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包對分包的進場安全總交底

2022-12-18 18:33:02 字數 2812 閱讀 7214

交底方:汕頭市建安實業(集團)****接受交底方:東莞市永安消防水電工程****

為了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護國家、企業的財產免遭損失,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各施工單位必須認真執行以下要求:

一、貫徹執行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消防工作的各類法規、條例、規定;遵守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要求。

二、分包單位要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的負責人必須必須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以增強法制觀念和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安全生產制度。

三、分包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工地的分部分項、分工種及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分包單位的負責人必須檢查具體施工人員落實情況,並進行經常性監督、指導,確保施工安全。

四、分包單位的負責人應對所屬施工及生活區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負責。分包單位負責人離開現場,應指定專人負責,辦理書面委託管理手續。分包單位負責人和被委託負責管理的人員,應經常檢查監督本單位職工自覺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分包單位應按規定,認真開展班組安全活動。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定期參加工地、班組的安全活動,以及安全、防火、生活衛生等檢查,並做好檢查活動的有關記錄。

六、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總包方的檢查、督促和指導。同時總包方應協助各施工單位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對於查出的隱患及問題,各施工單位必

須限期整改。

七、分包單位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設施、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如本單位無能力落實整改的,應及時向總包方匯報,由總包協調落實有關人員進行整改,分包單位確認安全後,方可施工。

八、由總包提供的機械裝置、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總包須會同有關分包單位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移交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

九、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分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賃各種裝置以及工具的,應有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定有關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單位應保證借出的裝置和工具完好並符合要求,接入單位必須進行檢查,並做好書面移交記錄。

十、分包單位對於施工現場的腳手架、設施、裝置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保險裝置、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需拆除變動的,必須經總包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十

一、特種作業及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起重吊裝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十

二、各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措施時,應取得總包防火主管人員的同意,落實防火、防止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看護。

十三、分包單位需用總包提供的電器裝置時,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

安全使用的規定,應及時向總包提出,總包應及時落實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嚴禁擅自亂託亂拉私接電氣線路及電氣裝置。

十四、在施工過程中,分包單位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和通訊設施、裝置的保護。總包應將地下管線及障礙物情況向分包單位詳細交底,分包單位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問題或情況不明時要採取停止施工的保護措施,並及時向總包匯報。

十五、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發生各類事故及事故苗子,應及時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向總包方和自己的上級單位和有關部門報告。

十六、分包單位職工自覺遵守本公司及專案部各項規章制度,配合總包方按東莞市標準化要求進行安全生產,按規定的地點作為你方的施工及作業區,物材請堆放到指定地點,並自己做好保管工作,請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要求施工。交底方:

單位名稱:汕頭市建安實業(集團)****負責人職務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接受交底方:

單位名稱:東莞市永安消防水電工程****負責人職務

其他人員:2023年3月3日附件1: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2、2m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3、高處作業時,不准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裝置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5、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裝置;

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附件2:「十不燒」

1、不是電焊、氣焊工不能焊割焊;

2、重點要害部位及重要場所未經消防安全部門批准,未落實安全措施不能焊割;3、不了解焊割地點及周圍情況(如該處能否動用明火,有否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

4、不了解焊割物內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險性不能焊割;

5、盛裝過易燃、易爆的液體、氣體的容器(如氣瓶、油箱、槽車、貯罐等)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軟木、玻璃鋼、穀物草殼、瀝青等)作保溫層、冷卻層、隔熱等的部位,或火星飛濺到的地方,在未採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導管、容器等不能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清理或未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在禁火區內未經消防安全部門批准不能焊割。

10、附近有與明火作業有牴觸的工種在作業(如刷漆等)不能焊割。

附件3:「十不吊」

1、指揮訊號不明不准吊。2、斜牽斜掛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准吊。4、散物捆紮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准吊。8、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准吊。9、稜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准吊。10、六級以上風不准吊。

總包對分包的進場安全總交底

為了貫徹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的方針,保護國家 企業的財產免遭損失,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各施工單位必須認真執行以下要求 1.貫徹執行國家 行業的安全生產 勞動保護和消防工作的各類法規 條例 規定 遵守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 規定及要求。2.分包單位要服從總包單位的...

總包對分包的進場安全總交底

外六期工程查驗區工程 為了貫徹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的方針,保護國家 企業的財產免遭損失,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護環境 減少汙染,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各施工單位必須認真執行以下要求 一 貫徹執行國家 行業的安全生產 勞動保護和消防工作的各類法規 條例 規定 遵守企業的各項安...

總包對分包的進場安全總交底

工程專案名稱遷安燕鋼麗景家園三期工程 工程專案位址 本工程位於河北省遷安市燕山大路南段東側 為貫徹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的方針,保護國家 企業的財產 免遭設施,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你單位必須認真執行以下要求。1 貫徹執行國家 行業安全生產 勞動保護和消防工作的各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