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04 05焊接工藝規範

2022-07-05 10:18:04 字數 3469 閱讀 4774

焊接工藝規範

1 範圍

本規範規定了焊接(手工電弧焊)工藝的技術要求。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規範的引用而成為本規範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規範,然而,鼓勵根據本規範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規範。

gb 9448-1999 焊接與切割安全

3 焊工

3.1 焊工必須經專門的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和主管部門的同意,方可擔任合格證中指定專案的焊接工作。

3.2 具有合格證書的焊工,一般每兩年應重新考核一次。對中斷焊接工作六個月以上者,必須重新考核。

3.3焊工在施焊前應認真熟悉圖紙和焊接工藝。

3.4核查待焊焊縫坡口的裝配質量和組對要求,對不符合裝配質量和組對要求的焊縫應拒焊,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5進行焊縫質量的自檢,做好自檢記錄、焊縫標記或焊縫跟蹤記錄等工作。

4 焊接裝置

4.1應根據焊接施工時需用的焊接電流和實際負載持續率,選用焊機。

4.2每台焊接裝置都應有接地裝置,並可靠接地。

4.3焊接裝置應處於正常工作狀態,安全可靠,儀表應檢定合格。

5 焊接材料

5.1焊接材料(焊條)應為進貨驗收合格品。對材質有懷疑時,應進行複驗,合格後才能使用。

5.2焊接材料的選用按附錄a的規定。

5.3焊前應根據焊條使用說明的規定對焊條進行必要的烘乾處理。

5.4烘乾後的焊條應放入100℃~150℃的保溫箱(筒)內,隨用隨取。重新烘乾次數不應超過三次。

6 焊前準備

6.1坡口加工

材料為碳素鋼的坡口可採用冷加工或熱加工方法製備。

6.2焊接坡口應符合圖樣規定。

6.3焊接坡口應保持平整,不得有裂紋、分層、夾渣等缺陷。

6.4焊前應將坡口表面及兩側的水、氧化物、油汙、鏽、熔渣等雜質清除乾淨。清理範圍為:

對接焊縫坡口表面及兩側(距坡口邊20mm寬度範圍內);

角焊縫焊腳尺寸k + 10mm~20mm。

6.5焊接環境

焊接環境只有在滿足下列情況時才允許施焊。

a) 風速:≤10m/s;

b) 相對濕度≤90%。

c) 焊件溫度高於-10℃。

6.6預熱

6.6.1當焊件溫度低於0℃時,應在始焊處100mm寬度範圍內預熱至15℃以上。

6.6.2採取區域性預熱時,預熱的範圍為焊縫兩側各不小於焊件厚度的3倍,且不小於100mm。

6.7定位焊

6.7.1定位焊使用的焊接材料應與施焊時採用的焊接材料牌號相同。

6.7.2定位焊時,應在坡口內、引弧板上或待焊區內引弧,不允許在非焊接部位引弧,。

6.7.3定位焊縫的厚度一般不應超過正式焊縫的1/2,通常為4mm~6mm。

定位焊縫的長度一般為30mm~60mm,間距不超過400mm。冬季施工的低合金結構鋼,其定位焊縫的厚度可增加至8mm,長度為80mm~100mm。如發現定位焊縫有夾渣、氣孔和裂紋等缺陷,應將缺陷部分除盡後再補焊。

當定位焊縫作為最終焊縫的一部分時,定位焊縫兩端應便於接弧,否則應予修整。

6.7.4對接焊縫錯邊量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對接焊縫對口錯邊量的允許值單位為公釐

6.7.5焊接時的運條速度,根據板材的厚度及電位大小規定如下:

1)板材厚度在1.2-1.5mm之間,選用的焊接電流在40-60a當中,其焊條的直徑為φ2.5mm時,焊接運條時速為每分鐘80-100mm;

2)板材厚度在1.5-6mm之間,選用的焊接電流在100-160a當中,其焊條的直徑為φ3.2mm時,焊接運條時速為每分鐘70-90mm;

