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年度教師發展性評價實施方案jsp

2021-03-04 04:55:30 字數 4662 閱讀 2780

各年級、各部門:翟鎮初級中學2012-2013學年度教師發展性評價實施方案已經學校第一屆教代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翟鎮初級中學

2012-2013學年度教師發展性評價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範(試行)》,全面提高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水平,根據新泰市教育局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促進教師不斷提高的評價體系。堅持「以評價促進教師發展,為教師發展而評價」的思想,以強調教師對自己的教學行為的分析與反思,以學校、教師、學生、學生家長等多元評價主體參與的評價制度。努力發揮評價制度的導向、監督、激勵、診斷和發展的多重功能。

二、評價原則

1、基礎性目標和發展性目標相結合

評價既對教師的工作態度、工作量和履職情況等基礎性目標進行考核,更關注教師的專業化發展,教師能動的創造性的的開展教育教學工作,努力將基礎性目標和發展性目標評價結合起來。

2、評價的激勵性和評價的導向性相結合

教學評價既著眼於教師教學工作中的表現和績效結果,更注重教師實施教育教學工作的過程和教師自身的專業化發展,使評價過**正融合到教師的具體教學過程中去。評價既肯定教師的工作成績,激勵教師繼續努力鑽研教育教學工作,更關注教師的專業發展方向。

3、評價的科學性和評價的實用性相結合

力求使評價內容與新形勢下對教師提出的新要求相吻合,努力達成評價標準的公平和公正。

三、評價內容及要求

評價內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現、出勤情況、教學工作情況、教學績效情況四個方面。相應要求及權重見評價量表。

四、評價實施

(一)、成立評價機構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評價小組,負責制訂教師發展性評價的計畫,確定評價範圍,組織制訂評價標準,開展評價的實施。

(二)、評價量表

附加分:

1、班主任附加分:按照《翟鎮初級中學班主任考評辦法》計分,學年末考核成績一等在總分中加5分,二等加3分,三等加2分;在全員育人導師制落實學生幫教的教師,本附加分見《翟鎮初級中學全員育人導師制評價方案》。

2、幹部常規管理加分:按照《翟鎮初級中學領導幹部業務考核管理考核細則》計分,依據檢查結果分為二等,一等加3分,二等加2分,無故不參加超過2次或檢查不認真、不扣分,即扣除本項得分。違反上述規定後,仍然消極對待者,再從考核總分中扣除5-8分。

備課組長根據學科備課組開展工作情況,可以執行本規定,但該項不重複加分。

3、**發表:凡在當年度(2023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在各級專業報刊發表文章,以原件為準,每有1篇加1分,上限3分。

4、課題研究:凡主持或參與課題研究(以立項為依據),當年度進展順利,在課題研究或鑑定中得到上級主管部門認可或鑑定通過,學校草根課題研究,每有一項加1分,最高3分;市級(新泰)主持人加3分,參與者加2分;市級主持人加4分,參與者加3分;省級以上主持人加5分,參與者加3分。無進展或未通過鑑定本項不得分;因進展無成效被上級部門通報從考核總分中扣除2-5分。

5、學科提公升幅度:按照市教育局提供年度會考資料分析,所教學科在學年度會考中,特優率、優秀率、良好率、及格率較上年度有提公升,給予學科提公升幅度加分。上學年度居全市前六名的學科,浮動不超過3個位次,給予優秀獎勵分3分;居全市6-10名的學科,上公升即給予獎勵分3分;居全市10-20名的學科,每上公升5個名次即給予獎勵分2分;居全市20名之後的學科,每上公升4個名次即給予獎勵分2分。

因課程設定,起始學科(初二物理)參考上下學期考試資料。本項起始年級不在考核範圍。

6、在學校體育藝術2+1活動、教師全員健身工程中,任課教師積極承擔體育、藝術指導培養工作,成效顯著,作為工作量給予額外承擔工作獎勵分2分。

(三)、音、體、美、微機、地方課程教師考評標準

政治思想表現、出勤情況及工作量、教學工作情況及教育科研執行上述標準,其中教學成績計算原則以每學期一次理論知識抽考與學生實際能力水平測試為依據,按照相關標準實施考核。 組織考核時間安排在每學期學業水平考試之前乙個月的第一周。

1、體育教師考核:

考核活動組織與學科測試,其中活動組織30分,學科測試30分。

(1)各項活動分(滿分30分)

a 、運動員訓練及運動會。

體育教師要積極組織****員集訓,分項帶隊訓練。(該項由體育教研組具體組織實施,每名教師所帶運動隊隊員不少於10人,訓練正常,有訓練計畫、訓練記錄。符合該要求得5分。)

對上級組織的五大聯賽(籃球、排球、腰旗橄欖球等),確定專人擔任教練,確保訓練正常(有隊伍、有計畫、有記錄)。(該項符合要求得5分)

積極參加市運動會及各大賽事。在新泰市運動會上,運動總成績位居全市前列(受表彰),則參加運動會隊員的指導教師一律得5分;得分隊員指導教師按照得分多少分別計算成績,計算辦法為:某教師指導學生得分÷得分最高教師分數×10,所得結果為該教師此項得分;不參與輔導的教師不得分。

