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電保護監督技術標準

2022-07-25 23:15:08 字數 4337 閱讀 6779

火力發電廠繼電保護監督技術標準

2009 ——09 ——01 發布2009 ——10 ——01 實施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發發布布

目次前言ii

1 範圍1

2 引用標準1

3 總則1

4 繼電保護分類及基本要求2

5 繼電保護配置的監督重點3

6 繼電保護設計階段的監督重點4

7 繼電保護驗收階段的監督重點10

8 繼電保護執行階段的監督重點10

9 繼電保護裝置檢驗週期及內容12

10 繼電保護現場檢驗的監督重點14

11 繼電保護定值和程式管理的監督重點16ii

前言本標準是根據國家***《電力技術監督導則》(dl/t 1051-2007)和最新頒布的行業技術監督導則和規程的要求,結合華能20 年來技術監督經驗教訓和近年來新投產的超臨界、超超臨界機組及新材料、新工藝的實際情況進行編制的。

本標準是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所屬火電廠技術監督工作的主要技術依據,是強制性的企業標準。

本標準由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提出。

本標準由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歸口並解釋。

本標準起草單位:西安熱工研究院****、華能國際電力股份****。

本標準起草人:楊博、曹浩軍、林海。

本標準審定: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技術工作管理委員會。

本標準批准人:烏若思。

1火力發電廠繼電保護監督技術標準

111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火力發電廠繼電保護技術監督相關的技術標準

內容、措施和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所屬火力發電廠的繼電保護技術監督工作。

2222 引用標準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14285 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

gb 15145 微機線路保護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gb 16847 保護用電流互感器暫態特性技術要求

gb 50171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櫃及二次迴路結線施工及驗收規範

dl/t 478 靜態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dl/t 553 220~500kv 電力系統故障動態記錄技術準則

dl/t 559 220~500kv 電網繼電保護裝置執行整定規程

dl/t 584 3~110kv 電網繼電保護裝置執行整定規程

dl/t 587 微機繼電保護裝置執行管理規程

dl/t 623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執行評價規程

dl/t 667 遠動裝置及系統第5 部分:傳輸規約第103 篇:繼電保護裝置資訊介面配套標準

dl/t 684 大型發電機變壓器繼電保護整定計算導則

dl/t 769 電力系統微機繼電保護技術導則

dl/t 866 電流互感器和電壓互感器選擇和計算導則

dl/t 995 繼電保護及電網安全自動裝置檢驗規程

(電安生[1994]191 號)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反事故措施要點

國電調[2002]138 號《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繼電保護實施細則

國家電網生技[2005]400 號《國家電網公司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試行)

3333 總則

3.1 為加強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簡稱繼電保護,下同)技術監督工作,提高繼電保護執行可靠性,保證機組和電網的安全穩定執行,特制定本標準。

3.2 繼電保護的技術監督範圍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a)繼電保護裝置:發電機、變壓器、母線、電抗器、電動機、電容器、線路(含電纜)、斷路器的繼電保護裝置等;

b)系統安全自動裝置:自動重合閘、備用裝置及備用電源自動投入裝置、自動準同期、故障錄波器及其它保證系統穩定的自動裝置等;

c)控制屏、訊號屏與繼電保護有關的繼電器和元件;

d)連線保護裝置的二次迴路;

e)繼電保護專用的通道裝置。

3.3 繼電保護技術監督工作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技術責任制,按照依法監督、分級管理的原則,對繼電保護的設計、選型、安裝、除錯、生產執行實行全過程的技術監督管理。

3.4 繼電保護應符合可靠性、選擇性、靈敏性和速動性的要求。

3.5 繼電保護是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執行不可或缺的重要裝置。確定廠站主接線和執行方式時,必須與繼電保護的配置統籌考慮,合理安排。

3.6 繼電保護要滿足電廠主接線的要求,並考慮電廠執行方式的靈活性。

3.7 對導致繼電保護不能保證電力系統安全執行的電廠主接線形式、變壓器接線方式和執行方式,應限制使用。

3.8 應根據審定的系統接線圖及要求,進行繼電保護的系統設計。在系統設計中,除新建部分外,還應包括對原有系統繼電保護不符合要求部分的改造方案。

3.9 為便於執行管理和有利於效能配合,同一廠內的繼電保護的型式、品種不宜過多。

3.10 電力裝置和線路的原有繼電保護,凡不能滿足技術和執行要求的,應逐步進行改造。數字式繼電保護裝置的合理使用年限一般為10~12 年,電廠應根據裝置合理使用年限做好改造方案及計畫工作。

