,機械裝置、技術能力,以及在以往鐵路橋樑施工中所積累的施工經驗。

(4)國家、鐵道部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

《客運專線鐵路橋涵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暫行標準》 (鐵建設[2005]160號)

《鐵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術指南》 (tz 210—2005)

《客運專線鐵路橋涵工程施工技術指南》(tz 213~2005)

《鐵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補充標準(鐵建設[2005]160號)

2.2編制目的

指導施工隊伍規範作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旋工節約工期,使

我標段施工的明挖基礎質量全部達到設計及規範要求。

3技術要求

鐵路等級l級;路段旅客列車設計行車速度:250km/h,預留提速條件。

明挖基礎嵌入完整基岩w2內不小於1.0m。

在明挖基礎基坑開挖後,若發現設計與實際地質情況不符時,應及時通知相關單位研究處理。

明挖基礎基坑開挖岩石施工時,應採用小藥量爆破開挖,保證不破壞基岩完整性。

施工時嚴格按照已制訂的專項技術方案施工,施工過程中嚴格進行質量控制和檢測。

4工藝流程

明挖基礎旌工工藝框圖

5施工要求

5.1基坑開挖

5.1.1基坑開挖前應做好下列工作:

(1)測定基坑中心線、方向、高程。

(2)按地質水文資料,結合現場情況,決定開挖坡度和支護方案、開挖範圍和防、排水措施。

5.1.2基坑採用放坡開挖,支撐加固或其他加固的開挖方法。在有地面水淹沒的基坑,可修築圍堰、改河、改溝、築壩排開地面水後再開挖基坑。

5.1.3在天然土層上挖基,如深度在5m以內,施工期較短,基坑底處於地下水位以上,土的濕度接近最佳含水量、土層構造均勻時,則基坑坑壁坡度可參照表5.1選定。

基坑深度大於5m或有其他不利條件時,應將坑壁坡度適當放緩,或加作平台。如土的濕度過大,能引起坑壁坍塌時,坑壁坡度應採用該濕度下土的天然坡度:

表5.1基坑坑壁坡度

注:開挖時通過不同的土層時,邊坡可分層選定,並酌留平台。

5.1.4基坑頂有動載時,坑頂緣與動載間應留有大於lm的護道,如地質、水文條件不良,或動載過大,應進行基坑開挖邊坡檢算,根據檢算結果確定採用增寬護道或其他加固措施。

5.1.5棄土不得妨礙施工。棄土堆坡腳距坑頂緣的距離不宜小於基坑的深度,且宜棄在下游指定地點,不得淤塞河道,影響洩洪。

5.1.6無水土質基坑底面,宜按基礎設計平面尺寸每邊放寬不小於50cm。

適宜垂直開挖且不立模板的基坑,基底尺寸應按基礎輪廓確定。有水基坑底面,應滿足四周排水溝與匯水井的設定需要,每邊放直小於80cm。

5.1.7基底應避免超挖,鬆動部分應清除。使用機械開挖時,不得破壞基底土的結構,可在設計高程以上保留一定厚度由人工開挖。

5.1.8基坑宜在枯水或少雨季節開挖。基坑開挖不宜間斷,達到設計高程經檢驗合格後,應立即砌築基礎。如基底暴露過久,則應重新檢驗。

5.2基坑護壁

5.2.1下列基坑開挖後要採用護壁加固:

(1)基坑較深,土方數量較大。

(2)基坑坡度受場地限制。

(3)基坑地質鬆軟或含水量較大,坡度不易保持。

5.2.2擋板支撐,可採用橫、豎向擋板與鋼(木)框架支撐坑壁。基坑每層開挖深度,應根據地質情況確定,不宜超過1.5公尺,邊挖邊支。

5.2.3對支撐結構應隨時檢查,發現變形,及時加固或更換,更換時應先撐後拆。支撐拆除順序,應自下而上。待下層支撐拆除並回填土後,再拆除上層支撐。

5.3基坑圍堰

5.3.1圍堰工程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圍堰頂面宜高出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最高水位0.5m;

(2)對河流斷面被圍堰壓縮而引起的沖刷,應有防護措施;

(3)圍堰應盡量做到防水嚴密,減少滲漏;

(4)堰內面積應滿足基礎施工的需要;

(5)圍堰應滿足強度、穩定性的要求。

5.3.2本橋採用土袋圍堰,土袋圍堰適用於水深不大於3m,流速不大於1.

5m/s,河床為滲水性較小。堰頂寬度可為l~2m,外側邊坡為l:0.

5~1:l,內側為1:0.

2~1:0.5。

土袋圍堰應用黏土填.袋內裝入鬆散黏性土後,袋口應縫合,裝填量約為袋容量的60%。在流速較大處,外側土袋內可裝粗砂或小卵石。

堆碼時土袋應平放,其上下層和左右層應互相錯縫。

5.3.2土袋圍堰填築前,應清理堰底的樹根、草皮、石塊等雜物。當有冰塊時,必須徹底清除。填築時,均應自上游開始至下游合龍。堰底內側坡腳距基坑頂緣距離不應小於1m。

5.4基坑排水

5.4.1明挖基坑,可採用匯水井或井點法排、降水,應保持基坑底不被水淹。

5.4.2粉、細砂土質的基坑,宜用井點法降低水位。當用匯水井排水時,應採取防止帶走泥砂的措施。

5.4.3水下挖基時,抽水能力應為滲水量的1.5~2倍。

5.4.4基坑排出的水應以水管或水槽遠引。

5.5模板施工

5.5.1基礎模板採用組合鋼模,用鋼管支架進行加固。必須確保模板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能夠承受澆築混凝土的重力、側壓力以及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各項荷載。