若不受獎,則只計算後項,前項分數不在範圍內。參加高一級(地級、省級)運動會,運動員指導教師加3分,在運動會上取得成績,根據成績分別加5分、7分、10分(該項屬於獎勵分)。(質量檢測中心、體衛藝)

b、學校承辦組織的運動會及各種體育比賽活動(如籃球比賽、廣播體操比賽、隊形佇列比賽、桌球賽、拔河等)中,組織得力,能取得令人滿意的效果,經組織部門認定後,組織活動的每位體育教師本學年度得3分;否則,都不得分。因體育教師的原因未能開展或參賽,此項不得分。(組織部門)

c 、早操與課間操,作為體育教師教學常規,由年級進行安排並予以考核。出勤率達不到全學年2/3者,不得分。滿分為2分。(年級部)

d 、在我校參加的各種活動中,如果出現因體育教師行為損壞我校聲譽的現象或因體育教師工作不力被上級有關部門點名批評,經學校領導班子認定後,相應責任人活動分認定為0分(組織部門)

e、 體育教師必須按照學校的規定以音體美教研組長為核心組織學校運動會或其他體育活動專案,拒絕參與者,活動總分為0分。(質檢中心)

(2)學科測試,分為兩部分:a、理論知識測試(10分);b、技能測試(20分)

a、理論知識測試:質量檢測中心根據學段教材,組織專人命題,考查基本理論常識與課本知識。採取抽測形式,確定乙個班級作為抽查的物件,所得成績為理論知識測試成績,並按10分進行折算。

b、技能測試:質量檢測中心協調年級部,組成學生體質健康達標檢測小組,按照學生體質達標標準進行學生技能測試。隨機抽取乙個班級作為考查物件,所得成績作為技能測試成績,並按20分折算。

(畢業班體育教師按照全市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自測為依據計算)

2、音、美教師考核:

考核活動組織與學科測試兩項,其中活動組織20分,學科測試40分。

a 、音美教師應積極參加或按學校的要求輔導學生參加上級組織的各種活動。不參加或不按要求參加,全體音美教師該項得分經學校領導班子認定後為0分;對於能夠分出名次的活動,視獲獎情況,組織活動部門(多項活動相關部門需協調)負責給音美輔導教師賦分: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5分。

(組織部門)

b、**教師應按學校要求組織學生鼓號隊訓練。分值5分。

c、 音美教師按照要求組織年級藝術特長活動小組,成效顯著,能夠使每位學生具有一項藝術特長。該項5分,視組織情況賦分,分別為5分、3分、1分。不組織不得分。

(2)學科測試,分為兩部分:a、理論知識測試(20分);b、技能測試(20分)

a、理論知識測試:質量檢測中心根據學段教材,組織專人命題,考查基本理論常識與課本知識。採取抽測形式,確定乙個班級作為抽查的物件,所得成績為理論知識測試成績,並按20分進行折算。

b、技能測試:質量檢測中心協調年級部,組織學生填報個人藝術特長,並組織進行學生技能測試,抽取乙個班級作為考查物件,所得成績作為技能測試成績,並按20分折算。

附加:音、體、美輔導教師的學業考試成績分(10分)

音、體、美教師中考成績主要依據特長生專業課過關率和錄取人數確定:

(1)、過關率(5分):如果我校在當年度特長生考試中,音、體、美特長生專業課過關率為a,全市某校最高專業課過關率為b,則我校輔導教師所送特長生正常過關率最高的教師得分為p=a÷b×5,其他輔導教師得分=最高得分×該輔導教師所送特長生過關率/我校某類特長生最高過關率。輔導教師所輔導的參加招生考試的學生人數,不得少於全市音體美計畫招生數所佔的比例。

(2)、每錄取1人,加1分,上限5分。(年級部提供資料、質量檢測中心計算)

3、微機教師考核

教學成績計算以理論測試(30分)與上機操作(30分)兩種方式考核。理論測試方法同音體美;上機操作抽取乙個班級作為考查物件,進行基本操作能力測試。

4、任課半學期或半學年教師的成績

任課半學年教師的成績只計算半學年的教學成績;任課不到乙個學期的教師,非國家規定公假情況,其所教班級的成績歸接替者所有。

5、地方課程教師考核

按照課程開設方案,認真做好地方課程教學工作。考慮所有地方課程任職教師均為兼職任教,地方課程教師考核分專職工作與兼職工作兩部分。專職工作考核(指管理的實驗室、功能室等或承擔的國家課程)符合本方案教師考核的,執行教師考核方案,兼職地方課程能夠正常開設上課,在工作量中適當體現;不在本方案考核專案中的,由教導處組織專人落實管理職責,考察管理實效,予以量分,兼職地方課程開設正常,結合上級檢查和學校自查,予以量分,原則上兩項分值各佔一半(指成績考核60分)。

6、對職工的考核標準(滿分100分)

職工編制的認定:依據教育辦公室的規定,凡不任課的學校正式工作人員為職工編制。

(1)、德(滿分10分)

根據《翟鎮初級中學教職工師德量化考評細則》由工會、政教處、總務處共同量化打分。

(2)、能(滿分10分)

由總務處根據職工崗位的要求和職工的表現情況依據《翟鎮初級中學職工考核標準》量化打分。除乾好崗位目標內的工作外,凡屬後勤事務由總務主任根據工作大小和難易程度給與量化計分,最終彙總,得分最高者的10分,其餘人員轉化得分,本項不允許分等。(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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