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夥人是否要承擔合夥債務

2022-10-29 16:36:07 字數 1126 閱讀 2570

實踐中不少人都會選擇自己創業,而在資金不足無法註冊個人獨資企業時,他們往往會選擇合夥的方式創立合夥企業,並不斷吸引新的合法人。一般合夥企業會產生合夥債務,那麼新合夥人是否要承擔合夥債務?律師365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實踐中不少人都會選擇自己創業,而在資金不足無法註冊個人獨資企業時,他們往往會選擇合夥的方式創立合夥企業,並不斷吸引新的合法人。一般合夥企業會產生合夥債務,那麼新合夥人是否要承擔合夥債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新合夥人是否要承擔合夥債務

新入夥的合夥人仍應對入夥前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同等責任即無限連帶責任,這是一般情況;

同時,為了防止原合夥人利用接納新合夥人入夥達到轉嫁債務的目的,避免合夥企業對新合夥人的欺詐行為發生,保護新入夥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法律規定合夥協議另有約定者除外。

就是說,法律不限定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就合夥關係有特殊的約定,法律保護合法並符合社會公序良俗的入夥協議約定的法律效力。

如果合夥協議根據新合夥人入夥時的具體情況約定新合夥人對其入夥前的企業債務不承擔責任的,這一做法是正確的。

二、合夥債務應該如何償還?

1、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應按照其出資比例或合夥協議的約定,以其個人財產承擔無限清償責任。

2、在對外關係上,對於合夥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所謂連帶清償責任,是指每個合夥人對於合夥債務都負有全部清償的義務;而合夥的人也有權向合夥人中的一人或數人要求就其清償債務的一部分或全部。

每個合夥人都負有用自己的全部財產清償全部合夥債務的義務,而不受各合夥人對合夥財產的出資比例或合夥協議中約定的債務承擔份額的限制。

償還了全部合夥債務的合夥人,對超過自己應當承擔的債務數額,則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規定:「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其他合夥人僅就自己應當承擔的債務數額負有給付的義務,從而保護清償了合夥人的合夥權。

根據上述內容我們知道,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是有承擔責任的,且一般都是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實踐中,作為債權人,如果您所對應的債務人屬於合夥企業時,您可以向合夥人追討債務。如果合夥人之間相互推脫拒絕還債,您可以起訴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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