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綠色食品加工原料的有關規定f20

2022-06-08 16:12:04 字數 880 閱讀 4018

關於綠色食品加工產品

原料的有關規定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cgfdc)

關於綠色食品加工產品原料的有關規定

1 目的和使用範圍

1.1 為規範加工產品的認證和管理,確保加工產品的質量,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於加工產品的認證和管理。

2 術語

2.1「獲得綠色食品認證」的產品特指以下任何一種形式的產品:綠色食品;綠色食品加工產品的副產品(如麩皮、豆粕等);產地環境質量符合ny/t391-2000《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技術條件》要求,按照綠色食品技術標準生產和管理而獲得的原料;綠色食品標準化生產基地生產的原料產品。

2.2原料含量是指該原料成分佔加工產品總重量或總體積(扣除加入的水)的百分比。

3 規定

3.1加工用水應符合《綠色食品加工用水質量要求》(見附件1)的要求。

3.2已獲得綠色食品認證的原料含量在加工產品中所佔的比例不得少於90%。

3.3同一種原料不得既來自獲得綠色食品認證的產品又來自未獲得綠色食品認證的產品。

3.4未獲得綠色食品認證、含量在2%~10%的原料,要求有固定**和省級或省級以上質檢機構的檢驗報告,原料質量符合綠色食品產品質量標準要求。但對於食品名稱中修飾詞(不含表示風味的詞)成分(如西紅柿掛麵中的西紅柿),必須是獲得綠色食品認證的產品。

3.5未獲得綠色食品認證、含量小於2%的原料(如部分香辛料、發酵劑、曲料等),應有固定**且達到食品級原料要求。

3.6食品新增劑應符合ny/t392-2000《綠色食品食品新增劑使用準則》要求。

3.7禁止使用轉基因原料產品。

附件1:

綠色食品加工用水質量要求

綠色食品加工用水中各項汙染物含量不應超過表1所列的指標要求。

表1 加工用水中各項汙染物的指標要求

關於綠色食品加工產品原料的有關規定

1 目的和使用範圍 1.1 為規範加工產品的認證和管理,確保加工產品的質量,制定本規定。1.2本規定適用於加工產品的認證和管理。2 術語 2.1 獲得綠色食品認證 的產品特指以下任何一種形式的產品 綠色食品 綠色食品加工產品的副產品 如麩皮 豆粕等 產地環境質量符合ny t391 2000 綠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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