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第9次修訂)
第一章綜合素質測評
第一條為激勵我院學生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刻苦學習,全面成才,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具體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綜合測評以學習成績和等級考試、思想表現和校園文化等內容為主。
計算公式:
綜合測評分=學年平均學分績×0.7+學業附加分+思想表現和校園文化分
綜合測評成績滿分100分,超過以100分計。
(一) 學習成績和等級考試
1、各年級平均學分績以教務處下發成績單為準。
2、學習成績以該學年所有課程(考試課、考查課)平均學分績為依據。計算學年平均學分績時,緩考課程不計入分子分母;以五級制記載成績的按考查課優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0分,不及格45分計算;以兩級制(通過或不通過)記載的公共選修課不計入平均學分績,但作為評獎、評優的條件。
3、通過等級考試加學業附加分。
(1)通過cet6的學生一次性加3.0分;
(2)第四學期以後(包括第四學期)通過cet4的學生一次性加2.0分;
(3)前三個學期提前通過cet4的學生一次性加2.5分;
(4)通過國家計算機**考試的學生一次性加2.0分;
(5)通過國家計算機二級考試的學生一次性加1.5分;
(6)通過cct考試的學生一次性加1.0分。
說明:國家英語等級考試成績以教育部公布的
四、六級英語等級考試最低控制線為標準,同類考試取最高,不累加。通過日語、俄語等級考試,與英語同樣加分。
⑺獲得校級以上技能培訓證書者一次性加0.5-1分(cad、 solidworks 、photoshop 、 數控技能培訓 、電工技能培訓、普通話水品考試0.5、c照以上駕駛執照)
4、受到退學警告處分扣減學業附加分,該學年每得一次退學警告減1.0分。
(二) 思想表現和校園文化
校紀院規項基礎分10.0分,宿舍衛生項基礎分10.0分,校園文化項屬獎勵分。
1、校紀院規項(10.0-0分)
基本遵守校紀院規,本項得10.0分;違反校紀院規,按以下規定從基礎分中扣除:受通報批評減1.
0分,受警告處分減2.0分,受嚴重警告處分減3.0分,受記過處分減4.
0分,受留校察看處分減5.0分。
早操、晚自習簽到缺勤,每次減0.3分;曠課、班團會缺席、院裡其他會議缺席,每次減1分。國防生早操訓練按全勤計算。
學生幹部、學生黨員違反校紀院規者,加倍減分。
2、宿舍衛生項(10.0-0分)
本學年歷次周檢通過,本項得10.0分;月檢不合格者,從基礎分中扣除,宿舍所有成員每人每次減1.0分;有其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行為者,酌情減1.0-3.0分 。
3、校園文化項
(1) 參加各級各類科技、學術、文化、體育等活動獲獎加分如下:
相關說明:
①:本人科技創新作品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者一次性加5分,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授權者一次性加3分,本人科技創新專案獲得校級以上立項並獲得資助者一次性加2分,參加挑戰盃等各種層次科技競賽獲獎者按照上述規定一次性加分。
②:參加年級或學院、學校組織的大型活動(暑假社會實踐小分隊、校運會儀仗隊、啦啦操表演、陽光藝術團文藝演出、禮儀隊、院體育代表隊集訓隊、迎新活動、義務獻血者等)根據現實表現酌情加0.5-1分,具體由學生辦公室討論並簽字認定。
③:代表年級或學院參加各種集體比賽人員,由年級主任和分團委認定酌情加0.5-2分,。
④:獲獎證書上未註明獲獎名次者,按發獎單位相應級別三等獎加分;當年被評為文明宿舍,宿舍成員每人加2.0分,當年被評為先進宿舍,宿舍成員每人加1.5分。
⑤:團體比賽獲得院級以上獎勵者,按相應級別優秀獎加分。
⑥:在校級及以上正式刊物(須有刊號)上發表文章作品者,憑刊物加2.0分。
⑦:同一事件多項獲獎者按照最高獎勵分計入。
(2)學生擔任各級學生幹部,根據院分團委組織部考核結果加分
各級學生幹部由如下部門考核:
**使用說明
①:ⅰ 學院兩委會常委、新生班級副班主任
ⅱ 學院兩委會各部部長、年級團總支書記、副書記、年級學生會主席、副主席
ⅲ 各學生黨支部委員、年級各部部長副部長及委員、各班班長團支書、體育委員
ⅳ 班委會團支部委員及各宿舍長
②:班委會、團支部委員及宿舍長考核由全班或所在宿舍、班主任、年級主任考核簽字確認。擔任班級學生幹部工作業績突出者,由年級主任按學生幹部人數的15%酌情額外加1-2分。
③:校學生會幹部根據學校考核通知酌情加分。學生幹部按最高職務考核加分,不累加。
④:任期未滿一年的學生幹部考核不能為優秀。考核優秀的學生幹部比例一般不超過20%。
⑤:校級社團會長、副會長分別按年級部長級、班委加分。