3) 3)板材厚度在6-8mm之間,選用的焊接電流在160-280a當中,其焊條的直徑為φ4mm時,焊接運條時速為每分鐘60-70mm。

7 焊接

7.1 施焊的基本要求

7.1.1 焊工必須按圖樣、工藝檔案、技術標準施焊。

7.1.2 施焊前應按焊接工藝卡的規定調整好焊接引數。不應在施焊產品上進行調整焊接引數。

7.1.3 對容易產生變形的焊接件,可以使用工裝夾具,並採用合理的焊接順序(如對稱焊、跳焊、逐步退焊等)。

7.1.4 對圖紙所規定的重要的焊縫,應在焊縫兩端設定尺寸合適的引弧板和引出板。在不能使用引弧板和引出板時,不得在引弧處和收弧處產生焊接缺陷。

7.1.5 工件盡可能置於平焊位置進行施焊。

7.1.6 在焊接過程中,應去除影響下一道焊縫施焊的任何缺陷。

7.1.7 電弧擦傷處的弧坑需經打磨,使其均勻過渡到母材表面,當打磨後的母材厚度小於規定值時,則需補焊。

7.1.8 接弧處應保證焊透和熔合。

7.1.9 施焊過程中按工藝檔案規定控制層間溫度。

7.1.10 每條焊縫應盡可能一次焊完。焊接中斷時,重新施焊時,仍需按工藝檔案規定進行預熱。

7.1.11 採用鎚擊改善焊接質量時,第一層焊縫和蓋面層焊縫不得鎚擊。

7.1.12 焊後應清除熔渣和焊接飛濺,並目測檢查外觀質量。必要時可做區域性返修,但必須符合本規範第9章的規定。

7.2 手工電弧焊

手工電弧焊除應滿足7.1條的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規定。

7.2.1 多層焊縫的根部焊道可打底焊道及單道角焊縫的最小尺寸應足以防止產生裂紋。

7.2.2 坡口焊縫根部焊道或打底焊道允許最大厚度為6mm。

7.2.3 單道角焊縫和多層角焊縫根部焊道的允許最大焊腳尺寸為:

a) 平焊: 8mm

b) 橫焊、仰焊:7mm

c) 立焊:10mm

7.2.4 坡口焊縫和角焊縫後續各層焊縫的允許最大厚度為:

a) 平焊:焊條直徑 + 2mm

b) 立焊、橫焊、仰焊:焊條直徑 + 2mm

7.4 角焊縫要求

圖紙未作規定時,角焊縫焊腳尺寸按較薄板厚度的0.7倍選取。

8 焊件的矯形、後熱及焊後消除應力處理

8.1 焊件的矯形

宜採用機械方法進行矯形,當採用區域性加熱方法矯形時,其加熱區溫度應控制在800℃以下。

8.2 熱處理,不作要求。

9 返修

9.1對不合格的焊接接頭允許返修。焊縫產生裂紋,應進行質量分析,找出原因,訂出措施後方可返修。

9.2返修前需將缺陷清除乾淨,必要時採用表面探傷檢驗確定。

9.3待補焊部位的施焊凹槽應寬度均勻、表面平整,且兩端有一定坡度。

9.4如需預熱,則預熱溫度應比焊接原焊縫時的預熱溫度適當提高。

9.5返修焊縫質量要求應與原焊縫相同。

9.6要求熱處理的工件如在熱處理後返修時,必須重作熱處理。

10 安全生產

10.1焊接作業應符合gb 9448的有關規定。

10.2焊接操作人員必須接受安全衛生教育,掌握安全生產技術。

10.3 焊接人員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具(工作服、焊工手套、絕緣鞋、工作帽、面罩等)。

10.4 焊工施工場所必須有防觸電、火災、中毒的安全措施,應注意通風,同時,為防止弧光、飛濺對人體的影響,應在擋板內焊接。

手工焊接工藝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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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焊接工藝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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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焊接工藝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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