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99定額說明及計算規則

2022-09-25 00:09:03 字數 5689 閱讀 3711

目錄重慶99土建、市政

總說明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土石方分部說明土石方分部計算規則

樁基礎及鑽孔錨桿工程說明樁基礎及鑽孔錨桿工程計算規則

腳手架分部說明腳手架分部計算規則

砌體分部說明砌體分部計算規則

砼分部說明砼分部計算規則

金屬結構說明金屬結構計算規則

木結構分部說明木結構分部計算規則

樓地面工程分部說明樓地面工程分部計算規則

屋面防水工程分部說明屋面防水工程分部計算規則

耐酸、防腐分部說明耐酸、防腐分部計算規則

裝飾分部說明裝飾分部計算規則

垂直運輸分部說明

機械台班分部說明

配合比說明

總說明一.《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重慶市基價表》(以下簡稱本基價表)是根據建設部建標(1995)736號文「關於發布《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土建工程)和《全國統一建築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的通知精神及有關規定,並結合重慶市的實際情況進行編制的。

二.本基價表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

三.本基價表是編制施工圖預算、進行工程結算和制定招標工程標底的依據,也是編制設計工程概算和工程投資估算指標的基礎。

四.本基價表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條件,目前多數建築企業的施工機械裝備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藝、勞動組織為基礎編制的,反映了社會平均人工、材料、機械消耗水平。凡基價表中規定人工、材料、機械消耗量允許調整者外,均不得調整。

五.本基價表是根據現行有關國家產品標準、設計規範和施工驗收規範、質量評定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編制的,並參考了行業、地方標準,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設計、施工資料和其它資料。

六.本基價表中的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械油、燃料,是以基價表編制期內**編制的,以該基價作為計取費用的基礎。各地工程應根據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定期發布的,工程所在地的**資訊進行調整。

七.本基價表用工包括:基本用工、超運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輔助用工。人工單價分別為:

土石方用工單價:15元/工日;機械操作用工單價:21.

82元/工日;其它用工單價18元/工日。人工單價中包括工人的基本工資、輔助工資、工資性補貼、職工福利費和勞動保護費。

八.本基價表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從工地倉庫、現場堆放地點或現場加工地點至操作安裝地點的水平運輸,以及運輸損耗、施工操作損耗、施工現場堆放損耗。

九.工程施工的周轉性材料:腳手架料、模板(包括組合鋼模板、滑公升鋼模板、木模、支撐、夾具等)和中小型機械的25公里以內,從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遷運輸費和場內運輸費,已包括在專案內,不另計算。

十.本基價表是按建築物簷口高度20m以內編制的(除已註明高度的專案),簷口高度超過20m時,其超高人工、機械降效費應按「建築物超高人工、機械降效」專案計算。

十一.本基價表中「建築物簷口高度」是指:「腳手架」以設計室外地坪標高至建築物簷口標高為準;「建築物垂直運輸」和「建築物超高人工、機械降效」以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起吊點地坪標高至建築物簷口標高為準。

十二.本基價表已列出常用砼強度等級和砂漿配合比,如基價專案與設計不同時,可按「砼及砂漿配合比表」進行調整。

十三.本基價表中所採用的水泥標號是根據市場生產與**情況和施工操作規程考慮的,施工中實際採用水泥標號不同時,不作調整。

十四.本基價表中砼的粗骨料是以碎石編制的,如實際採用卵(礫)石時,可按「砼及砂漿配合比表」換算。粗骨料的粒徑規格,是按各種構件斷面綜合考慮的,實際採用的粒徑規格不同時,不作調整。

十五.本基價表中砼和砂漿製作的砂是按特細砂編制的,已考慮了砂的膨脹率和現場需要過篩的人工費及篩砂的損耗在內。如因工程要求必需採用細(中)砂時,其配合比及材料耗用量應依據市建研院試驗資料進行調整。

十六.本基價表砼專案注有「半」字者為半乾硬性砼;注有「低」字者為低塑性砼;注有「塑」字者為塑性砼;注有「稀」字者為稀砼。

十七.使用預拌砼的現澆構件,不分構件型別和所處部位,不分構件使用砼的強度等級和塌落度,以及骨料的類別和粒徑,一律按使用預拌砼的構件工程量,以砼及鉿分部「預拌砼及振搗養護」專案作為基價,編制工程預(結)算,計取費用。

