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戰略框架協議

2022-08-29 23:45:06 字數 1158 閱讀 6729

【】公司

與【】公司

長期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年【】月

長期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年【】月【】日簽訂於【】:

甲方:【】

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甲方【基本情況描述】,乙方為一家在西南地區處於行業領先地位的綜合物流服務商,雙方於【】年即建立了良好、穩定的合作關係,現為鞏固雙方合作,實現互利共贏,簽訂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作內容

1、雙方現在物流領域的合作內容和方式包括【】

2、對於乙方現可提供的【】、【】等物流服務以及隨著乙方業務發展在將來可以提供的其他物流服務,甲方在需要該等服務時將優先與乙方進行磋商,雙方將努力擴大其合作範圍。

二、優先合作

雙方現採取每年簽訂相關物流服務協議(以下簡稱「具體業務合同」)的模式進行合作,在具體協議到期乙個月前,雙方應積極磋商簽訂新一輪的具體業務合同,甲方承諾乙方為其在物流服務商方面的第一選擇,在同等條件下將優先選擇與乙方簽約;乙方承諾甲方為其最重要的客戶,保證優先安排其掌握的物流服務資源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

三、相互宣傳

雙方同意,在符合各自利益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的方式為對方在行業內進行宣傳推廣。

四、雙方權利義務和爭議解決

1、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按照雙方簽訂的具體業務合同確定。

2、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或涉及任何賠償事項,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具體業務合同的規定辦理。

五、協議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非經雙方另行書面解除,本協議長期有效。

2、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具體業務合同的規定有衝突的,以具體業務合同規定為準。

六、其他

1、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乙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並無任何副本。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無正文,僅為《【】與【】公司長期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之簽字蓋章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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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鄭州自由客文化傳播 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 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稱為 雙方 友好協商,決定本著平等互利 優勢互補的原則,建立戰略合作關係。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過雙方的緊密合作,打造雙贏 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以統一的資源整合優勢結成長期共同發展之聯盟,以獲得良好的品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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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乙方是 3 雙方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係,通過多方位 長時間的合作力爭共贏。第二條合作宗旨 1 雙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 慣例與默契是雙方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的基礎,提高效率和共同發展是雙方合作的目標和根本利益。2 雙方充分利用各自優勢,增強資訊資源共享水平,改善相互之間的交流,保持戰略夥伴相互之間高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