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檢驗和試驗管理辦法

2022-11-08 06:18:03 字數 3239 閱讀 7392

1.總則

1.1為了規範專案檢驗和試驗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制定本辦法。1.

2本辦法對現場標準養護室的設定和管理、原材料及過程產品的取樣送檢、砂漿(混凝土)試塊製作、砂漿(混凝土)施工試驗控制等作出了具體規定,是專案檢驗和試驗工作的指導性檔案。

1.3本辦法適用於專案檢驗和試驗工作的管理,專案技術部負責本辦法的執行,專案總工負責檢驗和試驗工作的管理,對本辦法的實施情況實行監督檢查。

2.定義和術語

2.1物資進場檢驗:檢查驗證進場物資的產品合格證、材質報告、產品說明書、出廠試驗報告等相關資料以及對照供貨合同、產品說明書、材料規範或封樣樣品等對進場物資外觀、牌號、數量進行全部(抽樣)驗收檢查。

物資試驗檢驗: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範要求取樣送檢,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試驗室或檢測中心對其主要效能、技術指標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判斷是否合格。

2.2過程產品:對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半成品。

3.專案試驗員職責

3.1工程專案應根據專案規模設定不少於1名試驗員負責專案試驗管理工

作,試驗員應持有試驗員上崗證,專案試驗員在專案總工領導下負責專案試驗管理工作。

3.2專案試驗員工作職責

3.2.1負責按相關規定對進場原材料、過程產品進行取樣送檢,並填寫《見證取樣送檢委託書》,及時領取試驗報告單並反饋試驗檢驗結果。

3.2.2商品混凝土進場的坍落度檢測、預拌砂漿的稠度檢測,以及製作試塊。

3.2.3如有自拌混凝土、砂漿,其配合比及其它有配比要求物資的標牌製作和填寫;負責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用骨料含水率測定及混凝土、砂漿和易性的測定,並確定混凝土、砂漿施工配合比和每拌原材料用量。

3.2.4負責現場標準養護室的管理。

3.2.5建立專案檢驗和試驗台帳;分類按時間先後彙總試驗記錄。

4.現場試驗工作管理

4.1工程專案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規模建立能滿足要求的現場標準養護室。標準養護室應符合下述技術要求。

4.1.1房屋要求保溫隔熱,根據工程規模的大小確定標準養護室的面積,最小不少於5㎡;

4.1.2配置冷暖空調、電熱棒等恆溫裝置,使室內溫度控制在20±3℃範圍;4.

1.3有條件應配置噴淋裝置,使室內濕度大於90%。也可砌水池養護,但須設立體積相仿的另一預養水池(或水桶)作為置換水用。

4.1.4標準養護室室內應設立砼試塊及砂漿試塊立櫃;4.

1.5標準養護室中須配置溫度計、濕度計。

4.2專案應根據工程現場試驗的需要選擇配備天平、坍落度筒、砂漿稠度

測定儀、游標卡尺、鋼板尺、環刀、試模或搗棒等試驗裝置,所有裝置應按照計量器具管理辦法進行檢定或校準,經檢定或校準合格後方能使用。

5.物資的檢驗和試驗

5.1工程專案開工前,專案試驗員應編制《材料檢驗和試驗計畫》,確定各種材料檢驗和試驗內容及取樣方法等。

5.2原材料的進場檢驗由專案材料員或材料保管人員負責進行。進場驗收合格後,由材料員填寫《取樣送檢通知單》及時通知專案試驗員。

5.3需要取樣送檢的過程產品由專案施工員填寫《取樣送檢通知單》及時通知專案試驗員。

5.4物資取樣送檢由專案試驗員負責進行,取樣批次應以專案質量計畫為依據,結合實際進場情況確定。

5.5下列物資取樣實行見證取樣制度,取樣時,專案試驗員應通知監理人員參加,對施工現場的取樣和送檢進行見證,取樣人員應在試樣或其包裝上作出標識、封樣標誌。

(1)用於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塊;(2)用於承重牆體的砌築砂漿試塊;(3)用於承重結構的鋼筋及連線接頭試件;(4)用於承重牆的磚和混凝土小型砌塊;(5)用於拌製混凝土和砌築砂漿的水泥;(6)用於承重結構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摻加劑;(7)地下、屋面、廁浴間使用的防水材料;

