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雲縣小學寫字能力考核實施辦法

2021-03-04 05:38:55 字數 2539 閱讀 6538

根據密雲縣教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小學寫字教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的精神》和密雲縣教研中心《密雲縣小學寫字教學工作實施方案》特制定此辦法。

一、目的和意義

寫字是小學階段的基本訓練之一,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就要不斷教育學生認識把字寫好的意義,逐步培養他們的寫字技能和良好的書寫習慣。「規範、端正、整潔」的書寫和運用漢字是有效進行書面交流的基本保證,是學生學習各門課程,形成終身學習能力的基礎,是基礎教育課程的目標之一。

為鑑定學生寫字成果和進步程度,及時了解學生寫字現狀和存在的問題,以便有計畫的指導學生寫字,調動學生寫字的積極性,使學生在每一年級達到階段教學目標要求,有必要對學生進行寫字能力考核。為使教學領導和教師有可操作的標準和衡量尺度,特提出能力考核的內容與標準。

二、進一步明確寫字教學要求

(一)對教師的要求

l.繼續認真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小學寫字教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的精神》、《密雲縣小學寫字教學工作實施方案》。

2.教師要加強自身的示範、講解能力。

(1)在常規教學中講解要點。

3.教師要加強對教材的理解,明確任務:規範、端正、整潔、美觀,有一定的速度。

(二)對學生的要求

1.總體要求

小學寫字教學要使學生會寫鉛筆字hb(不要使用過硬的鉛筆),鋼筆(不要使用過細的鋼筆),學習寫毛筆字,使學生養成良好的寫字習慣,正確的寫字姿勢,能細緻工整地書寫漢字(工整:細緻整齊、不潦草),並有一定的書寫速度,具備正確書寫漢字的基本能力。

低年級特別要注重良好書寫習慣的培養,教師要加強對學生正確寫字姿勢、靈活握筆姿勢的要求與指導。

2.具體要求

第一階段(一---二年級)

掌握漢字的基本筆畫和常見的偏旁部首,能按筆順規則用鉛筆寫字,注意間架結構,初步感受漢字的形體美。

養成正確的寫字姿勢和良好的寫字習慣,書寫規範、端正、整潔。

第二階段(三---四年級)

能使用鋼筆熟練的書寫正楷字,做到規範、端正、整潔。用毛筆臨摹正楷字帖。

第三階段(五---六年級)

能用鋼筆書寫楷書,行款整齊,有一定的速度。 能用毛筆寫楷書,在書寫中體會漢字的優美。

三、師生寫字考核標準

(一)學生寫字考核標準

(二)教師寫字考核標準

(三)寫字能力考核樣卷

班級姓名

四、學校要加強「寫字能力考核」的實施管理工作

l.教研中心和各校負責寫字課教師的業務培訓,組織寫字教學研究,按照《小學寫字能力考核辦法》對寫字過關進行抽查評價。

各校各學科教師將書寫習慣的培養納入學科教學工作之中並提出明確要求。負責寫字教學的教研員負責學生的過關評價工作、教學幹部負責教師的寫字過關評價工作。

2.各校要成立寫字教學領導小組,調動全體師生共同參與寫字過關活動,全面提高師生寫字水平,在時間和空間上給予必要的保證。

3.利用寫字能力考核活動進一步提高寫字課的質量。

(1)教學目標:要明確、具體,有較強的實效性;

(2)教學重、難點:能隨學生實際基礎進行調整。

(4)教學方法:合理靈活,不求形式。注意表揚與鼓勵,注重體現資訊科技與寫字學科整合,講究實用。

4.在上好寫字課的同時,各門課程都應重視並參與寫字教學。

(1)全體教師都要以正確、認真的書寫做學生的表率,在潛移默化中促進學生養成良好書寫習慣。

(2)培養良好的書寫習慣是所有教師的共同責任。各學科任課教師在教學中要明確書寫的要求,各科作業都應要求書寫規範、端正、整潔。

五、開展寫字教學研究,提高寫字教學水平

1.開展寫字教學方法研究,提高寫字教學水平

激發學生寫字興趣,在寫字教學中注意培養學生的審美能力,提高寫字教學效率。寫字教學應從小學生的實際出發,關注基礎較差學生的指導,增加作業中的修改環節,使學生掌握基本的寫字技能。

六、改進寫字教學評價

對小學低年級的寫字評價,特別要關注認真書寫態度和良好寫字習慣的培養,注意學生對基本筆畫、漢字基本結構的把握,重視書寫的正確、端正、整潔;對高年級學生的書寫評價,既要關注其書寫規範和流利程度,也要尊重他們的個性化審美趣味。通過發展性評價來提高學生的寫字興趣和自信心,全體學生的書寫習慣,基本的寫字技能,應成為教師教學水平、學校辦學水平評價的乙個方面。在評價時仍將按《密雲縣小學寫字教學工作評價方案》(附表一)進行;學生期中、期末的檢測依照(附表二)小學寫字監測標準執行。

密雲縣教研中心小學教研室

二οο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一:密雲縣小學寫字教學工作評價方案

附表二:小學寫字檢測標準(期中、期末檢測)

檢測的方式:

一、作業佔50 %

1.平時習慣:坐姿端正、執筆規範、學習態度認真15%

2.平時作業:端正、正確 15%

美觀、行款整齊 10%

有一定速度 5%

習慣、書寫進步明顯5%

二、檢測佔50%

1.一年級、二年級、硬筆50字(字或筆畫)

2.三、

四、五、六年級以毛筆為主20字(字詞句詩文)

也可以寫硬筆50字(字詞句詩文)

三、評價方法

1.點畫明顯不規範扣1分;偏旁明顯不規範扣1分;結構明顯不合理扣1分 。

2.85以上為優;84—75為良;74---60為合格;59分以下為待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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