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員工工資餓確定及調整辦法等有關事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企業全體員工(即企業本部及駐外工作的員工)。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津貼事項(技術系列的專案津貼除外)。
基本工資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資結構
第一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二條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固定工資是
根據員工的職務、資力、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第三條浮動工資包括:考勤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專案開發人員還有專案津貼。
浮動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企業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
酬,每月調整一次。
第四條專案津貼自研發專案經總經理批准立項後,於相關研發人員當月工資中發放。專案經理每月對相關研發人員進行考核,確定發放比例,最高為工資標準的20%。第五條專案完成情況由企業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進行評估。
專案如提前或按期完成,專案津貼自完成當月始發。在預定的截止時間,如專案完成率低於60%,專案津貼自當月停發;如專案完成率高於60%,專案津貼繼續發放,直至專案完成當月為止。技術戰略發
展委員會根據專案評估價值、完成質量、進度情況,確定專案獎的發放。
第六條員工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
款、罰款等)、代扣住房公積金。
第七條員工工資發放如有錯漏,或需退還損款時,將在下月工資「補雜」項補發。
基本工資管理制度
第三章工資系列
第一條企業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行政、技術、營銷三類工資系列。第二條行政工資系列適於從事行政、財務、和生產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第三條技術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產品技術開發、生產技術和品質管理等專業技術
工作的員工。
第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營銷、推廣及相關工作的員工,包括市場本部及
駐外機構所有員工。
第五條員工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
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表工資系列適用範圍
行政工資1、總經理辦公室成員。
2、總部助理部長以上員工(市場本部及下級部門除外)。3、總經辦、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計部、物資**部所有員工。4、研究部、工業設計部、技術工程部、生產技術部、質量管理部、生產部
從事非專業技術工作的員工。
技術系列研究部、工業設計部、技術工程部、生產技術部、質量管理部、市場
推廣部和客戶
服務部所有員工。
營銷系列1、市場本部及下級市場管理部、行業銷售部、市場推廣部、銷售計畫
部和客戶服務
部所有員工。
2、駐外機構所有員工(含經理、財務經理等)。
基本工資管理制度
第四章工資計算方法第一條工資計算公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補雜專案-扣除專案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工資標準*固定工資係數之和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工資標準*浮動工資係數之和
第二條工資標準的確定:
根據員工所屬的工資系列/職務,確定員工薪級,再根據員工薪級,確定對應的工資標準。
參見《員工職務薪級對照表》、《員工工薪級表》。第三條固定工資與浮動工資的標準係數設定:
設工資標準為1,固定工資標準係數為a,其中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
標準係數分別為a1、a2、a3、a4,a=a1+a2+a3+a4。
浮動工資標準係數為b,其中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專案津貼標準係數分別為
b1、b2、b3、b4,b=b1+b2+b3+b4。以上係數的標準設定說明如下表。
工資系列固定工資標準係數(a)浮動工資標準係數(b)
行政系列0.7 0.2 0.4 0.08 0.02 0.3 0.1 0.1 0.1—
技術系列0.7 0.2 0.
4 0.08 0.02 0.
5 0.1 0.1 0.
1 0.2
營銷系列0.5 0.2 0.
2 0.08 0.02 0.
5 0.1 0.1 0.
3—從左到右,各項意義依次為:合計、基本工資(a1)、技術工資(a2)、住房補貼(a3)、醫療補貼(a4)合計、考勤工資(b1)、績效工資(b2)、效益工資(b3)、
專案工資(b4)第四條固定工資計算辦法: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助+醫療補助=標準工資*(a1+a2+a3+a4)
第五條浮動工資計算方法: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專案津貼=工資標準*
(b1*c1+b2*c2+b3*c3+b4*c4)其中c1為出勤考核係數;c2為績效考核係數;c3為效益考
核係數;c4為專案考核係數。確定方法分別見下表。出勤考核係數(c1)確定方法:(c1初始值=1)考勤結果c1扣除值
曠工0.5天以上1病、事假每請1天0.25月累計遲到/早退每滿5次0.5月累計遲到/早退時間每滿1小時0.51次事前未辦請假手續0.2
c1=初始值-扣除值績效考核係數(c2)確定方法:
考核成績考核成績含義佔員工總數的比例績效考核係數c2的取
值s優秀51.3
a良好151.1
b合格601.0
c基本合
格150.6
效益考核係數(c3)確定方法:
效益指標達到率效益考核係數c3的取值效益指標達成率效益考
核係數c3的取值
151%以上261%-800.8121%-1501.541%-600.6101%-1201.221%-400.4
81%-10010-20%
0專案考核係數(c4)確定方法:
考核期間專案程序完成率專案考核係數完成100%以上1完成80%-1000.8完成60%-800.6完成600
d較差5% 0
基本工資管理制度
第五章試用期員工薪級確定第一條工資由總部發放的試用期員工
1、通過招聘方式進入企業的試用期員工,其薪級應由本部門負責人在大幅度考核後提出建議,填寫《員工薪級調查表》(附3),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確定。2、通過畢業分配方式直進入企業的試用期員工,其薪級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建議,填寫《員
工薪級調查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確定。
3、試用期員工如在職時即擔任總部課長以上行政職務,或分支機構財務經理、副經理、經
理等行政職務者,薪級一般應確定為其職務相應的下限薪級標準。
4、試用期員工在職時未擔任以上行政職務者,根據下表執行,表中「適用期員工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用人部門在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試用期員工確定試用期薪級時,應根據試用人員的能力、經驗及試用職位的工作複雜程度,在上限範圍內酌情考慮。基本原則:
