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能發電力燃料開發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023-01-03 08:36:03 字數 3774 閱讀 3107

1 編制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到掌握安全工作動態,把握安全工作重點,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人、財、物等問題,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特制定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2 編制依據

2.1 《煤礦安全規程》(2006版);

2.2 ****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七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煤礦〔2006〕116號)。

3 規定

3.1 能發公司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和「一通三防」例會,召開時間由能發公司安全管理部屆時通知。子公司(礦)至少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

3.2 公司會議由能發公司總經理主持。

3.3 參加會議部門及人員:

能發公司各位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管理部、生產技術部、計畫工程部、人力資源部、財資部、各子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管理部負責人。

3.4 會議內容:

3.4.1 各子公司匯報以下工作內容:

①本月安全工作情況;

②本月安全質量標準化情況;

③本月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情況;

④當前存在隱患及應採取的防範措施;

⑤下月安全工作重點及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⑥需公司及相關部門協調解決的人、財、物事項。

3.4.2有關部門通報上月相關工作,如生產情況、事故情況、質量標準化情況、「三違」情況、當前存在問題、下月工作安排等。

3.4.3公司副總工程師對有關工作提出建議。

3.4.4公司領導協調解決各單位提出的問題,並對下月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3.4.5總經理傳達貫徹上級有關檔案、指示、指令,總結分析上月安全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3.5要求:

3.5.1凡是在安全辦公會議上確定的安全重點事項必須是誰開會、誰負責,並有專人或部門進行跟蹤、落實、驗收。

1編制目的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有效地控制和排查安全隱患,保證煤礦安全生產。

2編制依據

2.1《煤礦安全規程》(2006版)

2.2****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七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煤礦〔2006〕116號)。

2.3有關法律、法規。

3規定3.1能發公司所屬煤礦必須依照本規定報告本礦的重大安全隱患。

3.2本制度所稱的重大安全隱患,是指煤礦的生產、安全系統、安全裝備、安全設施、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不落實和違反國家、行業、企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程、規定,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隱患。

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程度,重大安全隱患分為a、b、c**;a級是指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需由能發公司解決的隱患;b級是指難度較大,區(隊)解決不了,需由礦解決的隱患;c級是指由區(隊)、礦業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3.3能發公司總經理、各礦井的總經理(礦長)對重大隱患的排查與治理工作全面負責。總工程師負責重大隱患的排查與整改措施的編制;各分管副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礦長)(副經理)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重大隱患的整改工作;各業務部門負責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重大隱患排查與管理,各級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與責任追查。

3.4隱患排查要求及報告程式

3.4.1子公司(礦)各業務部門每月進行一次業務範圍內的隱患排查,並於當月25日前報能發公司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分類整理呈報分管領導,並將存在隱患分發有關單位落實整改。

3.4.2子公司(礦)安全副總經理(礦長)每週必須組織相關部門全面排查一次隱患。

3.4.3各子公司(礦)區隊班組每天必須組織一次工作範圍內的隱患排查,區隊必須建立隱患登記、處理檔案,班組必須填寫好隱患牌闆,同時做好匯報記錄。

3.4.4闡述隱患必須說明隱患地點、造成原因、處理措施、負責人、預計完成時間。

3.4.5對所排查的重大事故隱患,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整改措施,由分管副總經理(礦長)組織落實整改。

3.4.6事故隱患的確認與上報。

能發公司、礦在日常安全檢查的基礎上,每月組織一次礦井事故隱患等級的確認。按級別和類別每月逐級上報,a、b級事故隱患報能發公司。事故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次都逐級上報,直至事故隱患整改完成。

3.5煤炭企業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煤炭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負責,礦井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負直接責任。

3.6能發公司領導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由安全管理部牽頭,生產技術部、計畫工程部等職能部門參加,對各礦進行一次全面隱患排查活動,將查出的隱患按專業進行分類整理,按照輕重緩急、嚴重程度,分為停產整頓、邊生產邊整改和限期整改三類,並以隱患整改通知書下發到責任單位,由責任單位負責人簽字組織落實整改,安全管理部隨時進行跟蹤督查,驗收,直到隱患徹底排除,方能組織生產。

3.7凡採掘工作面瓦斯超限10分鐘之內,總經理(礦長)、總工程師、安全副總經理(礦長)、生產副總經理(礦長)、採掘副總經理(礦長)至少有一人必須在礦排程室組織處理。

3.8採掘工作面回風瓦斯濃度超過0.8%(掘進工作面炮後瓦斯超過1.

