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制度

2022-01-10 02:52:08 字數 761 閱讀 6284

為加強黨內監督,更好地堅持民主集中制,防止個人專斷和軟弱渙散兩種傾向,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制定本制度。

1、凡屬方針政策的大事,凡屬全域性性的問題,凡屬幹部的推薦、任免和獎懲,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作出決定。任何個人或少數人無權決定重大問題。

2、班子成員在集體討論問題時,應暢所欲言,充分發表個人意見,如對集體作出的決定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保留意見。也可向上級組織報告。任何個人無權擅自更改集體決定。

各種意見和主要理由應當如實記錄。討論幹部任免事項,還應當如實記錄好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的情況。

3、領導班子決定重要事項,應當進行表決。表決採用口頭、舉手、無記名或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結果和表決方式應當記錄在案。

4、嚴禁「家長制」,不搞「一言堂」,不搞少數人說了算。不允許任何領導實行個人專斷,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討論表決時,必須嚴格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

5、領導班子的每個成員要按照集體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大膽地、負責地、創造性地工作,努力克服困難,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務。

6、領導班子的每個成員在執行集體決定,履行各自職責的過程中,要及時溝通情況,互相配合,互相支援,自覺地、協調一致地工作。

7、除遇緊急情況外,對於應當經集體討論決定的事項而未經集體討論,也未徵求其他班子成員意見,而自行決定的,其造成的一切責任由個人負責。

8、領導班子成員不遵守、不執行集體的決定,或未能按照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職責,給工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追究責任。

新沂中專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工作制度

一 堅持集體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正確處理民主與集中的關係,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實施正確的集中。二 學校內制度建設,幹部調整 任免 獎懲,重大費用開支,重要工作任務確定等,都必須經過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三 堅持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領導班子成員個人分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主動與主要領導匯報,提交...

集體領導制度 定稿

福建省武夷山東辰置業有限責任公司 為正確發揮黨組織的職責,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發揮班子的整體功能,特制定此項制度。1 書記是黨組織班子的班長,負有全面責任。黨組織成員要按著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積極性和主動性,做好分管工作,決不能藉口集體領導 互相推諉 不負責任...

校長如何發揮集體領導的優勢

在學校的領導層中,校長如何最大限度地調動每位成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對於維護領導集體團結,增強其凝聚力 戰鬥力,搞好各項日常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調動班子成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校長要樹立 種意識一是信任意識。校長與班子成員合作共事,首要的問題是信任。校長只有真心實意地依靠領導班子的每位成員,依靠集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