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律師事務所的流程和全部申請材料

2021-03-04 01:47:22 字數 1710 閱讀 3358

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的流程

一、名稱檢索:由設立申請人向擬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區(縣)司法局提交《律師事務所名稱檢索登記表》,區(縣)司法局審查並出具意見後,報市司法局律管處辦理律師事務所名稱檢索手續。市司法局律管處以書面形式將名稱檢索結果通知區(縣)司法局。

二、提出申請:設立申請人使用核定的律師事務所名稱向擬設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區(縣)司法局報送設立律師事務所申請材料。

三、初步審查:區(縣)司法局對設立律師事務所的申請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材料是否齊全出具審查意見,並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市司法局審核。

律師事務所名稱檢索登記表

設立律師事務所的申請材料

1、律師事務所設立登記表(見附件1)。

2、設立律師事務所申請書。(設立人簽字)

3、律師事務所章程。(見附件2)

4、合夥協議。(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的不提供此項材料)(見附件3)(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並簽名)

5、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推薦書(全體合夥人簽字)(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的不提供此項材料)。

6、律師事務所住所地租賃合同及房產證的原件和影印件。

7、驗資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8、律師事務所設立人登記表。(見附件4)

9、律師事務所設立人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律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10、律師事務所設立人人事檔案存檔證和交費發票的原件及影印件。

報送申請材料要求:

1、設立律師事務所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須用a4紙列印和影印。

2、設立律師事務所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應左側裝訂,不得貼上。

附件1:

律師事務所設立登記表

附件2:

律師事務所章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律師事務所的名稱和住所;

2、律師事務所的宗旨;

3、律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

4、設立資產的數額和**;

5、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職責以及產生、變更程式;

6、律師事務所決策、管理機構的設定、職責;

7、本所律師的權利與義務;

8、律師事務所有關執業、收費、財務、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

9、律師事務所解散的事由、程式以及清算辦法;

10、律師事務所章程的解釋、修改程式;

11、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備註:(1)設立合夥所的,其章程還應當載明合夥人的姓名、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2)律師事務所章程的內容不得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牴觸;

(3)律師事務所章程自市司法局作出准予設立律師事務所決定之日起生效;

(4)律師事務所章程落款要求全體合夥人簽字並註明日期。

附件3:

律師事務所合夥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合夥人,包括姓名、居住地、身份證號、律師執業經歷等;

2、合夥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3、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4、合夥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職責以及產生、變更程式;

5、合夥人會議的職責、議事規則等;

6、合夥人會議收益分配及債務承擔方式;

7、合夥人入夥、退夥及除名的條件和程式;

8、合夥人之間爭議的解決方法和程式,違反合夥協議承擔的責任;

9、合夥協議的解釋、修改程式;

10、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備註:(1)合夥協議的內容不得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牴觸;

(2)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並簽名,合夥協議自市司法局作出准予設立律師事務所決定之日起生效。

附件4:

律師事務所設立人登記表

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審批表

擬定律師事務所中文名稱 名稱英文名稱 申請人基本情況 姓名性年政治 別齡面貌 學歷原所屬律師事 資格證書執業證號及 務所及是否為 取得時間執業年限 合夥人辦公位址 負責人及 提交材料清單 市司法局意見省司法廳意見備註行政許可申請書 律師事務所章程 設立人的名單 簡歷 身份證明 律師執業證書推舉律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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