0%)時,礦總工程師或總經理(礦長)必須立即了解情況做出處理決定,接到匯報後10分鐘內瓦斯降不到0.8%以下時,必須立即趕到礦排程室組織處理,並在瓦斯超限後30分鐘內向能發公司排程和有關業務部門、總工程師匯報。

3.9各單位必須確保「一通三防」資訊全面、動態準確、控制有力,否則,將從快、從嚴、從重查處。

3.10嚴格落實瓦斯超限責任追究制。不管什麼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瓦斯濃度達到及超過3.0%,由能發公司組織分析追查。分析追查找出瓦斯超限的原因、責任者,並提出防範措施。

3.11各礦必須進一步完善和嚴格落實瓦斯超限匯報制度。瓦檢員必須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工作制度,發現瓦斯超限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通知停電、撤人、設定柵欄、揭示警標,並向礦排程匯報。

各級排程接到瓦斯超限匯報或發現瓦斯超限後,必須立即向相關領導匯報。

3.12通風部門要負責督促、檢查瓦斯超限或「一通三防」存在隱患的處理措施是否得當,停電、撤人是否到位,瓦斯超限原因是否分析清楚,防範措施是否可靠,並在兩天內向公司寫出書面報告;安全管理部要負責督促、檢查瓦斯超限後安全員是否在現場監督,停電、撤人是否到位,處理瓦斯是否嚴格按措施執行,是否有違章操作現象,並開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向公司匯報。

3.13瓦斯超限隱患不報,一經查出,嚴格重處。

3.14對安全隱患處理,公司規定:對在乙個小班處理結束的隱患定為一般隱患,處理時必須有帶班副區長、帶班隊長和安監員現場盯班處理;對在乙個圓班之內能處理結束的隱患定為較為複雜或較大隱患,處理時,必須有副區長以上的管理人員、安全部副職同在現場盯班處理;對需要乙個圓班以上才能處理結束的隱患定為複雜隱患或重大隱患,處理時,必須有副總以上管理人員現場盯班處理。

3.15當井下出現重大安全隱患和險情時,礦排程必須立即通知礦有關領導和部門,礦領導派人到現場了解分析情況,再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最後由礦分管負責人帶領到現場進行處理。

3.16各職能部門每天必須對各生產礦井進行安全重點動態檢查,將所查問題及時與分管部門領導溝通,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落實到具體負責人身上,進行隱患治理,若隱患嚴重的及時向子公司排程匯報或由部門主要負責人親自向子公司分管領導匯報。

3.17公司領導接到重大安全隱患情況匯報後,按安全指令要求向隱患處理責任單位下發安全指令,指導和督促隱患責任單位進行處理。同時由公司職能部門負責跟蹤監督、檢查驗收。

3.18各礦安全副總經理(礦長)每天必須全面分析全礦安全生產隱患,並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分類整理簽字電傳公司安全管理部,以便監督掌握和跟蹤隱患治理。礦總工程師必須對全礦防突採掘工作面全面分析排查,並將分析排查結果詳細匯報公司總排程室和總工程師。

3.19凡現場檢查出瓦斯超限或「一通三防」存在隱患的,現場人員必須按規程規定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將受影響的系統範圍的電源停電。現場人員必須將情況向礦排程匯報,礦排程將情況匯報到公司排程。

3 2貴州勇能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操作規程目錄清單

貴州勇能能源開發 二o一二年二月 操作規程目錄清單 第一章採煤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第一節採煤爆破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第二節採煤打眼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三節攉煤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四節單體支護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五節回柱放頂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六節移溜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章煤礦掘進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第一節掘進鑽...

貴州聖濤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制度手冊 二 一五年七月一日制 目錄 2 歡迎詞 3 員工守則 4 第一章行政部管理制度 1 第一節檔案管理制度 1 第二節檔案管理制度 4 第三節印章使用管理規定 7 第四節證照管理制度 9 第五節證明函管理制度 9 第六節會議管理制度 10 第七節物資管理規定 11 第八節考勤管理制度 12 第...

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加強會計監督,增強成本意識,落實成本管理責任,提高成本效率,切實加強費用控制,節約成本,降低費用,努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aaa地產開發 各控股子公司可參照執行。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經費包括 企業管理費用,開發間接費用,銷售費用及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