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許可協議

2021-03-04 03:01:33 字數 1581 閱讀 7772

特許經營許可合同

特許者(以下簡稱甲方):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特許經營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特許經營許可

1.1 甲方在四川省成都市 **路**號開設「**」兔頭餐飲店,主要經營「***」怪味兔頭系列產品。

1.2乙方現在北京開設有多家餐飲店,主要經營海鮮燒烤、串串小吃、****等,為了實現經營的多樣性和提高產品的競爭力,乙方現引進甲方怪味兔頭品牌及系列產品。

1.3甲方特許乙方在北京市轄區內的自有營業餐飲店經營由甲方統一開發和配送的「***」怪味兔頭系列產品。甲方保證乙方在北京市轄區享有獨家特許經營的權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得在北京市轄區內經營「***」怪味兔頭系列產品,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金五十萬元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4 甲方所註冊的商標、文字,相關的網路等智財權永久性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1.5甲方將其所有的「***」商標及系列產品以本特許經營協議的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從事特許合作經營活動,未經甲方同意,甲方產品製作技術、配料配方及產品,乙方不得透露或複製給他人使用。

二、特許經營費用

2.1 乙方向甲方共支付特許經營費**萬元,先於本合同簽訂時支付**萬元,剩餘**萬元在甲方向乙方指定的員工傳授產品製作技術並經試菜合格後支付。

2.2 乙方以成本價支付甲方配料費,配料費隨行就市。

2.2 乙方按照市場實際情況提前七天向甲方報送配料計畫,甲方受到乙方用料計畫後七日內無條件向乙方配送配料,以保證乙方使用配料進行產品製作和經營,如逾期,甲方除按照逾期配料費10倍承擔違約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特許經營期限

本合同特許經營期限為無限期,自本合同簽字後生效。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和經營相關「***」怪味兔頭系列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店名店招、燈箱廣告、菜譜菜名等。

4.2 甲方負責乙方兩名以上員工的技術培訓工作,培訓期間員工的食宿由甲方負責(培訓地點在甲方總店住所地)。

4.3 甲方總部開發、推出的新產品、試驗成功後,應向乙方免費推薦和特許使用。

4.4 甲方不得無故拖延/停止配送配料或者其他違約行為,如違約的,甲方除應承當五十萬元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應按時支付特許經營費。

5.2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必須遵照甲方經營理念合法經營,維護甲方企業形象及企業文化。

5.3為了保證甲方的品牌技術標準化,乙方應從甲方處購買指定產品及原材料半成品,並承擔相關費用。

5.4 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支付賠償金:

5.4.1 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

5.4.2 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5.5.3 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六、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合同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委託**人委託**人:

年月日年月日

特許經營加盟協議書

加字第號 甲方 特許方 荊州市碧聖茗茶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特許加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 總則 1 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本著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 甲方將擁有 碧聖 商標及所 和 金榮 系列商品 經營模式 經營理念等以特許經營加盟協議的形式...

特許經營合同補充協議上海

補充協議 鑑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編號為 的 特許經營合同 甲方給予乙方享受過季商品全部調換等支援政策,乙方請求並委託甲方將其加盟店按照甲方直營店模式進行管理,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 平等協商之原則,依照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 本協議的生效要件 根據甲方統一的 政策,普通商品按...

直接特許經營合同

d 經銷商不得銷售 租賃 出租其他任何非製造商製造的產品 商品 配件等,也不得從事經營與製造商產品相同 易混淆或其他帶有欺騙性的類似功能的產品。e 經銷商不得銷售 租賃 出租製造方產品給其他公司用於銷售 租賃 出租或從事其他類似產品的行為。f 經銷商應負責整個商業行為的全部費用,包括稅 勞工費及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