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3-5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學歷的上限;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非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
上調1-3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學歷的上限。
部分試用期員工薪級確定辦法
(適用範圍:工資由總部發放,且未擔任行政職務者)
員工學歷0-2年工作經驗者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薪級工資標準/元薪級浮動範圍及上限/元
博士33 6000可適當上浮1-15級,上限為第18級(9800)碩士52 2600可適當上浮1-20級,上限為第32級(6200)雙學士54 2400可適當上浮1-20級,上限為第18級(4600)本科60 1800可適當上浮1-20級,上限為第18級(5800)大專66 1200可適當上浮1-15級,上限為第18級(2700)
中專71 700可適當上浮1-15級,上限為第18級(2200)備註1、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3-5
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學歷標準上限
2、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非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要上調1-3級,最多不
能超過同等學歷標準上限
5、對於企業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突破以上3和4條規定和標準,需由用人部門在《員工薪級調整表》上寫明申請的工資標準及理由,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
經理批准確定。
第二條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員工
1、分支機構下級經營部、辦事處試用期員工的薪級由所屬分支機構招聘考核負責人提出建議,填寫《員工薪酬調整表》,由分支機構經理確定。分支機構及下級經營部、辦事處的試用期員工工資情況應報所屬分支機構經理備案,分支機構經理、總部行政人事部、財務
部、審計部有權對管轄的駐外員工工資情況進行查詢、監督。
2、駐外機構試用期員工薪級確定辦法參見下表。表中「試用期員工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駐外機構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以及試用人員的能力、
經驗、試用職位的工作複雜程度,在上、下限範圍內確定試用期員工的薪級標準。
駐外機構試用期員工薪級確定方法
(適用範圍: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員工)
試用期員工上限下限
學歷薪級工資標準/元薪級工資標準/元碩士67 110050 2800雙學士68 100054 2400本科69 90057 2100大專70 80060 1800中專71 70063 1500
3、對於駐外機構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超過以上規定標準,但需要由駐外機構填寫《員工薪級調整表》,提出書面理由,報行政人事部、市場管理部審核,主管領導批准
確定。基本工資管理制度
第六章薪級調整
第一條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1年,或招聘人員試用期滿,試用考核合格,符合轉正
條件者,應辦理轉正手續,重新確定薪級。
第二條企業每年6月、12月進行兩次員工績效綜合考核,並根據考核成績,重新確定所有
員工的薪級。
第三條以上試用期考核,績效綜合考核均採用「sabcd」評分制。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
度的對應關係規定如下所示。績效綜合考核與薪級調整幅度對應關係表
考核成績考核成績含義薪級調整幅度
s優秀上調5-6級a良好上調3-4級b合格上調1-2級c基本合格上調0級d較差下調1-2級
備註:員工薪級調整的上限為員工考核時擔任的行政或技術職務的薪級上限
第四條員工轉正薪級確定程式同試用期確定相同。
第五條原則上企業將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對全體員工根據標準
予以普調,並發文公告。
基本工資管理制度
第七章工資方法
第一條員工每月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15日,如遇節假日應提前。
第二條員工的工資條應採用逐級發放的方法:一般員工的工資條由課長發放,課長的工資條由部長或助理部長發放,部長及助理部長的工資條由副總級主管領導發放,副總級領導
工資由總經理發放。
第三條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相關制度的規定執行。第四條員工離職時的工資結算方法,按員工離職管理程式的規定執行。
基本工資管理制度
第八章其他事項
第一條所有員工的工資均為企業機密。任何洩露、探聽他人工資者,一經發現,予以一次
書面警告,並處以100-500元的處罰。
第二條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辦公會審定,總經理簽字生效。
工資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例1設一名享受行政工資系列的員工,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係數為0.8,績效考核係數為1.2,效益係數為0.8,則其工資專案分別為下表所示。
固定工資專案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專案應發金額/元基本工資3000*0.2=600考勤工資3000*0.1*0.
8=240技能工資3000*0.4=1200績效工資3000*0.1*1.
2=360住房補貼3000*0.08=240效益工資3000*0.1*0.
8=240
醫療補貼3000*0.02=60固定工資合計2100浮動工資合計/元840
應發工資合計2940
例2設一名享受技術工資系列、參與某一專案研發工作的員工,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係數為0.8,績效考核係數為1.2,效益係數為0.8,專案考核系
數為0.8,則其工資專案分別為下表所示。
固定工資專案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專案應發金額/元基本工資3000*0.2=600考勤工資3000*0.1*0.
8=240技能工資3000*0.4=1200績效工資3000*0.1*1.
2=360住房補貼3000*0.08=240效益工資3000*0.1*0.
8=240醫療補貼3000*0.02=60專案津貼3000*0.2*0.
8=480
固定工資合計2100浮動工資合計/元1320
應發工資合計3420
例3設一名享受營銷工資系列的員工,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係數為0.8,績效考核係數為1.2,效益係數為0.8,則其工資專案分別為下表所示。
固定工資專案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專案應發金額/元基本工資3000*0.2=600考勤工資3000*0.1*0.
8=240技能工資3000*0.2=600績效工資3000*0.1*1.
2=360住房補貼3000*0.08=240效益工資3000*0.1*0.
8=240
醫療補貼3000*0.02=60固定工資合計1500浮動工資合計/元1320
應發工資合計2820
管理公司員工基本工資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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