5.5.2模板接縫處用雙面膠帶貼密實,不得產生漏漿。

模板與混凝土接觸面必須光滑,並在模板表面塗刷脫模劑,模板上的重要拉桿採用螺紋鋼杆並配以墊圈,伸出混凝土外露面的拉桿可採用端部可拆卸的鋼絲杆。

5.5.3模板施工注意事項:

(1)墊層施工一定要找平。

(2)為防止模板縫漏漿,在模板底角用水泥砂漿封堵,嚴禁在沒有對拉螺栓的部位用帶眼的模板

(3)模板使用前必須進行拋光,拋光後清理乾淨,用手摸無黑跡。

(4)在混凝土澆築前,用空壓機吹乾淨模板內塵土。

(5)支立模板的精度要嚴格控制和檢查,確保基礎的外形尺寸。

5.6混凝土澆築

5.6.1混凝土澆築前的準備工作

混凝土澆築前應將模板內的雜物和鋼筋上的油汙等清除乾淨;當模板有縫隙和孔洞時,應予堵塞,不得漏漿。

(1)明確結構分層分塊的澆築順序。

(2)根據基礎尺寸大小確定降溫防裂措施。

(3)仔細檢查模板、支架、預埋件的緊固程度等,並由專業工程師會同監理進行檢查。

(4)確保接地鋼筋準確預埋,並有效焊接。

5.6.2澆築混凝土應符合以下規定

(1)冬期施工時,混凝土入模溫度不應低於5℃,夏期施工時,混凝土入模溫度不宜高於30℃而且每次灌注必須按規範留足強度試件。

(2)混凝土採用分層連續灌注,一次成型,分層間隔灌注時間不得超過試驗所確定的混凝土初凝時間,以防出現施工冷縫,其分層厚度應根據攪拌機的攪拌能力、運輸條件、澆築速度、振搗能力和結構要求等條件確定。

(3)澆築過程應連續進行,當不連續時,應按澆築中斷處理,同時應留置施工縫,並做好記錄。

(4)澆築混凝土時間應設專人檢查支架、模板、預埋件的穩固情況並應注意防止混凝土離析。

5.6.3混凝土澆築

(1)混凝土的澆築

立模驗收合格後,進行混凝土澆築。控制混凝土的拌合質量,在澆築過程中,每30cm一層,逐層澆築一次性完成承臺的混凝土澆築。混凝土採和混凝土灌車輸送,吊斗直接入模的澆築方式,陸地承臺混凝土澆築第一層採用從中間到四周澆築的順序,第二層往上採用從四周向中間的澆築順序。

在每層混凝土澆築過程中,隨混凝土的灌入及時採用插入式振動棒振搗密實。振動棒應避免碰撞模板。為防止混凝土在水化、凝結過程中,混凝土內外溫差過大,致使表面產生裂縫,混凝土澆築完成後,及時收漿,立即進行養護。

(2)混凝土的振搗

混凝土澆築過程中應隨時對混凝土進行振搗並使其均勻密實,振搗方式宜插入式振搗器垂直振搗,其移動間距不宜大於作用半徑1。5倍且插入下層混凝土內的深度宜為50~loomm,與側模應保持50~100mm的距離,每一振點的振搗時間宜為20~30s,以混凝土不再脫落、不出現氣泡、表面泛漿,防止過振漏振。混凝土在澆築振搗過程中產生的部分泌水,應及時排除。

澆築完成後,應及時休整、抹平混凝土裸露面。

5.7混凝土的養護

5.7.1混凝土澆築完成後,l2h內必須覆蓋和灑水,直至規定養護時間。操作時不得使混凝土受到汙染和損傷。

5.7.2當工地晝夜平均氣溫3d低於+5℃或最低氣溫低於-3℃時,應採取冬期施工措施。當工地晝夜平均氣溫高於30℃,應採取夏期施工措施。

5.7.3混凝土養護用水要求應和拌合水一致。

5.7.4混凝土養護期間,混凝土內部最高溫度不宜超過65℃,混凝土內部溫度與表面溫度之差、表面溫度與環境溫度之差不宜大於15℃,養護用水溫度與混凝土表面溫度之差不得大於15℃。

5.7.5新澆築的混凝土與地表流動水或地下水接觸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知道混凝土達到50%以上的設計強度為止,並不得小於7d。

5.7.6自然養護時:

(1)在混凝土澆築完畢後應對混凝土進行保水潮濕養護,養護時間不得少於相關規定。

(2)當環境低於5℃時禁止灑水。

(3)新澆築的混凝土強度未達到1.2mpa以前,不得在其表面搭設上層結構用的支撐和模板等設施。

5.8拆模及基坑回填

5.8.1側模在混凝土強度達到2.5mpa以上時,且其表面及稜角不因拆模而受損時才可以拆除模板。

5.8.2拆模的順序按立模順序逆向而行,拆模時注意不得撬損承臺稜角。

5.8.3相鄰基礎旋工完畢,必須及時用鋼尺丈量跨度並做好記錄;將墩十字線用墨汁定與基礎頂面上,並在據基礎邊緣0.3m處用紅油漆固定四個方向點。

5.8.4拆模後及時回填基坑,並將餘土推平,做好現場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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