(8)國家規定必須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其他試塊、試件和材料。見證取樣比例:工程所在地當地**主管部門有規定的執行其規定,當地**主管部門未作規定的不得低於有關技術標準中規定應取樣數量的30%。

5.6試樣送至委託試驗室或檢測機構時,專案試驗員應按要求填寫《見證取樣送檢委託書》。見證取樣的試塊、試件和材料送檢時,《見證取樣送檢委託書》應有見證人和送檢、收樣人員簽字(宜加蓋監理單位的公章)。

5.7試驗報告出具後,由專案試驗員領取試驗報告,填寫《專案檢驗和試驗台帳》,並將試驗結果反饋至專案相關人員,試驗報告交專案資料員儲存。

6.混凝土、砂漿施工試驗控制

6.1現場攪拌砂漿(混凝土)配合比設計由有資質的實驗室或檢測機構進行。專案試驗員負責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配合比的控制,專案施工員負責現場攪拌砂漿(混凝土)配合比的監督檢查。

6.2工程開工前,專案總工填寫《砂漿(混凝土)試配通知單》交專案試驗員,專案試驗員將砂漿(混凝土)試配所需的原材料取樣,由有資質的實驗室或檢測機構對原材料進行檢驗和進行砂漿(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試配,並出具《砂漿(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

6.3砂漿(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出具後,由專案試驗員負責領取,並在現場砂漿(混凝土)配合比標牌上標註清楚。現場攪拌砂漿(混凝土)時,當砂漿(混凝土)原材料、氣候環境、施工工藝發生變化時,應重新進行配合比設計。

6.4專案採用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時,混凝土(砂漿)配合比設計由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廠家負責,工程開工前,專案施工員填寫《預拌混凝土(砂漿)採購通知單》交物資部門,物資部門負責採購符合要求的預拌混凝土(砂漿)。

6.5專案使用預拌混凝土(砂漿)時,混凝土(砂漿)澆築(使用)前8小時,專案施工員填寫《混凝土(砂漿)澆築(使用)通知單》交專案材料員和專案試驗員,由專案材料員與預拌混凝土(砂漿)**廠家聯絡,按《混凝土(砂漿)澆築(使用)通知單》時間由**廠家**砂漿(混凝土),專案材料員負責對進場混凝土的數量進行驗收並收集相關質量保證資料。

6.6混凝土、砂漿試塊的製作分別按《普通混凝土力學效能試驗方法》(gb/t50081-2002)和《建築砂漿基本效能試驗方法》(jgj70-90)的規定進行。混凝土結構工程應按《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02)留置標準養護試塊、同條件養護拆模試塊和同條件養護試塊。

7.檢驗試驗管理記錄

專案試驗管理應建立以下試驗台帳和記錄:

(1)根據工程情況,按照物資的不同品種分別建立《專案檢驗和試驗台帳》(2)試驗計量器具、裝置臺帳和檢定記錄(3)結構實體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件測溫記錄(4)同條件養護試塊試驗情況彙總記錄

8.檢驗和試驗工作的監督檢查

8.1現場檢驗試驗試件的製作和取樣工作都要嚴格按照規範要求進行,真實反映出工程質量情況,不得造假和遺漏,各級專案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各自相應的職責,做好記錄和複核工作,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給相關部門的主管人員。蓄意造假或工作中失誤給工程專案和公司造成損失的,責任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2專案總工每月應對專案的檢驗和試驗工作進行檢查。掌握專案檢驗和試驗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附則

本辦法由專案技術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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