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監督執法制度

2022-12-30 02:24:05 字數 5227 閱讀 9836

為了規範工程質量監督執法行為和提高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水平,保證在工程質量監督過程中公正執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量監督執法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熟練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安徽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與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活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條文。

二、質量監督執法人員應熟悉《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熟悉國家強制性標準和質量監督程式等規定。

三、質量監督執法人員必須同時持有行政執法證和質量監督員證。在實施具體執法行為時,不少於兩人,並向當事人出示證件。質量監督執法人員外出執法時,應得到站長批准並向辦公室進行執法活動登記。

四、質量監督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有違法行為的,應當責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五、對於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質量監督執法人員可以當場處罰。依法應當進一步處罰的,執法人員應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證據,提出處罰建議,經站長批准後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許可權直接作出處罰或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六、質量監督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要文明執法,是堅持程式合法;作出行政處罰的,還要依據充分,事實清楚。

七、質量監督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不得非法干擾正常的施工活動,不得借執法名義謀取不正當利益,或接受他人饋贈的財物。執法人員有前述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取消執法資格、調離崗位等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質量監督巡查、抽查制度

為強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促進各質量責任主體正確履行並規範自己的質量行為,及時發現和處理在建工程中存在的質量問題,確保市區建設工程的主體結構質量安全,特建立本制度。

一、對在建工程關鍵部位進行重點監督和竣工驗收監督,是對工程質量按《監督方案》實施的計畫監督。對在建工程質量進行巡查和抽查,是對計畫監督的完善和必要補充。

巡查由巡查室負責組織施行,抽查由責任監督小組施行。

二、巡查和抽查的在建工程物件,要結合工程的具體特點、工程質量管理的實際效果和工程進展情況確定。原則上巡查和抽查的物件主要為住宅工程、公建工程、市政和基礎設施工程,規模較大、影響較大的其它工程,也應列入巡查、抽查的範圍。

三、工程質量巡查原則上乙個月不少於一次,在工程進度較快的季節,應適當增加次數。

四、巡查的頻次,應根據工程的規模、特點、質量管理的實際效果加以具體確定,一般規定:

1、房屋建築工程:多層建築,一般不少於2次,高層建築一般不少於5次;

2、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視規模和特點,一般每道工序不少於1次;

3、每個工程的具體頻次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調整。

五、抽查根據需要可隨機進行,其頻次根據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工程實體與工程質量控制資料中存在問題,和工程的規模、特點情況具體確定。質量行為不規範,質量問題較多的工程要應增加抽查次數。

六、工程巡查和抽查,要攜帶必要的檢測裝置,對在施工作業部位及涉及工程結構安全的重要部位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結構質量、環境質量和重要使用功能;

2、對混凝土強度、現澆混凝土板厚、砌體結構承重牆、柱、外牆砂漿飽滿度、鋼筋保護層厚度、鋼結構的重點連線部位進行隨機抽查;

3、對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構配件和裝置的質量保證資料進行抽查。

七、對巡查和抽查中發現的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除作必要的現場處理外,還應發出質量監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對問題嚴重、性質惡劣的,經調查取證和核實後,應予記不良行為記錄,或向主管部門建議作出行政處罰。

八、參加巡查和抽查的責任監督員要及時做好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負責督促有關責任單位及時進行整改。

質量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為保護建設人員生命安全,減少國家和人民財產因出現工程質量事故而遭受進一步的損害,確保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能得到及時調查、妥善處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質量事故分類

1、一般質量事故。工程質量不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需返工重做或加固補強,同時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或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稱為一般質量事故。

2、重大質量事故。按建設部2023年3號檔案規定,重大質量事故是指:①、建築物、構築物或其它主要結構倒塌;②、超過規範規定的基礎不均勻下沉、傾斜、結構開裂和主體結構強度嚴重不足等影響安全和建築物壽命,造成不可補救的永久性缺陷;③、一次返工或加固損失費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或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重傷及以上的質量事故。

二、事故的報告和調查

1、一般質量事故,負責工程監督的監督員在接到報告後應於8小內到現場了解情況,並向責任單位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同時向站領導匯報情況,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站長接到報告後在24小時內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2、重大質量事故,事故責任單位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和質監站口頭報告,並在事故發生1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正式報告。責任質監員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赴現場了解情況,並向責任單位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同時向站領導匯報情況,並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站長接到報告後在4小時內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處理,並向上級領導報告。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的內容: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專案名稱、施工單位;②、事故的簡要情況,**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③、事故發生的原因及初步分析;④、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⑤、事故報告人,報告日期。

三、事故的處理

1、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

①、由質監員簽發「工程質量監督意見通知書」(需發文或需要停工處理的,由站長簽發),監督意見書應及時送交有關責任主體單位簽收;

、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制訂事故處理方案,取得建設(監理)單位同意,經責任監督員簽字後,由施工單位按方案處理;

③、事故處理過程及結果,經設計單位和建設(監理)單位認定符合要求後,以書面形式報本站,經核查確認符合繼續施工條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經本站同意的,施工單位不得擅自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④、責任監督員參與調查、蒐集和整理與工程質量事故有關的資料,並將事故報告、處理方案、處理結果等有關資料整理歸檔。

