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程式規則

2022-05-09 08:21:01 字數 1374 閱讀 3960

程式規則

1.1 比賽人員,

競賽辯論分正反兩方,各推派出賽辯論選手四位,依申論次序分別為正(反)方一辯、二辯、三辯,四辯。出賽名單應於比賽預定時間十分鐘前提報賽會主辦方,否則視為棄權。

1.2 發言程式。比賽程式如下

1)正方一辯開篇立論3分鐘,反方二辯質詢正方一辯4分鐘。

2)反方一辯開篇立論3分鐘,正方三辯質詢反方一辯4分鐘。

3)正方二辯補充陳詞2分鐘,反方三遍質詢正方二辯4分鐘。

4)反方二辯補充陳詞2分鐘,正方一辯質詢反方二辯4分鐘。

5)正方三辯質詢反方三辯1分鐘。

6)反方三辯質詢正方三辯分鐘。

7)正方三辯攻辯小結1分鐘

8)反方三辯攻辯小結1分鐘

9)自由辯論(雙方各有5分鐘)

10)反方四辯總結陳詞3分鐘

11)正方四辯總結陳詞3分鐘

1.3 計時方式

計時工作由主辦方指派的人員負責,並以響鈴的方式告知發言辯論選手。在開篇立論的2分時響鈴一聲,在2分30秒響鈴兩聲,在3分鐘響鈴三聲提示。在總結陳詞的2分鐘時響鈴一聲,在2分30秒響鈴兩聲,在3分鐘響鈴三聲提示。

時間屆滿辯論選手即應停止發言,否則視為違規。

2.立場規則:

2.1 合題性

正方界定的立場應完全符合辯題之要求,否則視為違規;反方界定的立場應反對辯題,否則視為違規。

雙方的基本立場界定應於一辯開篇立論中完成,並不得於其後修正,否則視為違規。

2.2 合題性質疑

辯題的理解以主辦方提供的說明為基礎,若任意一方提出爭議性解釋,須在賽前的領隊會議上與主辦方、對方共同協商,否則評委不予臨場受理。

若任意方認為對方的立場不合題時,反方至少應於一辯申論,正方至少應於二辯申論中提出質疑,否則視為接受他方界定之立場。

3.發言規則

3.1 發言義務

辯論選手在指定發言時間段登台發言,發言應符合清晰明了之原則,並展現風度與禮儀;除指定發言時間外,不得由高聲談話、故作姿態或展示道具之行為。

3.2 質詢權利

質詢者控制質詢時間,可以提出任何與題目有關的合理而清晰的問題,但不能打斷被質詢(答辯)者的回答。

3.3 質詢義務

質詢時間內,置詢者應詢問問題,不得自行申論或就質詢所獲得的結果進行引申,否則視為違規。

3.4 答辯義務

答辯者應回答質詢者所提出的任何問題,但問題若不合理時,答辯者可以說明理由,拒絕回答。

答辯者可以要求質詢者重述其質詢,但不得惡意為之,否則視為違規。

3.7 反質詢

答辯者不得對質詢者提出詢問,否則視為違規。答辯者提出反質詢時,質詢者可以要其停止,並拒絕回答。

3.8 結辯義務

結辯人員應就己方論點及雙方交鋒情形加以整理陳述,不得提出任何申論及質詢階段為提出的論點,否則視為違規。

辯論賽程式

辯論賽程式 由辯論賽主席執行 1辯論賽開始,核對辯手身份.2宣布辯題.3 介紹參賽單位及所持立場.4 介紹規則,評委及點平嘉賓.5 介紹隊員 6 正式開始比賽 7 規則評委及點評嘉賓退席評議 8 觀眾自由提問時間 9 規則評委入席,點評嘉賓評析發言 10 宣布比賽結果 11辯論賽結束 辯論賽流程表 ...

辯論賽程程式及時間規定

開場陳詞階段 正方一辯 反方一辯做開場陳詞各3分鐘 攻辯階段 1正方二辯向反方二辯或反方三辯提問 限三個問題 限回答問題的時間為2分鐘,提問時間為30秒。2.正方三辯向反方二辯或反方三辯提問 限三個問題 限回答問題的時間為2分鐘,提問時間為30秒。3.反方二辯向正方二辯 正方三辯分別提問 限三個問題...

辯論賽規則和程式

一 開場陳詞階段 12分鐘 1 正方一辯陳詞 3分鐘 2 反方一辯陳詞 3分鐘 3 正方二辯陳詞 3分鐘 4 反方二辯陳詞 3分鐘 二 攻辯階段 8分鐘 1 正方提問,反方回答。正方三辯提問,可選擇反方三辯或四辯回答 提問僅限乙個問題,時間不得超過15秒 回答比須正面回答,不得迴避,時間不得超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