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致人死亡」的評析與完善

2023-01-03 01:15:06 字數 825 閱讀 9691

作者:李文汝

**:《法制與社會》2023年第02期

摘要關於「致人死亡」的立法規定,在我國2023年刑法中有大量增加。這體現了罪刑法定原則,有利於刑法機能的發揮。同時針對存在的不合理之處,應根據其是否符合罪責刑相適應原則進行修改和完善。

關鍵詞致人死亡刑法意義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中圖分類號:d924.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0)01-269-01

一、我國刑法中「致人死亡」的立法評析

(一)順應客觀主義的立法趨勢

客觀主義和主觀主義是刑法理論新舊兩派在犯罪論中爭議的集中體現。主觀主義又稱行為主義,它以行為人作為犯罪論的基石,而行為主要通過行為人的主觀目的來描述。客觀主義又稱行為主義,即以行為為基石建立的犯罪論體系。

客觀主義在對行為描述時主要是從行為客觀方面入手,以行為的客觀外在表現說明行為的性質,而反映行為客觀性質的最為重要的因素之一便是由行為而產生的危害結果。在客觀主義那裡,客觀行為及其實害是刑事責任的基礎,具有根本意義;而在主觀主義那裡,客觀行為只是行為人危險性格的表徵,不具有基礎的意義。「致人死亡」在現行刑法中的大量使用,加大了客觀結果在決定刑事責任大小有無中的作用,使其在刑事責任中起主要作用,充分體現出現行刑法傾斜於客觀主義的趨勢。

(二)有利於實現罪刑法定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即「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它是我國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具有最為突出的地位。其基本要求是:其一,罪刑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罰必須有法律事先加以明文規定,不允許法官的擅斷。

其二,罪形實定化,即對構成犯罪的行為和犯罪的具體法律後果,刑法應做出實體性的規定。其三,罪刑明確化,即刑法的條文必須文字表達確切意思清楚,不得含糊其辭、模稜兩可。

「旅遊中的數學」教學紀實 評析與反思

作者 翟雪峰隋致敏 黑龍江教育 小學教學案例與研究 2008年第01期 教學內容 4年級實踐活動課。教學目標 1 知識與能力目標 結合學生的具體經驗,利用 旅遊中的數學 這一實際情境,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並在活動中學會解決打折問題。2 過程與方法目標 使學生體會解決問題的策略,並能在解決過程中...

中國刑法中形式解釋與實質解釋的爭論之反思

摘要 刑法學領域中,形式解釋與實質解釋的學派之爭方興未艾,爭論激烈。其爭論的本質涉及犯罪論 違法性判斷依據 倡導的功利主義型別 法治觀等方面,具體而言,就是形式犯罪論與實質犯罪論 行為無價值與結果無價值 規則功利主義與行為功利主義 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的博弈。關鍵詞 形式解釋 實質解釋 形式法治 一 ...

機電裝置安裝中的問題與完善措施研究

一 緒論 現代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極大地推動了不同學科的交叉與滲透,導致了工程領域的技術革命與改造。在機械工程領域,由於微電子技術和計算機技術的迅速發展及其向機械工業的滲透所形成的機電一體化,使機械工業的技術結構 產品機構 功能與構成 生產方式及管理體系發生了巨大變化,使工業生產由 機械電氣化 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