3.11 設計安裝的繼電保護應與一次系統同步投運。

3.12 繼電保護應選用按國家規定要求和程式進行檢測或鑑定合格並取得入網許可的產品。

4444 繼電保護分類及基本要求

4.1 繼電保護分類

電力系統中的電力裝置和線路,應裝設短路故障和異常執行的保護裝置。電力裝置和線路短路故障的保護應有主保護和後備保護,必要時可增設輔助保護。

4.1.1 主保護:主保護是滿足系統穩定和裝置安全要求,能以最快速度有選擇地切除被保護裝置和線路故障的保護。

4.1.2 後備保護:後備保護是主保護或斷路器拒動時,用以切除故障的保護。後備保護可分為遠後備和近後備兩種方式。

a)遠後備是當主保護或斷路器拒動時,由相鄰電力裝置或線路的保護實現後備;

b)近後備是當主保護拒動時,由該電力裝置或線路的另一套保護實現後備的保護;當斷路器拒動時,由斷路器失靈保護來實現的後備保護。

4.1.3 輔助保護:輔助保護是為補充主保護和後備保護的效能或當主保護和後備保護退出執行而增設的簡單保護。

4.1.4 異常執行保護:異常執行保護是反應被保護電力裝置或線路異常執行狀態的保護。

4.2 繼電保護效能的基本要求

繼電保護裝置應滿足可靠性、選擇性、靈敏性和速動性的要求。

4.2.1 所謂可靠性就是指保護該動作時應動作,不該動作時不動作。

為保證可靠性,宜選用效能滿足要求、原理盡可能簡單的保護方案,應採用由可靠的硬體和軟體構成的裝置,應具有必要的自動檢測、閉鎖、告警等措施,並便於整定、除錯和執行維護。

4.2.2 所謂選擇性就是指首先由故障裝置或線路本身的保護切除故障,當故障裝置或線路本身的保護或斷路器拒動時,才允許由相鄰裝置、線路的保護或斷路器失靈保護切除故障。

4.2.3 所謂靈敏性就是指在裝置或線路的被保護範圍內發生故障時,保護裝置具有的正確動作能力的裕度,一般以靈敏係數來描述。

靈敏係數應根據不利正常(含正常檢修)執行方式和不利故障型別(僅考慮金屬性短路和接地故障)計算。

4.2.4 所謂速動性就是指保護裝置應能盡快地切除短路故障,其目的是提高系統穩定性,減輕故障裝置和線路的損壞程度,縮小故障波及範圍,提高自動重合閘和備用電源或備用裝置自動投入的效果等。

5555 繼電保護配置的監督重點

5.1 重要裝置的繼電保護應採用雙重化配置。繼電保護雙重化配置的基本要求:

a)兩套保護裝置的交流電壓、交流電流應分別取自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互相獨立的繞組。其保護範圍應交叉重疊,避免死區;

b)兩套保護裝置的直流電源應取自不同蓄電池組供電的直流母線段;

c)兩套保護裝置的跳閘迴路應分別作用於斷路器的兩個跳閘線圈;

d)兩套保護裝置與其它保護、裝置配合的迴路應遵循相互獨立的原則;

e)兩套保護裝置之間不應有電氣聯絡;

f)線路縱聯保護的通道(含光纖、微波、載波等通道及加工裝置和供電電源等)、遠方跳閘及就地判別裝置應遵循相互獨立的原則按雙重化配置。

5.2 220kv 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保護應按雙重化配置。

5.3 100mw 及以上容量發電機變壓器組,除非電氣量保護以外,應按雙重化原則配置數字式保護。對於600mw 及以上發電機變壓器組應裝設雙重化的電氣量保護,對非電氣量保護應根據主裝置配套情況,有條件的也可進行雙重化配置。

大型發電機組和重要發電廠的啟動變保護宜採用雙重化配置。每套保護均應含有完整的主、後備保護,能反應被保護裝置的各種故障及異常狀態,並能作用於跳閘或給出訊號。

5.4 200mw 及以上容量發電機定子接地保護宜將基波零序保護與三次諧波電壓保護的出口分開,基波零序保護投跳閘;也可使用注入式定子接地保護,其高阻動作投訊號,低阻延時動作投跳閘。

5.5 200mw 及以上容量發電機變壓器組應配置專用故障錄波器。

繼電保護監督管理標準

目次前言 ii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職責 2 5 流程與風險分析 4 6 管理內容及方法 5 6.1 主要裝置範圍 5 6.2 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6 6.3 設計與裝置選型監督管理 6 6.4 檢驗及驗收監督管理 7 6.5 整定計算監督管理 7 6.6 裝...

G005繼電保護技術監督管理標準

安徽國禎太平洋電力 企業標準 q gz太平洋 技術監督 g005 2001 1 範圍 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 以下簡稱保護裝置 是保證電網安全執行 保護電氣裝置的主要裝置,是組成電力系統整體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必須加強管理以保證裝置的安全執行。本標準適用於安徽國禎太平洋電力 的繼電保護技術監督管理...

繼電保護技術監督工作總結

2.6 微機五防 網路監控系統軟體未進行備份 已進行備份 2.7 裝置維護工作的工作面劃分不清 已經出具相關檔案 2.8 直流系統存在的問題。第一,直流蓄電池維護制度編寫有誤,把核對性充放電試驗的週期定為1年,與規程規定不符,規程規定新投運的閥控式蓄電池組,2 3年進行一次核對性充放電試驗,執行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