⑥:校報記者、廣播站工作人員,主要負責人(校報主編、廣播站站長)按年級部長級加分,其他校報記者與廣播站工作人員按班委加分。
⑦:校級社團、校報記者、廣播站工作人員由相應主管部門考核,並由相應主管部門在學院考核結束前出具考核結果證明材料,逾期不予辦理。
⑧:院級社團負責人按照述職及考核情況按學院兩委會部長級加分。年內並未組織開展有效活動者不予加分,在院級社團任職的院兩委會成員不累加。
⑨:學生黨支部委員按照年級團支部書記加分。
(3)根據上一學年綜合測評結果評定的任何單項獎、集體獎,本學年不再予以加分。
第三條組織領導及實施要求
(一)組織領導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由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領導、各年級主任、班主任、分團委常務副書記、學生會主席組成領導小組,各班級具體組織實施。開展綜合測評由各班主任組織,全體學生參加。測評結果由班主任簽字後上報。
學院對測評結果進行公示,學生對測評結果有質疑,須在公示期內向班主任、各年級主任和學院主管領導反映。
(二)實施要求
1、綜合測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禁任何人徇私舞弊。
2、所有測評加分須根據獲獎證書、檔案、原始記錄進行,否則不予認可。
第四條畢業生畢業綜合測評成績取前三學年綜合測評成績的平均值。
第二章評獎評優
第五條各年級獎學金評定按照《蘭州理工大學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進行。
第六條校級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選按照《蘭州理工大學優秀班集體、先進班集體、三好學生標兵、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評選條例》進行;院級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選參照上述條例結合本院實際進行。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學風建設單項獎。
第七條有以下情況者不具備本學年評獎評優資格:
1、違反校紀院規,受到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者;
2、宿舍衛生月檢合格低於三次的宿舍所有成員;
3、延長學制學生、試讀學生;
4、受到退學警告的學生;
5、本學年各門課程考核(含考試課、考查課和公共選修課)有不及格者;
6、未交學費者無評定獎學金資格,
7、各年級學生沒有完成應修學分量者(學期最低修學分標準為17學分)。
補充說明:緩考學生因未修完指定學分,不參加本學年獎學金評定(因身體不適體育緩考者除外)。
本細則未涉及事件,由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酌情處理,本細則解釋權歸學院學生辦公室,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機電工程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2023年9月26日
河南工業大學機電工程學院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 修改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加強對學生的科學管理,根據 河南工業大學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 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的內容包括四項基本素質,即 思想品德素質 業務素質 人文素質和身心素質。各項基本素質評分滿分為100分。學生個人綜合素質測評總得...
機電工程學院學生綜合測評及獎學金評定實施細則 修改
根據 河南科技大學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試行辦法 河科大學 2007 13號和 河南科技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 河科大學 2007 17號檔案精神,結合我院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一 組織領導 1 綜合測評及獎學金評定工作由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由輔導員 院團學 學生會,年級和班級幹部具體實施。2 ...
機電工程學院實習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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