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年高二數學《課時5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學案

2022-12-19 20:42:07 字數 1579 閱讀 6502

2019-2020學年高二數學《課時5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學案

【複習目標】

1. 了解直接證明的兩種基本方法:分析法和綜合法;了解分析法和綜合法的思考過程、特點。.

2.了解間接證明的一種基本方法──反證法;了解反證法的思考過程、特點。

【雙基研習】☆基礎梳理☆

1.直接證明

直接從原命題的條件逐步推得命題成立的,這種證明通常稱為直接證明.

常用的直接證明方法有綜合法與分析法,其要點解析如右表。

優缺點:分析法容易探路,且探路與表述合一,缺點是表述繁瑣,容易出錯;綜合法條理清晰,宜於表述,缺點是探路艱難,易生枝節。

2.間接證明

不是從正面論證命題的真實性,而是考慮證明它的等價命題,間接地達到目的.

反證法是一種常用的間接證明方法.用反證法證明命題「若p則q」的過程可以用以下框圖表示:

這裡所說的矛盾,通常是指推出的結果與公理、定義、定理、條件矛盾或與臨時假定矛盾,以及自相矛盾等各種情況。

常見的「原結論詞」與「反設詞」如下:

☆課前熱身☆

1、用反證法證明命題:若整係數一元二次方程有有理根,那麼中至少有乙個是偶數時,正確的假設是

2、已知是整數,是偶數,求證:也是偶數。該題應選用法證明。

3、命題:設a、b是兩個正實數,且a≠b,求證:a3+b3>a2b+ab2.該題應選用法證明。

【考點**】

例1、變式訓練1:

例2、例3、求證:不是有理數

【方法感悟】

1.綜合法格式:從已知條件出發,順著推出求證的「結論」,它的常見書面表達是 「∵,∴」或「」.

而分析法格式與綜合法正好相反,它是從要求證的結論出發,倒著分析 「結論」成立的充分條件(當然的,充要條件也行,但絕不能是必要不充分條件),逐漸地靠近已知(已知條件,已經學過的定義、定理、公理、公式、法則等等).它的常見書面表達是「要證…,只需證…」或「」.

2、在實際解題時,常常先以分析法為主尋求解題思路,再用綜合法有條理地表述過程.對於較複雜的問題,可以採用兩頭湊的辦法,即通過分析法找出某個與結論等價(或充分)的中間結論,然後通過綜合法由條件證明這個中間結論,形成了分析綜合法。

3、用反證法證明,一般有下面三個步驟:

(1)反設———假設命題的結論不成立,即假定原結論的反面為真;

(2)歸謬———從反設和已知條件出發,經過一系列正確的邏輯推理,得出矛盾結果;

(3)存真———由矛盾結果,斷定反設不真,從而肯定原結論成立.

反證法往往用於解決正面解決較為困難的問題(正難則反)或需分多種情況討論的問題(如至多、至少等問題)等.

課時闖關5

一、填空題

1、已知求證該題應選用法證明。

2、設,求證該題應選用法證明。

3、。該題應選用法證明。

4、通過水管放水,當流速相等時,如果水管截面(指橫截面)的周長相等,證明:截面為圓的水管比截面為正方形的水管流量大.請完成以下證明:

證明:設截面周長為l,則周長為l的圓的截面積為周長為l的正方形截面積為只需證

即當流速相等時,截面為圓的水管比截面為正方形的水管流量大。

二、解答題

5、如果為無理數,求證:是無理數.

6、的三個內角成等差數列,求證:.

高二數學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隨堂練習及答案

一 選擇題 1 下列表述 綜合法是由因導果法 綜合法是順推法 分析法是執果索因法 分析法是逆推法 反證法是間接證法 其中正確的有 a 2個b 3個 c 4個 d 5個 2 要證明 2,可選擇的方法有以下幾種,其中最合理的是 a 綜合法 b 分析法 c 反證法 d 歸納法 3 已知函式f x 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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