十八.預拌砼的實際**(包括砼攪拌、攪拌輸送車運輸費,發生砼輸送幫浦或砼輸送幫浦車時,也應包括在內)與預拌砼的基價價差,應列入單調材料價差。

十九.凡使用砼輸送幫浦或砼輸送幫浦車的工程,其工程垂直運輸費乘以係數0.95。

二十.本基價表中構件的運輸和吊裝專案中,不包括道路的修整工料和機械;土石方和構件運輸專案中,不包括過橋費、過路費和橋梁加固、道路拓寬的費用,發生時應另行計算。專案中已綜合考慮了運輸道路等級、重車上下坡等多種因素,不得因道路條件不同而修改專案。

二十一.本基價表中不包括工具用具性的機械及其消耗的材料,如砼振搗器、切割機及鋸片等。該項費用按規定已歸入建築安裝工程費用的「工具用具使用費」專案內。

二十二.各種鋁合金門窗、鋼門窗、彩板門窗、不鏽鋼門窗、塑料門窗和防盜門、防火門、冷藏庫門、捲閘門、保溫門、變電室門等,以及防靜電地板、天棚吊頂的鋁合金龍骨、輕鋼龍骨,玻璃幕牆,均以本基價表所確定的基價為基礎,土建單位收取5%的總包費和配合費用,列入工程預(結)算按實計算專案內。

二十三.樓地面和裝飾工程中塊料面層所列的「裝飾石材」,係指花崗石板材、大理石板材、漢白玉板材。

二十四.本基價表的「工作內容」中已說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雖未說明,均已考慮在基價專案內。

二十五.基價表中註有「×××以內」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則不包括×××本身。

關於頒發《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重慶市基價表》的通知

各有關委、局,各市、區、縣建委,建設、施工、設計、銀行、監理、審計、諮詢單位:

根據建設部建標[1995]736號文,「關於發布《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土建工程)和《全國統一建築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我委組織編制了《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重慶市基價表》(以下簡稱基價表),經審查批准頒發,現將執行「基價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以後開工的建築、裝飾工程一律執行「基價表」,原在我市執行的建築工程和裝飾工程有關定額及其配套檔案停止執行。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以前已開工的工程,其未完工作量,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執行該「基價表」。

二.「基價表」所採用的人工單價、材料**、機械臺班費,是「基價表」編制期內的**,作為建築、裝飾工程計取費用的基數,各區、縣不得進行調整。人工單價、材料**、機械臺班費的調整應按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有關規定執行。

三.「基價表」中的缺項,應由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共同編制一次性補充定額,並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備查。

四.該「基價表」的管理和解釋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

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一.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

第一條單層建築物不論其設計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其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單層建築物內設有部分樓層者,首層建築面積已包括在單層建築物內,二層及二層以上應計算建築面積。

高低聯跨的單層建築物,需分別計算建築面積時,應以高跨結構外邊線為界分別計算。

第二條多層建築物建築面積,按各層建築面積之和計算,其首層建築面積按外牆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二層以上按外牆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第三條同一建築物如結構、層數不同時,應分別計算建築面積。

第四條地下室、半地下室、地落車間、倉庫、商店、車站、地下指揮部等及有頂蓋的相應出入口建築面積,按其外牆(不包括採光井、防潮層及其保護牆)的內邊線加寬250mm計算建築面積。

第五條建於坡地的建築物吊腳空間和深基礎地下架空層,設計加以利用時,其層高超過2.20m,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第六條穿過建築物的通道,建築物內的門廳、大廳、和有頂蓋的天井,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建築計算面積。門廳、大廳內設有迴廊時,按其自然層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第七條室內樓梯間、電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築物的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

第八條書庫、立體倉庫設有結構層的,按結構層計算建築面積,沒有結構層的按承重書架層或貨架層計算建築面積。

第九條有圍護結構的舞台燈光控制室,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乘以層數計算建築面積。