⑤、站長未參與處理的事故,處理完畢後,須向站長匯報。

2、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

由站長直接領導,按建設部89年第3號令「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和[90]建工字第55號《關於《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有關問題的說明》執行,事故處理過程和結果按規定及時上報。

四、其它

1、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必須進行檢測時,由責任單位委託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2、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處罰的,按行政處罰的有關法律程式進行。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程式

為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根據《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和《安徽省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程式如下:

一、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由建設單位申請辦理,並應提交下列檔案:

1、工程驗收備案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含附件);

3、商品住宅《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4、竣工驗收質量缺陷整改報告;

5、工程質量「保證金」使用管理協議;

6、工程款無拖欠的證明;

7、住宅工程逐套驗收資料;

8、工程質量缺陷處理方案及處理後的驗收檔案;

9、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10、法律、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它檔案。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附件包括:(1)施工圖設計檔案批准書;(2)工程施工許可證;(3)工程竣工報告(合格證明書)、施工單位工程質量自評報告;(4)監理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報告(合格證明書)、工程質量評估報告;(5)工程勘察單位質量檢查意見;(6)工程設計單位質量檢查意見;(7)工程竣工總結;(8)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記錄附表(①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②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③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9)分部工程驗收資料(①地基驗槽記錄;②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屋面、給排水、電氣、通風空調、電梯分部工程驗收記錄);(10)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①鋼筋混凝土結構實體檢測報告;②電梯檢測報告;③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檢驗報告;④廚衛24小時浸水試驗記錄;⑤屋面蓄水試驗記錄;⑥單位工程其它安全和主要功能檢測報告);(11)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質量檢測報告;(12)規劃、公安消防、環保、城建檔案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檔案或准許使用檔案(或不需認可的依據);(13)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14)工程竣工驗收通知單及附件;(15)樁基子分部資料(①試樁記錄(夯擴柱);②樁基檢測報告;③樁基子分部工程驗收記錄);(16)鋼結構子分部資料(①一、二級焊縫超聲波或射線探傷檢測報告;②高強度螺栓摩擦面抗滑移係數試驗報告;③高強度螺栓連線副扭矩係數複驗報告;④高強度螺栓連線副終擰扭矩檢驗報告;⑤鋼結構子分部工程驗收記錄);(17)玻璃幕牆子分部資料(①矽桐結構密封膠相容性、剝離粘結性檢測報告;②抗風壓、氣密性、水密性、平面內變形效能檢測;③後置錨栓承載力、極限接拔試驗;④幕牆子分部工程驗收記錄)。

二、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日前,書面通知本站。

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5日內,建設單位應到本站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四、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竣工驗收備案檔案並驗收齊全後,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暑檔案收訖。

五、工程備案檔案、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形成工程備案檔案,備案表報站長審批後,由備案室加蓋「宣城市建設委員會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專用章」。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3份,存檔1份,2份交建設單位。

六、備案室加蓋「備案專用章」時,應審核建設單位是否訂製了竣工標識牌。

質量投訴處理制度

為了規範工程質量投訴處理行為,有效化解工程質量糾紛,維護房屋所有人或使用者的物業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設工程在保修期內和在建過程中發生的質量問題,均屬質量投訴的處理範圍。超過保修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質量問題,由產權單位或其它有關部門處理。

二、按照市建委的授權,我站負責本市轄區內工程質量的投訴處理,具體由站辦公室統一承辦。

三、接待工程質量投訴,必須熱情、耐心、周到、細緻。對投訴人的訴說,要認真傾聽和記錄;對投訴人的疑問,要客觀通俗地解釋;對投訴人的情緒化言行,要冷靜化解。

四、工程質量投訴,由辦公室負責統一登記、編號,填寫《建築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情況登記表》和《建築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情況臺帳》。

五、《建築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情況登記表》由分管站長批轉有關監督員調查處理。負責調查的監督員拿出處理意見,寫出投訴調查分析報告。工程質量投訴處理完畢的,應將使用者反饋意見及有關資料一併交辦公室存檔。

六、投訴工程質量問題嚴重的,或有三人以上進行群體投訴的,應專題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七、處理工程質量投訴,要按程式,高效率進行。投訴問題不太複雜的,一般要求乙個月內處理完畢;比較複雜的,一般應在二個月內處理完畢;特別複雜的,一般應在三個月內調查處理完畢。對投訴問題分歧過大,雙方無法達成協商一致的,也可由投訴人另行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投訴處理完畢後,應將處理結果通報投訴人,對上級批轉的,還應上報處理結果。

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

武邑縣建設局 第一條為了加強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保證法律 法規 規章的正確實施,根據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行政執法檢查,是指建設局對所屬部門及其行政執法工作人員的執法行為,實施的監督檢查。第三條建設局各執法部門及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必須遵守本制度。第四條行政執法監...

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

第一條菸草行政管理部門 機構 應當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 執法必嚴 違法必究,依法接受監督。第二條在局黨組領導下,辦公室 監察處和專賣部門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組織,協調工作,對全面或專項的監督檢查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第三條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內容 1 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 2 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與...

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保證法律 法規 規章的正確實施,根據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行政執法檢查,是指人社局對所屬部門及其行政執法工作人員的執法行為,實施的監督檢查。第三條人社局各執法部門及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必須遵守本制度。第四條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必須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