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6日修訂)
為改善和提高龍鎮農場場部地區冬季環境質量,徹底杜絕冬季白色路面冰雪封路的情況,降低行人、機動車事故發生率。農場將採取人機齊上的方法,動員一切力量參與場區清雪工作,現按《龍鎮農場環保環建目標與管理規定》《龍鎮農場環保、環建目標管理責任狀》相關內容,特制訂此考核辦法。
一、 白色路面清運冰雪任務的分配
㈠清雪單位和人員範圍
凡是在農場開資的工作人員、駐場單位人員都有義務參加清雪勞動。包括:場領導在內的機關全體人員、場直單位和駐場單位按人員分配任務。
㈡清雪任務分配的原則
按清雪要求標準分配任務量,按單位就近原則分配清雪任務。
二、 場區路面清雪清運標準
本著「大雪不超三天、小雪當天清完」的原則,清掃拉運場區積雪,做到樓區地面、各種路面、道口、行人路沒有殘雪、殘冰,邊溝積雪清理成型,達到農場驗收標準。
㈠機車清雪標準
1、 將場區內所有白色路面積雪清掃到路邊,積雪不能離馬路牙子2公尺。
2、 無論雪大與小,要求每場雪機車都必須上道清理,殘存積雪不得超過20%標準,再進行人工清理。
㈡人工積雪清掃標準
1、 冬季每場雪停後,各單位於兩日內進行清掃,路面不允許殘存積雪。農場於第三日清晨開始檢查,路面有殘存積雪和積雪清掃不及時的自第三日起每日扣該單位(或科室)2分,直至積雪清掃完畢。
2、 主幹路若行人路、道口積雪清理由環衛工人負責,必須清理徹底、及時,整理成型;
3、 樓區水泥板上積雪由樓區保潔員負責清理至水泥板外整理成型;
4、 生活區砂石道積雪清理由分管環衛工人負責,清理至溝外側,整理成型。
㈢積雪運出標準
雪停後,農場在第四日清晨開始對路面兩側綠化帶和路面進行檢查,有雪堆或雪堆清運不乾淨的,每日扣該單位(或科室)2分,直至雪堆運出檢查合格。不按指定地點傾倒的,除責令其全部清理外,每車、每次處罰該單位500元、清運車輛200元。
㈣白色路面積雪傾倒地點
2023年白色路面清理的積雪必須傾倒在通往一區第乙個橋涵路南空地、通往三公里開發區路東側(原柴草存放場以南路東)。其餘地點傾倒視為亂倒亂卸,將有路政、環保、城管等執法單位依據此《辦法》規定處罰標準進行處罰。
三、 白色路面積雪清運工作的考核
1 考核範圍
在白色路面有冬季積雪清運任務的機關科室(場領導插入分管科室參與勞動)、場直單位、駐場單位和轉製企業。
㈡考核時間範疇
每年冬季第一場積雪來臨開始直至第二年春季積雪消融。
㈢日常清雪工作考核
1、 組織領導:
為強化白色路面積雪清運工作,農場成立白色路面積雪清運指揮部,人員構成如下:
總指揮:歷福良、時厥祥
副總指揮:牛寶超、馬玉友、韓貴增、劉勝、
劉樹彬、趙國英、李紹東
成員:劉文、萬春雷、姜靖遠、楊志強、谷麗莉、白武輝、楊海平、吳志飛、李秀敏、高波、邊啟文、孫殿軍、陳繼剛、王明風、安天柱、劉紹軍、陳剛、趙秀岐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環保科
主任:劉文
成員:劉建國、趙廣宇、鄧豔軍、崔卓武、于波
2、日常工作任務的分配、考核:
白色路面清運積雪任務的分配、考核工作農場指定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代表農場定期發布清運情況通報,為指揮部兌現獎懲提供依據。
四、獎懲考核辦法
㈠每次積雪清運考核中扣除的分數,由指揮部辦公室統計後,按月累積成**上報至農場,此項工作將納入各科室、單位、部門千分考核,考核分數由指揮部辦公室按年終、上半年兩次提供給農場辦公室、政研室(機關、場直單位勞動分數將以此為主要依據)納入千分考核中30%工資考核並與主要領導政績考核掛鉤,作為農場的總體考核方案的重要考評依據。
㈡為避免出現「以包代管」現象,在每年的4月末由環保科負責將各單位所扣分數彙總,扣分10以下按每分20元折合罰款,扣分超過10分以上按每分50元折合罰款,經場長簽批後,由計財科在各單位費用中扣繳**制企業、駐場單位從與農場往來結算費用中扣回),此款全部作為獎勵**,用於獎勵白色路面積雪清理工作中表現較好單位的主要領導。
五、幾點說明
㈠場區冬季白色路面積雪清運任務已細分到各科室、單位,每場雪后各單位自行組織人力、運力進行積雪的清掃和運出,農場按考核標準直接進行考核,不再另行通知。
㈡場直各單位(或科室)在進行清雪工作中,如有外包給個人的,必須同個人簽定安全責任狀,出現事故的由其個人負責,與農場無關;農場中、小學不允許組織在校學生進行白色路面清雪工作。
㈢駐場單位和轉製企業的清雪任務,要保質保量完成,不能按時完成的,由農場僱人幫助清運,其費用由該單位、轉製企業負責,由農場財務部門在與該單位的財務往來中結算、扣除。農場將《白色路面積雪清運情況通報》定期發至駐場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以便其上級部門了解其單位參加農場組織活動情況。
六、附則
此辦法適用於農場場部機關、場直單位、駐場單位、轉製企業,自修訂之日起實施,如有與上級檔案相悖的,執行上級檔案。
黑龍江省龍鎮農場
二o一一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