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合理使用制度的法經濟學思考

2023-01-15 17:48:02 字數 1140 閱讀 8804

作者:周娟

**:《大經貿·創業圈》2023年第04期【摘要】 合理使用是指在一定的條件下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也不必向其支付報酬而對作品進行的使用。著作權「合理使用」制度是各國著作權制度中對著作權限制的主要內容。

本文從法經濟學理論,研究著作權合理使用的經濟理性。

【關鍵詞】 著作權合理使用法經濟學公共利益一、引言

從各國著作權法的規定看,著作權法對著作權這種專有權都規定了一些限制。「合理使用」概念的提出首先來自美國folsom 案,後來在美國2023年《著作權法》中被法典化,其初衷是為了解決後續的作者為了創作新作品如何利用先前作品的問題。「合理使用」作為著作權法律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肯定有長期穩定存在的必要。

但是,合理的標準以及與不合理之間的界限則是可變的。隨著現代資訊傳播技術、傳播手段日新月異的發展,人們獲取知識的手段更先進、更方便、更快捷。原本依法合理的使用作品方式,也會變得不合理。

原本著作權人不必控制的使用的方式,如果不控制則會使著作權人的利益損失殆盡,因而違背了「合理使用」對著作權人的利益損害不大的原則。這個必然導致「合理使用」標準的變化,一旦出現了這種情況,法律就應當對「合理使用」的內容作相應的調整。

二、合理使用與公共利益

合理使用是指在一定的條件下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也不必向其支付報酬而對作品所進行的使用。方一面,著作權法以維護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的利益為核心,對其利益的充分保護始終是各國著作權法的主旋律;另一方面,著作權法的制度設計要求有利於促進知識與資訊的廣泛傳播,以最大限度地實現社會文化、科學事業的進步和繁榮。從微觀經濟學的角度看,。

合理使用制度既可使智力勞動者獲得報償,也維護了公眾使用公有資料的自由。這正是其正當性所在。合理使用的經濟性,事實上來自於著作權法的經濟性,歷史證明,著作權法的變革與發展,無不是受到經濟利益的驅動,充斥著著作權產業的投資者對經濟利益的追求。

合理使用原則,是對著作權侵犯的一種抗辯理由。它有效地為當事人使用作品而不給著作權所有人付費留下了餘地。他可以給使用者的效用帶來實質性的增加。

原因在於,允許複製一本書的若干頁內容作為課堂教學資料使用,可能不會對該書的銷售和作者的創作激情造成多大影響(學生也許不大可能為了讀其中的幾頁內容而購買此書),但是能夠讀到該書中的這些選段可以大大提高他們的教學資料的教學價值。儘管上述使用認定為合理基本上間接地反映了上述經濟學推理,但是用於界定合理使用一些司法判定過程卻存在於這些推理完全不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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