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體育競賽傷害事故責任問題研究

2022-11-17 05:57:07 字數 1044 閱讀 3669

作者:尹曉雨田程程

**:《卷宗》2023年第07期

摘要:在學校中,體育競賽是大學生健身鍛鍊的重要途徑之一,與此同時,校園體育競賽傷害事故的責任認定及其歸責原則也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就目前來看,我國現行的法律對高校體育競賽類傷害事故的處理和責任認定問題並沒有確切的法律條文,**部門也沒有頒布相關的行政法規,這樣的現狀無益於學校的體育事業健康發展,也不利於中國的教育事業蓬勃發展。

關鍵詞:高校體育競賽;傷害事故;侵權;民事責任;歸責原則

**專案:本文系大學生創新專案:大學生校園體育傷害事故責任問題研究(專案編號:2017034)。

1 校園體育競賽傷害事故的概述

校園體育競賽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以學生為物件,通過學校進行有組織的體育競賽活動,包括各類學校的綜合性運動會、單項錦標賽、選拔賽、表演賽等。

1.1 校園體育競賽傷害事故的概念

校園體育競賽傷害事故是學校傷害事故的乙個具體表現,從所接觸到的有關學生傷害事故的理論成果和材料來看,關於此類**事故的叫法很多,諸如「體育競賽事故」、「學生意外**事故」、「學校體育競賽事故」、「學生體育傷害事故」等,這幾種叫法都不夠全面和準確,要麼界定過寬,要麼界定過窄,且含義不明。

綜合各類學說觀點,校園體育競賽傷害事故的基本涵義可界定為:在學校或學生組織的各類體育競賽中發生的,造**身傷害後果的事故。校園體育競賽傷害事故雖然是校園傷害事故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校園體育競賽傷害事故並不等於校園傷害事故,其有自己的特殊之處。

1.2 校園體育競賽傷害事故的性質

法學家楊立新認為:「學生傷害事故本身就是一種侵權行為的型別,研究學生傷害事故更要從侵權行為法的角度進行,使之處理這種事故的時候,能夠依照侵權行為法的基本規則進行。」「顧名思義,侵權行為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因此侵權行為也可以稱為一種侵害行為,這可以從詞源上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證。

」[1]何謂侵權行為,學者之間一直存在爭議,但總的來說,存在著廣義說和狹義說兩種觀點。狹義說認為,侵權行為的概念應當以過錯為核心確立,也就是說,侵權行為是一種行為人實施的過錯行為。而廣義說認為,侵權行為是產生責任的根據,它不僅僅是指因行為人的過錯而產生的行為,還包括基於法律的規定而產生的責任。

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成因和防範

毫全論壇 學校體育傷害事故主要是指學生在進行學校組織的體育活動 包括體育課 課外體育活動 課餘訓練和體育競賽 或者在學校組織的校外體育活動中,以及學生在學校負有責任的體育場所 設施內自發進行的體育活動中發生並造成學生身體傷害的事故。包括 一般性損傷 表皮出血,肌肉拉傷,韌帶拉傷,關節脫落,運動中昏迷...

體育教學中關於意外傷害事故的預防

4 體育課組織措施不力。課堂上沒有明確的教學任務,讓學生自由活動,教師又沒有嚴密的組織措施,或教師對某些情況沒有及時制止,導致傷害事故的發生。二 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特點 1 學生多數未滿18周歲。從身心發展角度,處在這一年齡段的學生頑皮好動,一方面活動範圍大,是非利害分別能力和自控能力差,精力旺盛,好...

體育教學中傷害事故原因分析及預防措施

體許體育教學由於其學科的特殊性,握,缺乏科學性 學生為了按老師要求進行練習,往往 學生傷害事故時有發生,雖然教育部是在冒險的心態支配下,憑著勇氣來完成動作,這樣 頒布的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以就不可避免發生傷害事故.下簡稱 辦法 已對處理傷害事故提 四 因學生身體健康狀況問題引發傷害事故.如 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