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公司員工保密協議書》

2021-12-30 20:26:45 字數 1748 閱讀 6001

5.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得在與乙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人、顧問等等。

6.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7.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

8.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乙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9.甲方認可,乙方按其工作崗位、職務劃分保密等級,且按其年度月平均工資的 50--80不同比例支付保密費用。乙方在支付甲方的保密費用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10.乙方安排甲方從事工作崗位,擔任________職務,其按年度平均月工資____50%___比例支付保密費用。保密費用按月再平均劃入乙方的工資當中,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書約定的甲方的月工資數額已經包括乙方支付的保密費用。

11. 雙方協定競業限制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內甲方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從事與乙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三)保密期限

1. 勞動合同期內。

2. 勞動合同到期或者被提前終止後,甲方仍有義務遵守商業秘密,直到乙方的商業秘密為公眾知悉時止。

(四)脫密期限

1. 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甲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乙個月通知乙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乙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甲方脫離涉密崗位;甲方應接受乙方的工作安排並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 勞動合同終止一方無意續簽的,無意續簽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乙個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乙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甲方脫離涉密崗位;甲方應該接受乙方的工作安排並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而甲乙雙方均沒有提前通知對方,乙方沒有提前安排甲方脫離涉密崗位的,或甲方沒有按照乙方要求完整辦妥保密資料交接工作的,乙方有權不予以辦理甲方的離職手續。

3. 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甲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乙方利益。

(五)違約責任

1. 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乙方經濟損失,乙方有權調離甲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並予以處分。

2. 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採取以一種或多種措施:單方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追索全部或部分甲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以及追究經濟損失賠償責任。

乙方宣布採取其中以上一種措施在任何時候均不意味著乙方放棄採取另外措施的權利。

3.甲方若有違反本協議條款,除了上述乙方應採取的措施外,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_________元。

4.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可向乙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六)其他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乙方: ****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員工保密協議書

甲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乙方 員工 部門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 由於乙方任職於甲方公司關鍵崗位,為明確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一段合理期限內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商業秘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其中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 技術方案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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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北京市新月長城投資管理 住址 北京市朝陽區左家莊2號 3號樓17b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 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 等相關法律 法規,甲 乙雙方在平等 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保密協議,共同遵守...

金融公司員工保密協議書

三 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 外部的無關人員洩露 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四 不得允許 出借 贈與 出租 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於 允許 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五 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