第十條建築物內裝置管道層,儲藏室其高超過2.20m時應計算建築面積。

第十一條有柱的雨蓬、車棚、貨棚、站台和獨立柱兩面有牆的雨蓬等按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獨立柱的雨蓬、單排柱的車棚、貨棚、站台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第十二條屋面上部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其層高超過2.20m時,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第十三條建築物外有圍護結構的門斗、眺望間、觀望電梯間、陽台、挑廊、走廊和高度大於2.20m的櫥窗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第十四條建築物外有柱和頂蓋的走廊、簷廊,按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有蓋無柱的挑廊、走廊、簷廊按其頂蓋投影面積一半計算建築面積。無圍護結構的凹陽台、挑陽台,按其水平面積一半計算建築面積。建築物間的有頂蓋的架空走廊,按走廊水平投影計算建築面積。

第十五條室外樓梯,按其自然層投影面積之和計算建築面積。

第十六條建築物內變形縫、沉降縫等,凡縫寬在300mm以內者,均依其縫寬按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併入建築物建築面積之內計算。

二.不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

第一條突出外牆的構件、配件、附牆柱、垛、勒腳、台階、懸挑雨蓬、牆面抹灰、鑲貼塊材、裝飾麵等。

第二條用於檢修、消防等室外爬梯和利用地勢砌築的室外梯道。

第三條層高2.20m以內裝置管道層、儲藏室、屋面上部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和設計不利用的深基礎架空層及吊腳架空層。 第四條建築物內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裝箱或罐體平台;沒有圍護結構的屋頂水箱、花架、涼棚等。

第五條獨立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櫃、水塔、儲油(水)池、儲倉、棧橋、地下人防通道等構築物。

第六條單層建築物分隔單層房間,舞台及後台懸掛的幕布、布景天橋、挑台。

第七條建築物內寬度大於300mm的變形縫、沉降縫。

三.其他

第一條建築物與構築物連線成一體的,屬建築物部分按本規則上述有關規定計算。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於地上、地下建築物的建築面積計算,如有未盡事宜,可參照上述規則辦理。

土石分部說明

一.一般說明:

1.土壤、岩石分類,詳見「土壤及岩石分類表」。

2.幹、濕土的劃分,應根據工程地質勘測資料以地下常水位為界,地下常水位以上為乾土,以下為濕土。採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時,乾濕土的劃分仍以地下常水位為準。

3.本分部專案內,均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費用,發生時另行計算。

4.按豎向布置挖、填土方時,不再計算平整場地專案。

5.凡圖示溝槽長大於溝槽寬三倍,槽底寬在3m(不包括加寬工作面)以內者,為溝槽;凡圖示基坑底面積在20m2(不包括加寬工作面)以內者,為基坑。

6.凡不屬溝槽、基坑、平整場地和挖孔樁土石方,為平基土石方。

二.人工土石方:

1.人工挖土方、挖地坑、地槽專案,是按乾土編制的,如挖濕土時,按相應專案人工乘以係數1.18。

2.平整場地係指厚度在±300mm以內的就地挖、填、找平。

3.地槽、地坑土方深度超過6m時,按深6m專案乘以係數1.4;深度超過8m者,按深6m專案乘以係數2。

4.人工挖孔樁土石方垂直運輸是按人工編制的,實際運輸方式不同時,不作調整。

5.人工挖孔樁如遇流砂、淤泥時,另行處理。

6.支擋土板專案是按密撐和疏撐綜合編制的,實際間距不同時,不作調整。

7.在擋土板支撐下挖土方時,按實挖體積,人工乘以係數1.43。

8.挖樁間土方時,按實挖體積(扣除樁所佔的體積),人工乘以係數1.5。

9.人工攤座和修整邊坡,只適用於炮開平基、地槽、地坑石方工程,根據設計要求進行的基底攤座和邊坡修整。人工鑿石平基、地槽、地坑不計算攤座專案。

10.人工土、石方如遇鉿基礎需剔除時,按相應的人工鑿石專案乘以係數。

重慶市2019裝飾工程定額說明和計算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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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99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一 一般規定 1.單層建築物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多層建築物自然層的層高在2.2m以上 含2.2m,下同 者,方可計算建築面積。2.單層建築物的建築面積和多層建築物首層的建築面積,均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3.單層建築物內設有部分樓層者,其二層及二層以上的樓層,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